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人为因素是影响船舶安全的最重要的因素,据统计,由船舶自身因素导致的船舶失事并非多数,大多绝大多数是由于人的过失所造成的。船员的适任性是人为因素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船员的足够适任是保证海上航行安全的重要因素。《经1995年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78/95公约)只规定了船员适任的最低技术标准,与船公司雇佣船员的实际标准和各国的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别,为了充分地开发和利用船员的劳动力资源,需要在满足国际国内强制性船员适任标准的前提下,建立一套顾及航运各参与方需求,科学合理,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船员适任评价指标体系,并正确评价船员综合适任能力,为海事主管机关提高船员管理效率、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提升培训质量、航运公司更加有针对性地培养、使用和选拔船员提供客观、全面的参考。
我国于2004年颁布施行了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进一步明确规定从事远洋职业的海员获取证书的程序及其内容。适任评估自施行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和良好的效果。但随着评估工作的深入推进、评估经验的不断积累以及各方面对评估的信息反馈,作者发现目前的适任评估系统存在不少的偏颇,并认识到这些偏颇和不足已经阻碍了评估工作的正常进行,影响了评估的效果和质量。
本文通过总结目前国内、外船员评估的实际研究情况,对影响船员的适任性的主要因素进行系统的分析,利用模糊综合评判的方法进行船员评估模型的建立。在评价的过程中利用层次分析法进行权重分析,建立一套完善的船员评价体系。最后,通过对模型的实例验证,充分表明其科学性和合理性。
评价模型的建立为海事主管机关签发适任证书,修改考试、发证规则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为航海人才的培养明确了方向,同样对保证海上航行安全,保护海洋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