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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可重新配置的车辆
专利名称: 可重新配置的车辆
摘要: 还提供一种可重新配置的车辆,所述车辆包括可脱开地彼此耦联的第一车辆部分框架(12)和第二车辆部分框架(54),以便形成具有至少一个可转向的前部的转动轮(16)和多个后部的转动轮(24、74a、74b)的车辆框架的车辆;其中车辆能够使用如下三种配置中的至少两种:i)在第一配置中,其中车辆是双轮车辆(10),所述双轮车辆由第一车辆部分框架(12)、没有第二车辆部分框架(54)的情况下形成,所述第一车辆部分框架具有一个前部的转动轮(16)和一个后部的转动轮(24);和ii)在第二配置中,其中车辆是四轮车辆(80、80’),所述四轮车辆由第一车辆部分框架(12)和与第一车辆部分框架(12)耦联的第二车辆部分框架(54)形成,所述第一车辆部分框架具有一个前部的转动轮(16)和一个后部的转动轮(24)作为中后部的转动轮,所述第二车辆部分框架具有一个左后方的转动轮(74a)和一个右后方的转动轮(74b),使得中后部的转动轮(24)设置在左后方的转动轮(74a)和右后方的转动轮(74b)之间;和iii)在第三配置中,其中车辆是三轮车辆,所述三轮车辆由第一车辆部分框架和与第一车辆部分框架耦联的第二车辆部分框架形成,其中所述第一车辆部分框架具有一个前部的转动轮,所述第二车辆部分框架具有一个左后方的转动轮和一个右后方的转动轮,而所述第一车辆部分框架没有借助于后部轴座支承的后部的转动轮。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瑞士;CH
申请人: GW卡拜有限公司
发明人: W·魏勒
专利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01-01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680033291.1
公开号: CN107743467A
代理机构: 深圳市百瑞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40
代理人: 金辉
分类号: B62K13/04(2006.01)I;B62K13/06(2006.01)I;B;B62;B62K;B62K13;B62K13/04;B62K13/06
申请人地址: 瑞士乌岑斯托夫
主权项: 一种可重新配置的车辆,所述车辆包括可脱开地彼此耦联的第一车辆部分框架(12)和第二车辆部分框架(54),以便形成具有至少一个可转向的前部的转动轮(16)和多个后部的转动轮(24、74a、74b)的车辆框架的车辆;其中所述第一车辆部分框架(12)具有车身前端,所述车身前端具有转向管,在所述转向管中,借助于可转动地支承轮叉(14)的轮叉轴来可转动地支承所述前部的转动轮(16),还具有车身后端,所述车身后端具有驾驶员座椅(34)和/或驾驶员座椅支架(30)和用于借助于转动轮轴可转动地支承后部的转动轮(24)的后部轴座;其中所述第二车辆部分框架(54)在与所述第一车辆部分框架(12)耦联的状态下,在所述第一车辆部分框架(12)上侧向延伸穿过或者延伸通过所述第一车辆部分框架的后方,并且具有左侧轴座和右侧轴座,所述左侧轴座借助于转动轮轴可转动地支承左后方的转动轮(74a),所述右侧轴座借助于转动轮轴可转动地支承右后方的转动轮(74b);其中所述车辆能够使用如下三种配置中的至少两种:i)在第一配置中,其中所述车辆是双轮车辆(10),所述双轮车辆由所述第一车辆部分框架(12)、没有所述第二车辆部分框架(54)的情况下形成,所述第一车辆部分框架具有所述前部的转动轮(16)和所述后部的转动轮(24),所述后部的转动轮借助于所述后部轴座来支承;和ii)在第二配置中,其中所述车辆是四轮车辆(80、80’),所述四轮车辆由所述第一车辆部分框架(12)和与所述第一车辆部分框架(12)耦联的第二车辆部分框架(54)形成,所述第一车辆部分框架具有所述前部的转动轮(16)和所述后部的转动轮(24)作为中后部的转动轮,所述后部的转动轮(24)借助于所述后部轴座来支承,所述第二车辆部分框架具有左后方的转动轮(74a)和右后方的转动轮(74b),使得所述中后部的转动轮(24)设置在所述左后方的转动轮(74a)和所述右后方的转动轮(74b)之间;和iii)在第三配置中,其中所述车辆是三轮车辆,所述三轮车辆由所述第一车辆部分框架和与所述第一车辆部分框架耦联的第二车辆部分框架形成,其中所述第一车辆部分框架具有所述前部的转动轮,所述第二车辆部分框架具有所述左后方的转动轮和所述右后方的转动轮,而所述第一车辆部分框架没有借助于所述后部轴座支承的后部的转动轮。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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