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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用于摩托车的可调节挡风玻璃
专利名称: 用于摩托车的可调节挡风玻璃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摩托车,其具有可调节的挡风玻璃组件,所述挡风玻璃组件包括挡风玻璃(11)和第一调节装置(12),并且所述第一调节装置(12)构造用于选择性地使挡风玻璃(11)在基本位置(G)和保护位置(S)之间运动,所述挡风玻璃(11)在保护位置(S)中设置用于保护摩托车的至少一个照明灯(5)。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德国;DE
申请人: 宝马股份公司
发明人: P·洛伊希特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8-03-08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10-22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880014133.0
公开号: CN110366521A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程猛
分类号: B62J17/04(2006.01);B;B62;B62J;B62J17
申请人地址: 德国慕尼黑
主权项: 1.摩托车(1),具有可调节的挡风玻璃组件(10),所述挡风玻璃组件(10)包括挡风玻璃(11)和第一调节装置(12),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调节装置(12)构造用于选择性地使挡风玻璃(11)在基本位置(G)和保护位置(S)之间运动,所述挡风玻璃(11)在保护位置(S)中设置用于保护摩托车(1)的至少一个照明灯(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车(1),其特征在于,所述挡风玻璃(11)在保护位置(S)中至少局部地、优选完全覆盖照明灯(5)的朝向行进方向(F)的前侧(5a)。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摩托车(1),其特征在于,所述挡风玻璃(11)的至少一个在保护位置(S)中覆盖照明灯(5)的保护区段(11a)或整个挡风玻璃(11)构造成透明的。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至少一项所述的摩托车(1),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灯(5)是摩托车(1)的前照灯(5)。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至少一项所述的摩托车(1),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调节装置(12)构造用于使挡风玻璃(11)在基本位置(G)和保护位置(S)之间进行平移和/或旋转运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摩托车(1),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调节装置(12)具有至少两个相互平行设置的导轨、尤其是可伸缩导轨,用于使挡风玻璃(11)在基本位置(G)和保护位置(S)之间进行平移运动。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至少一项所述的摩托车(1),其特征在于,所述挡风玻璃(11)也能借助第一调节装置(12)在基本位置(G)和至少一个升高位置(H)之间进行——尤其是平移和/或旋转——运动。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至少一项所述的摩托车(1),其特征在于,所述挡风玻璃组件(10)包括单独的第二调节装置(13),该第二调节装置用于独立调节挡风玻璃(11)的倾斜度和/或高度。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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