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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用于车辆的空气喷嘴装置
专利名称: 用于车辆的空气喷嘴装置
摘要: 一种用于车辆的空气喷嘴装置(10)包括限定内部容积的壳体(11),所述壳体具有在一侧(64)的进气口(12)、在第二侧(62)的排气开口(14)以及贯穿所述壳体(11)并用于在进气口(12)和排气开口(14)之间输送气流的气流通道(18)。所述装置(10)还包括气流调节机构(20),所述气流调节机构包括齿条(31)的杆构件(30)、包括小齿轮(41)的至少一个翻板构件(40)、以及被布置为能够在装配位置和非装配位置之间移动的装配引导机构(50),其中,齿条(31)和小齿轮(41)被布置为,在已装配状态下相互作用,从而使得至少一个翻板构件(40)在打开和关闭位置之间围绕轴线旋转,以调节在气流通道(18)中的空气流动,装配引导机构(50)在所述已装配位置被布置为,与至少一个翻板构件(40)及杆构件(30)相互作用以装配齿条(31)和小齿轮(41),并且装配引导机构(50)被布置为在非装配位置阻碍齿条(31)和小齿轮(41)的装配。所述装置(10)能够在组装构成所述装置和系统的零部件的过程中减少误差来源。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浙江;33
申请人: 宁波吉利汽车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发明人: T·琼森;O·亚当森;V·波维埃德;M·汉森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8-03-02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11-08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880017707.X
公开号: CN110431030A
代理机构: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易咏梅;李立行
分类号: B60H1/34(2006.01);B;B60;B60H;B60H1
申请人地址: 315336 浙江省宁波市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818号
主权项: 1.一种用于车辆的空气喷嘴装置(10),其包括限定内部容积的壳体(11),所述壳体(11)具有在一侧(64)的进气口(12)、在第二侧(62)的排气开口(14),以及贯穿所述壳体(11)并用于在所述进气口(12)和所述排气开口(14)之间输送气流的气流通道(18),所述装置还包括: 气流调节机构(20),所述气流调节机构(20)包括齿条(31)的杆构件(30)、包括小齿轮(41)的至少一个翻板构件(40)、以及被布置为能够在装配位置和非装配位置之间移动的装配引导机构(50), 其中, -所述齿条(31)和小齿轮(41)被布置为,在已装配状态下相互作用,从而使得所述至少一个翻板构件(40)在打开位置和关闭位置之间围绕轴线(A)旋转,以调节在所述气流通道(18)中的空气流动,并且 -所述装配引导机构(50)被布置为,在所述装配位置与所述至少一个翻板构件(40)及所述杆构件(30)相互作用以装配所述齿条(31)和小齿轮(41),并且 -所述装配引导机构(50)被布置为,在非装配位置阻碍所述齿条(31)和小齿轮(41)的装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喷嘴装置(10),其中,所述装配引导机构(50)包括连接所述杆构件(30)的第一引导元件(51)和连接所述至少一个翻板构件(40)的第二和第三引导元件(52,53)。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空气喷嘴装置(10),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引导元件(51,52)被布置为,在所述非装配位置相互作用,以阻碍所述杆构件(30)相对于所述至少一个翻板构件(40)的运动。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空气喷嘴装置(10),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三引导元件(51,53)被布置为,在所述装配位置相互作用,以在所述杆构件(30)朝向所述至少一个翻板构件(40)移动以装配所述齿条(31)和小齿轮(41)时,使得所述杆构件(30)的所述齿条(31)对准所述至少一个翻板构件(40)的所述小齿轮(41)。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空气喷嘴装置(10),其中, -所述杆构件(30)可朝向所述翻板构件(40)向后及向前移动,并且所述齿条(31)指向所述至少一个翻板构件(40)的所述小齿轮(41)且被布置为,在已装配状态下与所述小齿轮(41)相互作用,并且 -所述第一引导构件(51)平行于所述齿条(31)地连接至所述杆构件(30)并朝向所述至少一个翻板构件(40)延伸。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空气喷嘴装置(10),其中, -所述小齿轮(41)被布置为绕所述至少一个翻板构件(40)的所述轴线(A)旋转,并且被布置为在已装配状态下与所述齿条(31)相互作用,并且, -所述第二和所述第三引导构件(52,53)平行于所述小齿轮(41)地连接至所述至少一个翻板构件(40)并沿所述轴线(A)的径向延伸。 7.根据权利要求2-6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空气喷嘴装置(10),其中,所述第一引导元件(51)朝向所述至少一个翻板构件(40)延伸超过所述齿条(31)。 8.根据权利要求2-7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空气喷嘴装置(10),其中,所述小齿轮(41)在所述轴线(A)的径向方向上延伸超过所述第二引导构件(52),并且所述第三引导构件(53)在所述轴线(A)的径向方向上延伸超过所述小齿轮(41)。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空气喷嘴装置(10),其中,所述气流调节机构(20)包括至少另一个翻板构件(40),并且所述杆构件(30)包括至少另一个齿条(31)和第一引导元件(51)。 10.根据权利要求2-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空气喷嘴装置(10),其中,所述第二引导元件(52)位于距所述第三引导元件(53)一圆周距离(△)处。 11.根据权利要求2-10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空气喷嘴装置(10),其中,在所述第二和第三引导元件(53)之间布置有凹槽(55),以在所述装配位置容纳所述第一引导元件(51)的至少一部分。 12.根据权利要求2-11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空气喷嘴装置(10),其中,在所述装配位置,所述第二引导元件(52)被布置为基于所述杆构件(30)指向一角度(α),从而使得当所述杆构件(30)朝向所述至少一个翻板构件(40)移动时,所述第一引导元件(51)能够移动经过所述第二引导元件(52)并与指向所述杆构件(30)的所述第三引导元件(53)发生接触。 13.根据权利要求2-11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空气喷嘴装置(10),其中,在所述非装配位置中,所述第二引导元件(52)被布置为基于所述杆构件(30)指向小于其在所述装配位置时的所述角度(α)的一角度(β),从而使得当所述杆构件(30)朝向所述至少一个翻板构件(40)移动时,所述第一引导元件(51)与所述第二引导元件(52)接触。 14.一种诸如仪表板、车门装饰件、控制台或类似物的车厢构件,其中所述车厢构件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空气喷嘴装置(10)。 15.一种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车厢构件的车辆。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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