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视线追踪的方法、装置及系统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视线追踪的方法,包括:获取第一类设备追踪到的用户的视线信息,并判断是否能获取到第二类设备追踪到的用户的视线信息;其中,所述第一类设备与所述第二类设备的视线追踪范围和/或视线追踪精度不相同;若判断出无法获取到第二类设备追踪到的用户的视线信息,则输出第一类设备追踪到的用户的视线信息;若判断出能获取到第二类设备追踪到的用户的视线信息,则获取第二类设备追踪到的用户的视线信息,并输出所述第二类设备追踪到的用户的视线信息。通过第一类设备与第二类设备的相互协作,弥补两类设备的不足,从而既能进行大范围的视线追踪,又能在需要的位置得到精确的用户的视线信息。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北京;11 |
申请人: |
北京七鑫易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王云飞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9-05-30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8-27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910461505.0 |
公开号: |
CN110171427A |
代理机构: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慧引;王宝筠 |
分类号: |
B60W40/08(2012.01);B;B60;B60W;B60W40 |
申请人地址: |
100102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6号楼18层1801-1803单元 |
主权项: |
1.一种视线追踪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第一类设备追踪到的用户的视线信息,并判断是否能获取到第二类设备追踪到的用户的视线信息;其中,所述第一类设备与所述第二类设备的视线追踪范围和/或视线追踪精度不相同; 若判断出无法获取到第二类设备追踪到的用户的视线信息,则输出所述第一类设备追踪到的用户的视线信息; 若判断出能获取到第二类设备追踪到的用户的视线信息,则获取所述第二类设备追踪到的用户的视线信息,并输出所述第二类设备追踪到的用户的视线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类设备与所述第二类设备的视线追踪范围和/或视线追踪精度不同,包括: 所述第一类设备的视线追踪范围大于所述第二类设备的视线追踪范围,所述第二类设备的视线追踪精度高于所述第一类设备的视线追踪精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断是否能获取到第二类设备追踪到的用户的视线信息,包括: 判断所述第一类设备追踪到的用户的视线信息是否落入所述第二类设备的追踪范围内; 其中,若判断出所述第一类设备追踪到的用户的视线信息未落入所述第二类设备的追踪范围内,则判断出无法获取到第二类设备追踪到的用户的视线信息;若判断出所述第一类设备追踪到的用户的视线信息落入所述第二类设备的追踪范围内,则判断出能获取到第二类设备追踪到的用户的视线信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所述第二类设备追踪到的用户的视线信息,包括: 控制所述第一类设备追踪到的用户的视线信息落入的追踪范围对应的第二类设备,对用户进行视线追踪,得到用户的视线信息; 获取所述第二类设备追踪到的用户的视线信息。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所述第二类设备追踪到的用户的视线信息之前,还包括: 获取所述第一类设备获取的用户的姿态信息; 将所述姿态信息发送给能追踪到用户的视线信息的第二类设备;其中,所述用户的姿态信息用于:控制所述能追踪到用户的视线信息的第二类设备调整工作状态。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所述第二类设备追踪到的用户的视线信息之后,还包括: 判断所述第一类设备实时追踪到的用户的视线信息是否超出所述第二类设备的追踪范围; 若判断所述第一类设备实时追踪的用户的视线信息超出了所述第二类设备的追踪范围,则关闭所述第二类设备。 7.一种视线追踪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获取单元,用于获取第一类设备追踪到的用户的视线信息; 第一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是否能获取到第二类设备追踪到的用户的视线信息;其中,所述第一类设备与所述第二类设备的视线追踪范围和/或视线追踪精度不相同; 第一输出单元,用于在所述第一判断单元判断出无法获取到第二类设备追踪到的用户的视线信息时,输出所述第一类设备追踪到的用户的视线信息; 第二获取单元,用于在所述第一判断单元判断出能获取到第二类设备追踪到的用户的视线信息时,获取所述第二类设备追踪到的用户的视线信息; 第二输出单元,用于输出所述第二获取单元获取的所述第二类设备追踪到的用户的视线信息。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视线追踪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类设备与所述第二类设备的视线追踪范围和/或视线追踪精度不相同,包括: 所述第一类设备的视线追踪范围大于所述第二类设备的视线追踪范围,所述第二类设备的视线追踪精度高于所述第一类设备的视线追踪精度。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视线追踪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判断单元,包括: 第一判断子单元,用于判断所述第一类设备追踪到的用户的视线信息是否落入所述第二类设备的追踪范围; 其中,若所述第一判断子单元判断出所述第一类设备追踪到的用户的视线信息未落入所述第二类设备的追踪范围,则所述第一判断单元判断出无法获取到第二类设备追踪到的用户的视线信息;若所述第一判断子单元判断出所述第一类设备追踪到的用户的视线信息落入所述第二类设备的追踪范围,则所述第一判断单元判断出能获取到第二类设备追踪到的用户的视线信息。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视线追踪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获取单元,包括: 控制单元,用于控制所述第一类设备追踪到的用户的视线信息落入的追踪范围所对应的第二类设备,对用户进行视线追踪,得到用户的视线信息; 第二获取子单元,用于获取所述第二类设备追踪到的用户的视线信息。 11.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视线追踪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第三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所述第一类设备获取的用户的姿态信息; 发送单元,将所述姿态信息发送给能追踪到用户的视线信息的第二类设备;其中,所述用户的姿态信息用于:控制所述能追踪到用户的视线信息的第二类设备调整工作状态。 12.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视线追踪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第二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述第一类设备实时追踪到的用户的视线信息是否超出所述第二类设备的追踪范围; 关闭单元,用于在所述第二判断单元判断出所述第一类设备实时追踪的用户的视线信息超出了所述第二类设备的追踪范围,关闭所述第二类设备。 13.一种视线追踪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类设备、第二类设备和视线追踪装置; 所述第一类设备和第二类设备,用于追踪用户的视线信息;其中,所述第一类设备与所述第二类设备的视线追踪范围和/或视线追踪精度不相同; 所述视线追踪装置,用于执行权利要求1至5任意一项所述的视线追踪的方法。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视线追踪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类设备为采用基于人脸外观的方法进行视线追踪的设备。 15.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视线追踪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类设备为采用基于眼部特征的方法进行视线追踪的设备。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