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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自行车用驱动单元
专利名称: 自行车用驱动单元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能够在与曲柄轴的旋转轴心平行的方向上使设有马达的部分小型化的自行车用驱动单元。自行车用驱动单元包括:壳体,其设于自行车的车架;曲柄轴,其设于所述壳体;和马达,其设于所述壳体,且辅助自行车的推进,所述壳体包含第一部分及第二部分,所述曲柄轴设于所述第一部分,所述马达设于所述第二部分,具有沿与所述曲柄轴的延伸方向交叉的方向延伸的旋转轴心,所述第一部分在所述曲柄轴的延伸方向上的最大尺寸小于或等于100mm,所述马达的最大输出转矩大于或等于10Nm且小于或等于80Nm。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日本;JP
申请人: 株式会社岛野
发明人: 野田慎一朗;饭野嘉则;枝村拓哉;光安建都;藤原孝彰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8-10-15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04-23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811198284.4
公开号: CN109665050A
代理机构: 北京市磐华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董巍;刘明霞
分类号: B62M6/50(2010.01);B;B62;B62M;B62M6
申请人地址: 日本大阪府堺市堺区老松町三丁77番地
主权项: 1.一种自行车用驱动单元,其包括: 壳体,其设于自行车的车架; 曲柄轴,其设于所述壳体;和 马达,其设于所述壳体,且辅助自行车的推进, 所述壳体包括第一部分及第二部分, 所述曲柄轴设于所述第一部分, 所述马达设于所述第二部分,具有沿与所述曲柄轴的延伸方向交叉的方向延伸的旋转轴心, 所述第一部分在所述曲柄轴的延伸方向上的最大尺寸小于或等于100mm, 所述马达的最大输出转矩大于或等于10Nm且小于或等于80Nm。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车用驱动单元,其中, 所述壳体构成为至少一部分内置于所述车架。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自行车用驱动单元,其中, 所述马达的最大输出转矩大于或等于10Nm且小于或等于60Nm。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自行车用驱动单元,其中, 所述马达的最大输出转矩大于或等于10Nm且小于或等于40Nm。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自行车用驱动单元,其中, 所述第二部分在与所述马达的所述旋转轴心垂直的方向上的最大尺寸小于或等于75mm。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自行车用驱动单元,其中, 所述第二部分在与所述马达的旋转轴心垂直的方向上的最小尺寸大于或等于40mm。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自行车用驱动单元,其中, 所述第二部分构成为第一方向上的第一尺寸及第二方向上的第二尺寸不同,所述第一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在与所述马达的所述旋转轴心垂直的平面上相互正交。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自行车用驱动单元,其中, 所述第一方向与曲柄轴的延伸方向平行, 所述第一尺寸构成为小于所述第二尺寸。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自行车用驱动单元,其中, 所述第二尺寸相对于所述第一尺寸的比率大于1且小于或等于1.5。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自行车用驱动单元,其中, 在与所述马达的旋转轴心平行的方向上,从所述曲柄轴的旋转轴心至所述自行车用驱动单元中的距所述曲柄轴的旋转轴心最远的部分的距离小于或等于210mm。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自行车用驱动单元,其中, 所述壳体的所述第二部分在与所述马达的旋转轴心平行的方向上,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 所述第一端部与所述第一部分连接, 所述自行车用驱动单元中的距所述曲柄轴的旋转轴心最远的部分包括所述第二端部。 12.根据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所述的自行车用驱动单元,其中, 所述马达的最大输出大于或等于100瓦且小于或等于600瓦。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自行车用驱动单元,其中, 所述马达的最大输出大于或等于100瓦且小于或等于450瓦。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自行车用驱动单元,其中, 所述马达的最大输出大于或等于100瓦且小于或等于300瓦。 15.根据权利要求1~14中任一项所述的自行车用驱动单元,其中, 所述马达的旋转轴心和所述曲柄轴的旋转轴心包含于同一平面。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自行车用驱动单元,其中, 所述马达的旋转轴心和所述曲柄轴的旋转轴心正交。 17.根据权利要求1~16中任一项所述的自行车用驱动单元,其中, 进一步包括: 输出部,其设于所述壳体,所述曲柄轴及所述马达的旋转被传递给该输出部。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自行车用驱动单元,其中, 所述输出部与所述曲柄轴同轴设置,且至少一部分露出于所述壳体。 19.根据权利要求17或18所述的自行车用驱动单元,其中, 所述输出部构成为能够安装一个或多个链轮。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自行车用驱动单元,其中, 所述一个或多个链轮的齿数大于或等于30个且小于或等于55个。 21.根据权利要求17~20中任一项所述的自行车用驱动单元,其中, 进一步包括: 第一单向离合器,其设于所述壳体,且设于所述曲柄轴和所述输出部之间的第一动力传递路径。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自行车用驱动单元,其中, 所述第一单向离合器设于所述壳体的所述第一部分。 23.根据权利要求17~22中任一项所述的自行车用驱动单元,其中, 进一步包括: 减速器,其设于所述壳体,且与所述马达连接。 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自行车用驱动单元,其中, 所述减速器包括被传递所述马达的旋转力的第一齿轮、和与所述第一齿轮啮合且向所述输出部传递旋转力的第二齿轮, 所述第一齿轮具有与所述马达的旋转轴心平行的第一旋转轴心, 所述第二齿轮具有与所述曲柄轴的旋转轴心平行的第二旋转轴心。 25.根据权利要求17~24中任一项所述的自行车用驱动单元,其中, 进一步包括: 第二单向离合器,其设于所述壳体,且设于所述马达和所述输出部之间的第二动力传递路径。 26.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自行车用驱动单元,其中, 所述第二单向离合器设于所述壳体的所述第一部分。 27.根据权利要求1~26中任一项所述的自行车用驱动单元,其中, 进一步包括: 控制部,其设于所述壳体,且控制所述马达。 28.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自行车用驱动单元,其中, 进一步包括: 检测部,其设于所述壳体,且检测从所述曲柄轴输入的人力驱动力, 所述控制部根据所述检测部的检测结果控制所述马达。 29.根据权利要求1~28中任一项所述的自行车用驱动单元,其中, 进一步包括: 电端子,其设于所述壳体,且与向所述马达供给电力的电池电连接。 30.根据权利要求29所述的自行车用驱动单元,其中, 所述壳体的所述第二部分在与所述马达的旋转轴心平行的方向上,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 所述第一端部与所述第一部分连接, 所述电端子设于所述第二端部。 31.根据权利要求1~30中任一项所述的自行车用驱动单元,其中, 所述第一部分在所述曲柄轴的延伸方向上的最大尺寸小于或等于80mm。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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