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机动车辆底盘轴的横向板簧组件 |
摘要: |
一种具有横向板簧(22)的机动车辆(4)的底盘轴的横向板簧组件,该横向板簧通过两个外部轴承机构(28,30)分别支承在车轮架(10,12)处并且通过两个中央轴承机构(24,26)支承在车身上,其中这些中央轴承机构(24,26)分别具有致动器装置,这些致动器装置以如下方式作用在相应的中央轴承机构(24,26)的轴瓦(44,46)上:使得支承点(48,50)在该机动车辆(4)的竖轴(32)和/或横轴(34)方向上能够调整,其中该致动器装置(38;40,42)以如下方式形成,使得在轴瓦(44,46)位置固定的情况下,能够在该机动车辆(4)的竖轴(32)和/或横轴(34)方向上调整该支承点。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德国;DE |
申请人: |
保时捷股份公司 |
发明人: |
A·希格勒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号: |
CN201810634220.8 |
公开号: |
CN109109594A |
代理机构: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侯鸣慧 |
分类号: |
B60G11/08(2006.01)I;B;B60;B60G;B60G11 |
申请人地址: |
德国斯图加特 |
主权项: |
1.一种具有横向板簧(22)的机动车辆(4)的底盘轴的横向板簧组件,该横向板簧通过两个外部轴承机构(28,30)分别支承在车轮架(10,12)处并且通过两个中央轴承机构(24,26)支承在车身上,其中这些中央轴承机构(24,26)分别具有致动器装置,这些致动器装置以如下方式作用在相应的中央轴承机构(24,26)的轴瓦(44,46)上:使得支承点(48,50)在该机动车辆(4)的竖轴(32)和/或横轴(34)方向上能够调整,其特征在于,该致动器装置(38;40,42)以如下方式形成,使得在轴瓦(44,46)位置固定的情况下,能够在该机动车辆(4)的竖轴(32)和/或横轴(34)方向上调整该支承点。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