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人机互动体感车及其车体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人机互动体感车及其车体,该车体包括左右相对设置的两个支撑骨架,支撑骨架上设有承载使用者的脚踏部位,两个支撑骨架的外侧端分别设置车轮,两个支撑骨架的内侧端通过转动机构实现转动连接,左右两个支撑骨架之间设有功能扩展件,所述转动机构为一转轴,功能扩展件安装在转轴上并相对地面不动。本技术方案在车体的左右脚踏部位做相对转动或运动时,设置在左右脚踏部位中间的功能扩展件能够相对于地面保持一个相对稳定的定位,例如整体始终保持水平或者固定角度或固定高度,不会上下晃动或移动影响该功能扩展件的功能实现或使用效果。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浙江;33 |
申请人: |
杭州骑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应佳伟;孙新生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8-02-12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8-23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810147409.4 |
公开号: |
CN110155229A |
代理机构: |
杭州丰禾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久林 |
分类号: |
B62K11/00(2013.01);B;B62;B62K;B62K11 |
申请人地址: |
311113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良渚大学科技园2幢3楼 |
主权项: |
1.一种人机互动体感车的车体,包括左右相对设置的两个支撑骨架(101),支撑骨架(101)上设有承载使用者的脚踏部位(1011),两个支撑骨架(101)的外侧端分别设置车轮(201),两个支撑骨架(101)的内侧端通过转动机构实现转动连接,左右两个支撑骨架(101)之间设有功能扩展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机构为一转轴(301),功能扩展件安装在转轴(301)上并相对地面不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人机互动体感车的车体,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骨架(101)的内侧端设有用于插设转轴(301)的筒体(1013),转轴(301)和筒体(1013)之间设有轴承(302)或轴套,所述筒体(1013)与支撑骨架一体成型或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人机互动体感车的车体,其特征在于,所述转轴(301)的轴线和两个车轮(201)的转动轴线为同一转动轴线。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人机互动体感车的车体,其特征在于,左右两个支撑骨架(101)之间设有对两者之间的最大转动角度进行限位的限位轴(310),限位轴(310)的一端固定在一个支撑骨架的筒体上,另一端与另一支撑骨架的筒体限位配合。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人机互动体感车的车体,其特征在于,所述转轴(301)上设置有一固定件(307)和一能够摆动或转动的限位件(308),该限位件(308)安装在固定件(307)上且其摆动或转动所处的平面与所述转轴(301)的轴线平行,该限位件(308)的左右两侧分别与左右两个支撑骨架(101)的内侧端限位配合,所述功能扩展件固定或一体成型在固定件(307)上。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人机互动体感车的车体,其特征在于,固定件(307)作为一个独立的部件通过空套、卡接、插接、固定连接、前后限位或者左右限位的方式安装在转轴上。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人机互动体感车的车体,其特征在于,固定件(307)通过前后延伸的延伸部与功能扩展件固定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人机互动体感车的车体,其特征在于,固定件和限位件之间通过定位销、定位孔、定位凹槽或定位凸起配合以实现限位件能够绕相对固定的转动中心转动。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人机互动体感车的车体,其特征在于,固定件与转轴融合成一体,即在转轴上安装设置功能扩展件,在转轴上直接设置定位销或定位孔以转动设置限位件并实现限位件能够绕相对固定的转动中心转动。 10.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人机互动体感车的车体,其特征在于,固定件与功能扩展件融合成一体,即功能扩展件安装设置在转轴上,功能扩展件上设有定位销、定位孔、定位凸起或定位凹槽以转动设置限位件并实现限位件能够绕相对固定的转动中心转动。 11.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人机互动体感车的车体,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件(308)为一摆杆,摆杆的两端分别与左右两个支撑骨架限位配合连接,摆杆中间通过定位孔、定位销、定位凸起或定位凹槽安装在固定件上。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一种人机互动体感车的车体,其特征在于,限位件的两个端部分别通过销轴与左右两个支撑骨架活动连接以实现限位配合并能够摆动。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一种人机互动体感车的车体,其特征在于,左右两个支撑骨架的内侧端均设有限位凹槽(10131),限位件将其端部容置在限位凹槽(10131)内以实现限位配合并能够前后摆动。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一种人机互动体感车的车体,其特征在于,限位凹槽呈三角形,三角形的尖端与限位件的端部相配合,三角形的底边部为敞口以供限位件在一定范围内摆动。 15.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人机互动体感车的车体,其特征在于,限位件为一齿轮,左右两个支撑骨架的内侧端面设有传动齿,该传动齿与上述限位件啮合传动。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一种人机互动体感车的车体,其特征在于,传动齿呈环形或扇形分布。 1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人机互动体感车的车体,其特征在于,功能扩展件包括装饰灯、照明灯、显示屏、支撑脚、操控杆、扶手杆或者座椅。 1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人机互动体感车的车体,其特征在于,功能扩展件靠近地面的一侧安装有向地面投光的装饰灯或照明灯。 1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人机互动体感车的车体,其特征在于,功能扩展件呈杆状、板状或盒状。 2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人机互动体感车的车体,其特征在于,功能扩展件包括上壳体(305)和下壳体(309)的组合成盒体,上壳体(305)、下壳体(309)和固定件(307)固定连接,上壳体(305)上安装有显示组件(304)和透明盖板(306)。 2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人机互动体感车的车体,其特征在于,在盒体的左右两侧设有开口以便于左右两个支撑骨架的内侧端伸入盒体内,支撑骨架的筒体被该盒体部分覆盖或者全部覆盖。 22.一种人机互动体感车,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至21中任一项所述的车体。 23.一种人机互动体感车,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至21中任一项所述的车体,其中,支撑骨架(101)的脚踏部位(1011)下方设有阻挡件(106)、传感器支架(107)和传感器(108),传感器(108)通过传感器支架(107)安装在支撑骨架(101)上,支撑骨架(101)的脚踏部位(1011)上方设有脚踏板(103),支撑骨架(101)的脚踏部位(1011)上开有通孔(1012),脚踏板(103)经由该通孔(1012)与阻挡件(106)连接从而能够带动阻挡件(106)触发传感器(108)。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