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用于摩托车的可调节挡风玻璃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摩托车,其具有可调节的挡风玻璃组件,所述挡风玻璃组件包括挡风玻璃(11)和第一调节装置(12),并且所述第一调节装置(12)构造用于选择性地使挡风玻璃(11)在基本位置(G)和保护位置(S)之间运动,所述挡风玻璃(11)在保护位置(S)中设置用于保护摩托车的至少一个照明灯(5)。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德国;DE |
申请人: |
宝马股份公司 |
发明人: |
P·洛伊希特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8-03-08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10-22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880014133.0 |
公开号: |
CN110366521A |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程猛 |
分类号: |
B62J17/04(2006.01);B;B62;B62J;B62J17 |
申请人地址: |
德国慕尼黑 |
主权项: |
1.摩托车(1),具有可调节的挡风玻璃组件(10),所述挡风玻璃组件(10)包括挡风玻璃(11)和第一调节装置(12),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调节装置(12)构造用于选择性地使挡风玻璃(11)在基本位置(G)和保护位置(S)之间运动,所述挡风玻璃(11)在保护位置(S)中设置用于保护摩托车(1)的至少一个照明灯(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车(1),其特征在于,所述挡风玻璃(11)在保护位置(S)中至少局部地、优选完全覆盖照明灯(5)的朝向行进方向(F)的前侧(5a)。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摩托车(1),其特征在于,所述挡风玻璃(11)的至少一个在保护位置(S)中覆盖照明灯(5)的保护区段(11a)或整个挡风玻璃(11)构造成透明的。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至少一项所述的摩托车(1),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灯(5)是摩托车(1)的前照灯(5)。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至少一项所述的摩托车(1),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调节装置(12)构造用于使挡风玻璃(11)在基本位置(G)和保护位置(S)之间进行平移和/或旋转运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摩托车(1),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调节装置(12)具有至少两个相互平行设置的导轨、尤其是可伸缩导轨,用于使挡风玻璃(11)在基本位置(G)和保护位置(S)之间进行平移运动。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至少一项所述的摩托车(1),其特征在于,所述挡风玻璃(11)也能借助第一调节装置(12)在基本位置(G)和至少一个升高位置(H)之间进行——尤其是平移和/或旋转——运动。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至少一项所述的摩托车(1),其特征在于,所述挡风玻璃组件(10)包括单独的第二调节装置(13),该第二调节装置用于独立调节挡风玻璃(11)的倾斜度和/或高度。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