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螺旋桨、动力组件及无人机 |
摘要: |
本文公布了一种螺旋桨、动力组件及无人机,所述螺旋桨包括桨毂和与所述桨毂相连的桨叶,所述桨叶包括桨根以及背离所述桨根的桨尖,所述桨叶具有前缘和后缘,所述桨毂的半径为r,所述螺旋桨的半径为R,其中,所述桨叶呈柳叶型;在距桨毂中心30%×R的位置处,所述弦长与所述螺旋桨的直径的比值为9.5%±0.3%;距桨毂中心50%×R的位置处,所述弦长与所述螺旋桨的直径的比值为12.3%±0.1%;距桨毂中心75%×R的位置处,所述弦长与所述螺旋桨的直径的比值为10.9%±0.1%。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特定的弦长分布、扭转角分布和翼型分布,以及将桨叶设置成“柳叶型”,能够有效保证桨叶具有最佳的工作性能,能够有效提高螺旋桨的气动效率,降低其噪声水平。 |
专利类型: |
实用新型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广东;44 |
申请人: |
深圳市道通智能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张海浪;孙维;罗东东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8-08-28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8-13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821401883.7 |
公开号: |
CN209241318U |
代理机构: |
深圳市六加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罗水江 |
分类号: |
B64C27/467(2006.01);B;B64;B64C;B64C27 |
申请人地址: |
518055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学苑大道1001号智园B1栋9层 |
主权项: |
1.一种螺旋桨,包括桨毂和与所述桨毂相连的桨叶,所述桨叶包括桨根以及背离所述桨根的桨尖,所述桨叶具有前缘和后缘,所述桨毂的半径为r,所述螺旋桨的半径为R,其特征在于: 所述桨叶呈柳叶型; 在距桨毂中心30%×R的位置处,弦长与所述螺旋桨的直径的比值为9.5%±0.3%; 距桨毂中心50%×R的位置处,弦长与所述螺旋桨的直径的比值为12.3%±0.1%; 距桨毂中心75%×R的位置处,弦长与所述螺旋桨的直径的比值为10.9%±0.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螺旋桨,其特征在于,所述桨叶具有中轴线,所述前缘和后缘相对于所述中轴线对称。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螺旋桨,其特征在于,所述桨叶在靠近所述桨尖的部分的弦长分布呈椭圆形。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螺旋桨,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旋桨的半径R=100mm~150mm, 在距所述桨毂中心30%×R的位置处,所述弦长为20±0.3mm; 在距所述桨毂中心50%×R的位置处,所述弦长为26±0.3mm; 在距所述桨毂中心75%×R的位置处,所述弦长为23±0.3m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螺旋桨,其特征在于: 在距桨毂中心10%×R的位置处,弦长与所述螺旋桨直径的比值为7.1%±0.5%。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螺旋桨,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旋桨的半径R=100mm~150mm, 在距所述桨毂中心10%×R的位置处,所述弦长为15±0.5mm。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螺旋桨,其特征在于: 在距桨毂中心85%×R的位置处,弦长与螺旋桨的直径的比值为8.5%±0.1%。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螺旋桨,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旋桨的半径R=100mm~150mm, 在距所述桨毂中心85%×R的位置处,所述弦长为18±0.3mm。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螺旋桨,其特征在于: 在距桨毂中心100%×R的位置处,弦长与螺旋桨的直径的比值为1.9%±0.1%。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螺旋桨,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旋桨的半径R=100mm~150mm, 在距所述桨毂中心100%×R的位置处,所述弦长为4±0.3mm。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螺旋桨,其特征在于,所述桨叶的最大弦长在距所述桨毂中心50%×R的位置处。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螺旋桨,其特征在于: 在距所述桨毂中心30%×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扭转角为25°±0.3°; 在距所述桨毂中心50%×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扭转角为19°±0.5°; 在距所述桨毂中心75%×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扭转角为14°±0.5°。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螺旋桨,其特征在于: 在距所述距桨毂中心r~10%×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扭转角为13°±0.5°。 14.根据权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螺旋桨,其特征在于: 在距桨毂中心85%×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扭转角为12°±0.5°。 15.根据权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螺旋桨,其特征在于: 在距桨毂中心100%×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扭转角为10°±0.5°。 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螺旋桨,其特征在于: 在距所述桨毂中心r~30%×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翼型相对厚度为11%±0.5%; 在距所述桨毂中心30%×R~75%×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翼型相对厚度为7.1%±0.3%; 在距所述桨毂中心75%×R~100%×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翼型相对厚度为5.2%±0.3%; 其中,所述翼型相对厚度为所述桨叶的翼型的厚度与翼型的弦长的比值。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螺旋桨,其特征在于, 在距所述桨毂中心r~30%×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翼型的相对厚度中的最大厚度位置为距前缘27.5%±0.5%的弦长处; 在距所述桨毂中心30%×R~75%×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翼型的相对厚度中的最大厚度位置为距前缘18%±0.3%的弦长处; 在距所述桨毂中心75%×R~100%×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翼型的相对厚度中的最大厚度位置为距前缘23%±0.3%的弦长处。 1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螺旋桨,其特征在于: 在距所述桨毂中心r~30%×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翼型相对弯度为5%±0.5%; 在距所述桨毂中心30%×R~75%×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翼型相对弯度为5.8%±0.3%; 在距所述桨毂中心75%×R~100%×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翼型相对弯度为4.5%±0.3%; 其中,所述翼型相对弯度为所述桨叶的翼型的中弧线的弯度与弦长的比值。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螺旋桨,其特征在于, 在距所述桨毂中心r~30%×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翼型的相对弯度中的最大弯度位置为距前缘38.5%±0.5%弦长处; 在距所述桨毂中心30%×R~75%×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翼型的相对弯度中的最大弯度位置为距前缘43.5%±0.3%的弦长处; 在距所述桨毂中心75%×R~100%×R的位置处,所述桨叶的翼型的相对弯度中的最大弯度位置为距前缘22.5%±0.3%的弦长处。 2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螺旋桨,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旋桨的雷诺数范围为104~5×105。 21.一种动力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电机以及权利要求1至20中任一项所述的螺旋桨,所述螺旋桨的桨毂与所述电机的输出轴连接。 22.一种无人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机身、与所述机身相连的机臂以及安装于所述机臂的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动力组件。 |
所属类别: |
实用新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