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交通工具座椅组件和交通工具座椅垫子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交通工具座椅组件和交通工具座椅垫子。提供了一种双重坚硬度交通工具座椅及形成该交通工具座椅的方法。在一个实施方案中,交通工具座椅组件包括座椅底部和布置在座椅底部上的座椅靠背。座椅底部和座椅靠背中的至少一个包括第一垫子区域和第二垫子区域,第一垫子区域具有第一初始载荷挠曲值,第二垫子区域具有不同于第一初始载荷挠曲值的第二初始载荷挠曲值。座椅组件还包括:非连续沟槽,其由第一垫子区域和第二垫子区域界定并且在第一垫子区域和第二垫子区域之间并且具有在其之间形成空腔的基部;和布置在基部上方的空腔内的连接区域,其在第一垫子区域和第二垫子区域之间延伸以抑制第一垫子区域和第二垫子区域之间的弯曲。 |
专利类型: |
实用新型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美国;US |
申请人: |
李尔公司 |
发明人: |
道格·斯威廷;威廉·韦伯斯特;马克·亚当·罗森布罗克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8-05-08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4-23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820674981.1 |
公开号: |
CN208774588U |
代理机构: |
北京安信方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娟;杨明钊 |
分类号: |
B60N2/62(2006.01);B;B60;B60N;B60N2 |
申请人地址: |
美国密歇根州 |
主权项: |
1.一种交通工具座椅组件,包括: 座椅底部;和 座椅靠背,其布置在所述座椅底部上,所述座椅底部和座椅靠背中的至少一个包括垫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垫子包括: 第一垫子区域,其具有第一初始载荷挠曲值; 第二垫子区域,其具有不同于所述第一初始载荷挠曲值的第二初始载荷挠曲值; 非连续沟槽,其在所述第一垫子区域和所述第二垫子区域之间并具有在其间形成空腔的基部;和 连接区域,其布置在所述基部上方的所述空腔内以抑制所述第一垫子区域和所述第二垫子区域之间的弯曲。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工具座椅组件,其中,所述垫子是泡沫垫子,并且所述连接区域包括具有所述第一初始载荷挠曲值的第一泡沫、具有所述第二初始载荷挠曲值的第二泡沫、或具有与所述第一初始载荷挠曲值和所述第二初始载荷挠曲值不同的第三初始载荷挠曲值的第三泡沫。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交通工具座椅组件,其中,所述第三泡沫是所述第一泡沫和所述第二泡沫的掺合物,并且所述第三初始载荷挠曲值在所述第一初始载荷挠曲值和所述第二初始载荷挠曲值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工具座椅组件,其中,所述连接区域从所述第一垫子区域延伸到所述第二垫子区域。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工具座椅组件,其中,所述非连续沟槽具有深度,并且所述连接区域各自独立地填充所述深度的60-100%。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工具座椅组件,其中,每个连接区域独立地是2-25mm长。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工具座椅组件,其中,在所述非连续沟槽中,所述连接区域中的至少一个与所述连接区域中的另一个独立地间隔开2-25mm。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工具座椅组件,其中,所述第一垫子区域是所述垫子的30-95%。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工具座椅组件,其中,所述连接区域中的至少一个邻近装饰件附接特征。 10.一种交通工具座椅垫子,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垫子区域,其包括具有第一初始载荷挠曲值的第一泡沫; 第二垫子区域,其包括具有与所述第一初始载荷挠曲值不同的第二初始载荷挠曲值的第二泡沫; 非连续沟槽,其由所述第一垫子区域和所述第二垫子区域界定并且在所述第一垫子区域和所述第二垫子区域之间并且具有在其间形成空腔的基部;和 连接区域,其在所述基部上方的所述空腔内,所述连接区域在所述第一垫子区域和所述第二垫子区域之间延伸,以抑制所述第一垫子区域和所述第二垫子区域之间的弯曲。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交通工具座椅垫子,还包括装饰件附接特征,所述装饰件附接特征延伸跨过所述非连续沟槽并附接至所述第一垫子区域和所述第二垫子区域。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交通工具座椅垫子,其中,所述连接区域包括所述第一泡沫、所述第二泡沫或第三泡沫,所述第三泡沫具有与所述第一初始载荷挠曲值和所述第二初始载荷挠曲值不同的第三初始载荷挠曲值。 13.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交通工具座椅垫子,其中,每个连接区域在所述非连续沟槽中独立地是2-25mm长。 14.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交通工具座椅垫子,其中,在所述非连续沟槽中,所述连接区域中的至少一个与所述连接区域中的另一个独立地间隔开2-25mm。 15.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交通工具座椅垫子,其中,所述交通工具座椅垫子是聚氨酯,并且所述第一垫子区域是所述交通工具座椅垫子的30-95%。 16.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交通工具座椅垫子,其中,所述第一初始载荷挠曲值和所述第二初始载荷挠曲值之间的初始载荷挠曲的差异是实质变化。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交通工具座椅垫子,其中,所述第一初始载荷挠曲值和所述第二初始载荷挠曲值之间的初始载荷挠曲的实质变化是3-50%的变化。 |
所属类别: |
实用新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