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控制装置及控制系统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有助于提高安全性的控制装置及控制系统。一种控制装置,其与人力驱动车的构件有关,且具备:第一通信部,其构成为使终端装置的认证信息、不同于所述认证信息的第一信息、以及不同于所述认证信息及所述第一信息的第二信息,与所述终端装置进行通信;认证部,其基于来自所述第一通信部的所述认证信息,认证所述终端装置;及控制部,其基于所述认证部的认证结果,判定是否允许基于来自所述第一通信部的所述第一信息的处理。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日本;JP |
申请人: |
株式会社岛野 |
发明人: |
严坚昌子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9-02-20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8-30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910126757.8 |
公开号: |
CN110182295A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磐华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董巍;刘明霞 |
分类号: |
B62M6/45(2010.01);B;B62;B62M;B62M6 |
申请人地址: |
日本大阪府堺市堺区老松町三丁77番地 |
主权项: |
1.一种控制装置,其与人力驱动车的构件有关,且具备: 第一通信部,其构成为使终端装置的认证信息、不同于所述认证信息的第一信息、以及不同于所述认证信息及所述第一信息的第二信息,与所述终端装置进行通信; 认证部,其基于来自所述第一通信部的所述认证信息,认证所述终端装置;及 控制部,其基于所述认证部的认证结果,判定是否允许基于来自所述第一通信部的所述第一信息的处理。 2.一种控制装置,其与人力驱动车的构件有关,且具备: 第一通信部,其构成为从终端装置接收认证信息、及不同于所述认证信息的第一信息,且,构成为将不同于所述认证信息及所述第一信息的第二信息发送给所述终端装置; 认证部,其基于来自所述第一通信部的所述认证信息,认证所述终端装置; 控制部,其基于所述认证部的认证结果,判定是否允许基于来自所述第一通信部的所述第一信息的处理。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构件不包括具有行驶辅助装置的车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构件包括操作装置、变速装置、制动装置、悬架、可调座杆、车灯、发电装置、速度传感器、踏频传感器、驱动力传感器、电池、锁定装置、码表、以及具有曲柄组件及行驶辅助装置的驱动装置中的至少一者。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认证部构成为,当所述第一通信部未接收到所述认证信息时,不认证所述终端装置。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控制装置,其中, 进一步具备:存储部,其存储认证完毕的所述终端装置的所述认证信息, 所述认证部构成为,当由所述第一通信部接收到的所述认证信息与存储于所述存储部的所述认证信息不对应时,不认证所述终端装置。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控制部构成为,当所述认证部不认证所述终端装置时,不允许基于来自所述第一通信部的所述第一信息的处理。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控制部构成为,当所述认证部不认证所述终端装置时,不允许基于来自所述第一通信部的所述第一信息的处理,而允许由所述第一通信部进行所述第二信息的通信。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第一通信部构成为进行无线通信。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认证信息包括通行码、密码及生物信息中的至少一者。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生物信息包括指纹信息、声纹信息、虹膜信息、视网膜信息、静脉信息、面部形状信息、手形信息、及笔迹信息中的至少一者。 12.根据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所述的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第一信息包括与所述构件的固件的更新相关的信息及与所述构件的设置变更相关的信息中的至少一者。 13.根据权利要求1~12中任一项所述的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第二信息包括所述构件的动作状态及由所述构件所获取的信息中的至少一者。 14.根据权利要求1~13中任一项所述的控制装置,其中, 进一步具备:安装部,其构成为安装于所述人力驱动车。 15.根据权利要求1~13中任一项所述的控制装置,其中, 构成为收纳于所述构件的壳体内。 16.一种控制系统,其具备: 权利要求1~15中任一项所述的控制装置;及 所述终端装置。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控制系统,其中, 所述终端装置具备: 输入部,其构成为受理所述认证信息的输入;及 第二通信部,其构成为将所述认证信息发送给所述控制装置。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控制系统,其中, 所述输入部包括触控面板、相机、麦克风、及电子设备连接孔中的至少一者。 19.根据权利要求17或18所述的控制系统,其中, 所述第二通信部构成为进行无线通信。 20.根据权利要求17~19中任一项所述的控制系统,其中, 所述终端装置进一步具备:显示部,其构成为显示所述第二信息, 所述第二通信部构成为接收所述第二信息。 21.根据权利要求16~20中任一项所述的控制系统,其中, 所述终端装置为个人电脑、智能设备及码表中的至少一者。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