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可变轨悬挂式轨道车、悬挂式轨道以及悬挂式变轨系统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可变轨悬挂式轨道车、悬挂式轨道以及悬挂式变轨系统。其中悬挂式变轨系统,包括可变轨悬挂式的轨道车和变轨轨道,所述变轨轨道包括主轨和辅轨,主轨和辅轨相对设置,所述轨道车包括车身,在车身两侧设有行走轮,轨道车通过行走轮沿着两侧的主轨和辅轨行走,在车身上还设有至少一组导向机构,导向机构在变轨时可在主轨和辅轨之间进行切换,在车身上还设有至少一个用于防止行走轮与轨道侧壁相碰撞的稳定轮。本实用新型在变轨时,不需要道岔的机械运动以及结构的变化,只是轨道车行走状态改变,从而使得轨道车在变轨时,可以前车紧跟后车,根据需要,前后车只需要预留数米的安全距离前车即可快速进入转向辅轨道,大大的提高了整个悬挂式轨道变轨系统运行效率。 |
专利类型: |
实用新型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江苏;32 |
申请人: |
江苏飞梭智行设备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何先志;胡震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8-12-28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10-29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822232917.0 |
公开号: |
CN209553188U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领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林辉轮 |
分类号: |
B61C13/04(2006.01);B;B61;B61C;B61C13 |
申请人地址: |
214400 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镇澄路2558号 |
主权项: |
1.一种可变轨悬挂式轨道车,包括车身(1),在车身(1)两侧设有行走轮(2),轨道车通过行走轮(2)沿着轨道行走,其特征是:在车身(1)上还设有两组用于切换行走方向的导向机构,且两组导向机构可同步切换;在车身(1)上还设有至少一个用于防止行走轮(2)与轨道侧壁相碰撞的稳定轮(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变轨悬挂式轨道车,其特征是:两组导向机构分别设置在车身(1)的上方和下方,导向机构包括一转向轴(5),转向轴(5)的两端分别设有一导向轮座(6),每个导向轮座(6)上均设有两个导向轮(4),且同一导向轮座(6)上的两个导向轮(4)不在同一平面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变轨悬挂式轨道车,其特征是:在车身(1)上设有用于控制两导向机构中的导向轮座(6)同步转动的变轨电机(7)。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变轨悬挂式轨道车,其特征是:变轨电机(7)有一根输出轴,在输出轴上连有一转柄(72); 其中一根转向轴(5)连有一摆臂(71),摆臂(71)内开有一腰孔(73),转柄(72)上设有一可在腰孔(73)内移动的凸台,随着输出轴的转动,凸台以输出轴为中心作圆形轨迹的运动,摆臂(71)在凸台运动的过程中被从一侧顶起/降下或从另一侧顶起/降下。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变轨悬挂式轨道车,其特征是:在凸台上套有一轴承(74),轴承(74)的外圈位于腰孔(73)内。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变轨悬挂式轨道车,其特征是:在两根转向轴(5)之间至少连有一组连杆(51),一组连杆(51)有两根,分别位于转向轴(5)的两侧,连杆(51)的一端与其中一根转向轴铰接,另一端与另一根转向轴固定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变轨悬挂式轨道车,其特征是:在两根转向轴(5)之间连有两组连杆(51),转向轴(5)的每一端均有两根。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变轨悬挂式轨道车,其特征是:同一端的上下两个导向轮座(6)之间连有两根连杆(51),两根连杆(51)分别位于导向轮座(6)的两侧,连杆(51)的一端与导向轮座(6)固定连接,另一端与另一个导向轮座铰接。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变轨悬挂式轨道车,其特征是:变轨电机(7)的输出轴与两根转向轴(5)平行,且三根轴在同一平面上。 10.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变轨悬挂式轨道车,其特征是:变轨电机(7)有两根输出轴,在每根转向轴(5)上均设有一转向器(8),变轨电机(7)通过两根输出轴分别与两个转向器(8)连接。 11.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变轨悬挂式轨道车,其特征是:同一导向轮座(6)上的两个导向轮(4)对称设置,所有导向轮座(6)的方向和角度均相同。 12.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变轨悬挂式轨道车,其特征是:车身(1)下方有稳定轮(3),且在稳定轮(3)与轨道接触时,导向轮(4)不与轨道侧壁接触。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可变轨悬挂式轨道车,其特征是:车身(1)下方的稳定轮(3)有两个,分别位于导向机构的前方和后方。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可变轨悬挂式轨道车,其特征是:在车身(1)的上方也有两个稳定轮(3),分别位于导向机构的前方和后方。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变轨悬挂式轨道车,其特征是:稳定轮(3)的轴线与行走轮(2)的轴线垂直,导向轮(4)在导向时,其轴线与稳定轮(3) 平行。 16.一种与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变轨悬挂式轨道车配合使用的悬挂式轨道,其特征是:包括主轨(10)和辅轨(20),主轨(10)侧面开口处的顶部和底部均向下设有受力挡板(101),辅轨(20)在变轨处与主轨(10)的侧面开口相对设置,初始时,轨道车的导向机构在主轨(10)内导向,轨道车通过行走轮(2)沿着主轨(10)行走;变轨时,两导向机构同步切换到辅轨(20)内导向,轨道车通过两侧的行走轮(2)同时沿着主轨(10)和辅轨(20)行走;变轨后,轨道车继续行走并脱离主轨(10),仅沿着辅轨(20)行走。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悬挂式轨道,其特征是:主轨(10)上的两受力挡板(101)在同一平面上,,且受力挡板均与主轨(10)的第一底部平面(103)垂直。 1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悬挂式轨道,其特征是:所述辅轨(20)侧面开口处的顶部和底部也向下设有受力挡板(101),且辅轨(20)上的受力挡板与主轨(10)上的受力挡板对称。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悬挂式轨道,其特征是:辅轨(20)的第二底部平面(201)与主轨(10)的第一底部平面(103)在同一平面上。 20.一种悬挂式变轨系统,其特征是:包括权利要求1-15中任一项所述的变轨悬挂式轨道车和权利要求16-19中任一项所述的悬挂式轨道。 |
所属类别: |
实用新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