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用于稳固制品的方法和设备 |
摘要: |
一种托架设备包括:基底,所述基底包含外周边表面和内部支承表面;与基底的外周边表面连接的框架;以及周围凸缘,其包括外周围部分和内周围部分。所述外周围部分被夹持在框架与基底的外周边表面之间,并且内周围部分从框架向内延伸。所述内周围部分包括与基底的内部支承表面间隔一定距离的开口。一种托架设备,其可以包括制品,所述制品包括第一主表面、第二主表面、在第一主表面与第二主表面之间的厚度、以及在第一主表面与第二主表面之间的厚度上延伸的边缘。还提供了加工和组装所述托架设备的方法。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美国;US |
申请人: |
康宁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D·R·鲍顿;J·G·法根;T·A·基布勒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7-10-20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8-02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780076251.X |
公开号: |
CN110088019A |
代理机构: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璐;项丹 |
分类号: |
B65G49/06(2006.01);B;B65;B65G;B65G49 |
申请人地址: |
美国纽约州 |
主权项: |
1.一种托架设备,其包括: 基底,其包括外周边表面和内部支承表面; 与基底的外周边表面连接的框架;和 周围凸缘,其包含外周围部分和内周围部分,所述外周围部分被夹持在框架与基底的外周边表面之间,并且内周围部分从框架向内延伸,所述内周围部分包括与基底的内部支承表面间隔开距离的开口。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托架设备,其包括腔体,所述腔体包括限定在周围凸缘的内周围部分与基底的内部支承表面之间的周边部分,所述腔体的周边部分限制周围凸缘的开口。 3.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托架设备,所述距离在约0.05mm至约3mm的范围内。 4.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托架设备,所述基底的外周边表面限制所述基底的内部支承表面。 5.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托架设备,所述基底的至少一部分内部支承表面相对于所述基底的外周边表面凹陷。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托架设备,所述基底包括缘,其限制基底的内部支承表面的凹陷部分,并且在基底的内部支承表面的凹陷部分与基底的外周边表面之间延伸。 7.如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托架设备,所述周围凸缘的内周围部分包括弯曲部。 8.如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托架设备,所述基底的内部支承表面包括平面部分。 9.如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托架设备,所述基底的内部支承表面包括非平面部分。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托架设备,所述基底的内部支承表面的至少一部分非平面部分相对于基底的外周边表面凸起。 11.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托架设备,所述基底包括位于基底的内部支承表面的非平面部分与基底的外周边表面之间的突出物。 12.一种托架设备,其包括: 制品,所述制品包括第一主表面、第二主表面、在第一主表面与第二主表面之间的厚度、以及在第一主表面与第二主表面之间的厚度上延伸的边缘; 基底,其包括外周边表面和内部支承表面,所述内部支承表面支承所述制品的第一主表面; 与基底的外周边表面连接的框架;和 周围凸缘,其包含外周围部分和内周围部分,所述外周围部分被夹持在框架与基底的外周边表面之间,所述内周围部分从框架向内延伸并且接触所述制品,由此将所述制品稳固于基底的内部支承表面,所述周围凸缘的内周围部分限定开口,所述开口暴露出制品的第二主表面的暴露区域,所述周围凸缘将制品的至少一部分边缘与制品的第二主表面的暴露区域隔离开。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托架设备,所述制品的厚度在约0.1mm至约3mm的范围内。 14.如权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托架设备,所述周围凸缘限定密封腔体,所述密封腔体将制品的该部分的边缘与制品的第二主表面的暴露区域隔离开。 15.如权利要求12-14中任一项所述的托架设备,所述基底的至少一部分内部支承表面相对于所述基底的外周边表面凹陷。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托架设备,所述基底包括缘,其限制制品,并且在基底的内部支承表面的凹陷部分与基底的外周边表面之间延伸。 17.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托架设备,在基底的内部支承表面的凹陷部分与制品的第二主表面之间、且垂直于基底的内部支承表面的凹陷部分的距离大于基底的内部支承表面的凹陷部分与基底的外周边表面之间的平行距离。 18.如权利要求12-17中任一项所述的托架设备,所述周围凸缘的内周围部分包括弯曲部,所述弯曲部向制品施加力,由此将制品稳固于基底的内部支承表面。 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托架设备,所述弯曲部包括周围凸缘的弹性变形部分和塑性变形部分中的至少一种。 20.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托架设备,所述弯曲部包括周围凸缘的预成形部分。 21.如权利要求12-20中任一项所述的托架设备,所述基底的内部支承表面包括平面部分,所述制品的第一主表面包括平面部分,所述制品的第二主表面包括平面部分,并且基底的内部支承表面的平面部分接合制品的第一主表面的平面部分。 22.如权利要求12-21中任一项所述的托架设备,所述基底的内部支承表面包括非平面部分,所述制品的第一主表面包括非平面部分,所述制品的第二主表面包括非平面部分,并且基底的内部支承表面的非平面部分接合制品的第一主表面的非平面部分。 23.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托架设备,所述基底的内部支承表面的至少一部分非平面部分相对于基底的外周边表面凸起。 24.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托架设备,所述基底包括位于基底的内部支承表面的非平面部分与基底的外周边表面之间的突出物,所述突出物接触制品的至少一部分边缘。 25.如权利要求12-24中任一项所述的托架设备,所述制品包括片材,所述片材包含玻璃、玻璃陶瓷、陶瓷或其组合。 26.一种加工如权利要求12-25中任一项所述的托架设备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用涂覆材料涂覆制品的第二主表面的暴露区域。 27.如权利要求26所述的方法,其包括:将托架设备固定于转鼓,然后,使所述转鼓旋转,同时用涂覆材料涂覆制品的第二主表面的暴露区域。 28.如权利要求26或27所述的方法,其包括:将托架设备放置在真空室中,在用涂覆材料涂覆制品的第二主表面的暴露区域之前,在真空室中对托架设备抽真空。 29.一种组装托架设备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将制品放置在基底上,所述制品包括第一主表面、第二主表面、在第一主表面与第二主表面之间的厚度、以及在第一主表面与第二主表面之间的厚度上延伸的边缘,所述基底包括外周边表面和内部支承表面,所述内部支承表面支承所述制品的第一主表面; 相对于所述基底放置周围凸缘,所述周围凸缘包括外周围部分和内周围部分;以及 将周围凸缘的外周围部分夹持到基底的外周边表面,使所述周围凸缘的内周围部分接触制品并限定开口,所述开口暴露出制品的第二主表面的暴露区域,同时使制品的至少一部分边缘与暴露区域隔离开。 30.如权利要求29所述的方法,其包括:通过将周围凸缘的外周围部分夹持到基底的外周边表面来向周围凸缘施加弯矩,所述弯矩导致通过周围凸缘的内周围部分向制品施加的力,由此将制品稳固于基底的内部支承表面。 31.如权利要求29或权利要求30所述的方法,其包括:通过将周围凸缘的外周围部分夹持到基底的外周边表面来形成密封腔体,所述制品的部分的边缘被设置在该密封腔体中,由此使制品的该部分的边缘与制品的第二主表面的暴露区域隔离开。 32.如权利要求26-3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所述制品包括片材,所述片材包含玻璃、玻璃陶瓷、陶瓷或其组合。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