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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舱室模块以及配备有舱室模块的机动车
专利名称: 舱室模块以及配备有舱室模块的机动车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呈自支承的结构体(9)的形式的舱室模块(8),所述舱室模块由多个壁(15至18)构成,所述多个壁至少局部地围成一个舱室空间(21)。各个所述壁(15至18)由连贯的裁剪件(22)形成,其中,在直接相继地设置的壁(15至18)的角部区域(20)中,所述外层(28)分别连续地和成型地构成,并且所述内层(27)由分隔部段(29)中断地构成。设有至少一个第一侧壁(15)、底壁(16)、第二侧壁(17)以及顶壁(18)。所述裁剪件(22)的端部部段(23、24)在设立的壁(15至18)中相互连接。本发明还包括一种配备有这种舱室模块(8)的机动车。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奥地利;AT
申请人: 罗森巴赫国际股份公司
发明人: K·达尼洛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8-03-23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10-25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880015173.7
公开号: CN110382336A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刘盈
分类号: B62D29/00(2006.01);B;B62;B62D;B62D29
申请人地址: 奥地利莱昂丁
主权项: 1.一种呈自支承的结构体(9)的形式的舱室模块(8),所述舱室模块尤其是用于机动车(1)、如任务车辆、消防车、救火车、市政车辆或运输车辆,所述舱室模块包括: -多个壁(15至18),所述多个壁至少局部地围成一个舱室空间(21),其中, -各个所述壁(15至18)分别包括一个朝向舱室空间(21)的内层(27)和一个与该内层间隔开距离地设置的外层(28),和 -各个所述壁(15至18)由连贯的裁剪件(22)形成,所述连贯的裁剪件具有第一端部部段(23)和沿裁剪件(22)的纵向延伸部与裁剪件间隔开距离地设置的第二端部部段(24),其中, -在直接相继地设置的壁(15至18)的角部区域(20)中,所述外层(28)分别连续地和成型地构成在各个直接相继设置的壁(15至18)之间,并且所述内层(27)在分别直接相继地设置的壁(15至18)之间由分隔部段(29)中断以及关于成型的所述外层(28)缩短地构成, 其特征在于, -设有至少一个第一侧壁(15)、底壁(16)、第二侧壁(17)以及顶壁(18),各所述壁(15至18)由连贯的裁剪件(22)形成, -裁剪件(22)的第一端部部段(23)在对接区域(25)中与裁剪件(22)的第二端部部段(24)连接,和 -所述壁(15至18)构成呈空心体形式的自支承的结构体(9)。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舱室模块(8),其特征在于,这两个彼此朝向的端部部段(23、24)的对接区域(25)设置在自支承的结构体(9)的角部区域(20)之一中。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舱室模块(8),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层(27)的分隔部段(29)在关于裁剪件(22)的纵向延伸部的垂直方向上在其两个端部部段(23、24)之间延伸地定向。 4.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舱室模块(8),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壁(15至18)的至少一个壁中至少在其内层(27)中构成至少一个凹部(35)、尤其是槽或狭缝,并且所述至少一个凹部(35)在关于裁剪件(22)的纵向延伸部的垂直的方向上延伸地定向。 5.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舱室模块(8),其特征在于,所述连贯的裁剪件(22)由多个空心型材组成,所述空心型材在关于裁剪件(22)的纵向延伸部的横向方向上在裁剪件的两个端部部段(23、24)之间并排设置并且在分别彼此朝向的纵向侧上相互连接,尤其是联接。 6.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舱室模块(8),其特征在于,各个所述空心型材的外层(28)和内层(27)分别借助于在其之间延伸的板条中的至少一个板条、优选借助于多个板条彼此间隔开距离。 7.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舱室模块(8),其特征在于,分别在所述分隔部段(29)中中断地构成的内层(27)分别由直接相继地设置的壁(15至18)在朝向所述舱室空间(21)的内部的角部区域(30)中相互连接、尤其是材料锁合地相互连接。 8.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舱室模块(8),其特征在于,设有至少一个隔离元件(31),所述至少一个隔离元件(31)设置在至少一个构成在空心型材的外层(28)和内层(27)的空心腔室中。 9.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舱室模块(8),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侧壁(15、17)中的至少一个侧壁中和/或底壁(16)中和/或顶壁(18)中设置或构成有至少一个缺口(32),并且所述至少一个缺口(32)穿透外层(28)和内层(27)。 10.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舱室模块(8),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空心体状的结构体(9)的至少一个端侧(33、34)上设有门装置和/或窗装置和/或卷帘装置。 11.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舱室模块(8),其特征在于,所述裁剪件(22)、尤其是所述裁剪件的空心型材由金属材料和/或塑料材料和/或它们的组合形成。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舱室模块(8),其特征在于,选择轻金属或轻金属合金作为金属材料。 13.一种机动车(1)、尤其是任务车辆、消防车、市政车辆、运输车辆,其包括:车架(2)、舱室(3)和至少一个舱室模块(8),具有至少一个前轮组件(5)和至少一个后轮组件(6)的行走机构(4)、以及驱动机组(7),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舱室模块(8)构成为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自支承的结构体(9),并且所述舱室模块或者保持在车架(2)上或者安装在舱室(3)上、尤其是形锁合地安装在舱室上。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机动车(1),其特征在于,所述空心体状的结构体(9)的纵向延伸部沿着行驶方向(14)观察从车辆左侧到车辆右侧延伸地定向。 15.根据权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机动车(1),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自支承的结构体(9)的至少一个壁(15至18)内在内层(27)和与所述内层间隔开距离设置的外层(28)之间设置或接纳有至少一条线路。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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