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一种灌注桩无机械破桩头方法及结构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灌注桩无机械破桩头方法及结构,包括主筋挤压漏斗型容器、桩内挤压漏斗型容器、塑料套管、桩内支承环和防浮环向筋,所述主筋挤压漏斗型容器和塑料套管穿插套于桩体钢筋笼主筋上,防浮环向筋焊接于桩体钢筋笼主筋上防止主筋挤压漏斗型容器上浮,桩内支承环焊接于桩体钢筋笼主筋上,桩内挤压漏斗型容器通过钢扎丝同桩内支承环绑扎。本发明结构简单,设计巧妙,操作方便,可在简单的现场条件下,高效完成灌注桩桩头拔除,同时避免钢筋变形,机械损伤桩头下部桩体等问题。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贵州;52 |
申请人: |
中铁五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发明人: |
李青树;陈玉发;刘洋;吴亚芳;罗成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9-06-27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8-30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910567620.6 |
公开号: |
CN110185037A |
代理机构: |
贵阳睿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唐斌 |
分类号: |
E02D9/00(2006.01);E;E02;E02D;E02D9 |
申请人地址: |
550000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八达巷15号 |
主权项: |
1.一种灌注桩无机械破桩头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在灌注混凝土前在桩头部位预埋一定数量的管件,管件下端封闭,待混凝土终凝后向管件中注入膨胀剂,通过膨胀剂的体积膨胀破坏桩头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灌注桩无机械破桩头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管件的下端面直径大于上端面直径,呈倒漏斗形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灌注桩无机械破桩头方法,其特征在于:管件分为内外两圈布置在桩头部位,外圈和钢筋笼的一圈主筋同步布置,并在在钢筋笼主筋上套装塑料套管(3),外圈管件可连接在塑料套管(3)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灌注桩无机械破桩头方法,其特征在于具体施工步骤包括: 一、按设计要求完成桩体钻孔并下放钢筋笼,需破桩头部分钢筋笼仅留桩体钢筋笼主筋(5); 二、在桩体钢筋笼主筋(5)上交替穿插安装主筋挤压漏斗型容器(1)和塑料套管(3),并使用胶带密封固定,完成后将防浮环向筋(14)点焊于桩体钢筋笼主筋(5)上; 三、将桩内支承环(4)同桩体钢筋笼主筋(5)焊接,随后将桩内挤压漏斗型容器(2)用钢扎丝(6)绑定于桩内支承环(4)上,漏斗上的防浮卡(10)卡于桩内支承环(4)下方钢筋环(13)处; 四、浇筑桩内混凝土,混凝土顶面应当略低于塑料套管(3)顶部; 五、待混凝土终凝后,通过膨胀剂灌注管(8)向主筋挤压漏斗型容器(1)和桩内挤压漏斗型容器(2)灌注膨胀剂; 六、待膨胀剂充分作用后,将桩头周围的土体清理开,割开桩内支承环(4)及防浮环向筋(14)桩体钢筋笼主筋(5)连接,将桩头通过桩内支承环(4)外露的钢筋吊起,清理破开的桩头截面。 5.一种用于灌注桩无机械破桩头的管件结构,其特征在于:该结构由膨胀剂灌注管(8)下端连接漏斗形容器(9)组成,所述漏斗形容器(9)下端面为平面,直径从下向上逐渐变小直至和膨胀剂灌注管(8)直径相同,称为桩内挤压漏斗型容器(2)。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用于灌注桩无机械破桩头的管件结构,其特征在于:膨胀剂灌注管(8)侧面连接主筋套管(7),主筋套管(7)可套在桩体钢筋笼的主筋(5)上,称为主筋挤压漏斗型容器(1)。 7.一种灌注桩无机械破桩头的预埋结构,包括钢筋笼,其特征在于:在钢筋笼桩头部位的一圈主筋(5)上套装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主筋挤压漏斗型容器(1),在主筋(5)的内侧空间中设置一圈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桩内挤压漏斗型容器(2);若钢筋笼的主筋5较密集,则在主筋5上交替套装主筋挤压漏斗型容器(1)或塑料套管(3)。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灌注桩无机械破桩头的预埋结构,其特征在于:在钢筋笼主筋(5)内侧安装桩内支撑环(4),桩内支撑环(4)由上下两个钢筋环(13)用竖向连接钢筋(12)连接而成,钢筋环(13)侧面设有径向连接钢筋(11)和主筋(5)连接;桩内挤压漏斗型容器(2)绑扎在竖向连接钢筋(12)上。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灌注桩无机械破桩头的预埋结构,其特征在于:桩内挤压漏斗型容器(2)的膨胀剂灌注管(8)腰部设有防浮卡(10)和桩内支撑环(4)的下钢筋环(13)配合;主筋挤压漏斗型容器(1)的膨胀剂灌注管(8)顶部设有防浮卡(10)和防浮环向筋(14)配合,防浮环向筋(14)点焊在一圈主筋(5)上。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灌注桩无机械破桩头的预埋结构,其特征在于:竖向连接钢筋(12)同桩内挤压漏斗型容器(2)预设数量相同,其长度满足固定桩内挤压漏斗型容器(2)且比膨胀剂灌注管(8)短;主筋挤压漏斗型容器(1)和桩内挤压漏斗型容器(2)的底部锥型容器(9)底面标高同桩体预设破桩头后标高相同。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