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动力驱动系统及具有其的车辆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动力驱动系统及具有其的车辆,动力驱动系统包括:包括:发动机、第一电动发电机、变速器,变速器包括:离合器、第一输入轴、第二输入轴、第一输出轴、第二输出轴、倒挡轴和第一传动机构,第一输入轴和第二输入轴上各自设有挡位主动齿轮,第一输入轴和第二输入轴中的一个上设有倒挡主动齿轮,第一输出轴和第二输出轴各自空套设置有挡位从动齿轮,第二输出轴设有倒挡从动齿轮,倒挡轴设置有第一倒挡齿轮第二倒挡齿轮,第一电动发电机通过第一传动机构与第一输出轴、第二输出轴中的一个上的挡位从动齿轮动力耦合连接,本实用新型的动力驱动系统,电机驱动的传动链长度小,传动效率高,不会出现混动换挡过程中动力中断的问题。 |
专利类型: |
实用新型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广东;44 |
申请人: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翟震;熊雨超;梅绍坤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8-11-30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11-05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822007576.7 |
公开号: |
CN209581120U |
代理机构: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黄德海 |
分类号: |
B60K6/24(2007.01);B;B60;B60K;B60K6 |
申请人地址: |
518118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3009号 |
主权项: |
1.一种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发动机、第一电动发电机、变速器,所述变速器包括: 离合器; 第一输入轴和第二输入轴,所述第一输入轴和所述第二输入轴通过所述离合器可选择性地与所述发动机动力耦合连接,所述第一输入轴和所述第二输入轴上各自设有挡位主动齿轮,所述第一输入轴和所述第二输入轴中的一个上设有倒挡主动齿轮; 第一输出轴和第二输出轴,所述第一输出轴和所述第二输出轴各自空套设置有与所述挡位主动齿轮对应啮合的挡位从动齿轮,所述第二输出轴设有倒挡从动齿轮; 倒挡轴,所述倒挡轴设置有与所述倒挡主动齿轮啮合的第一倒挡齿轮和与所述倒挡从动齿轮啮合的第二倒挡齿轮; 第一传动机构,所述第一电动发电机通过所述第一传动机构与所述第一输出轴、所述第二输出轴中的一个上的挡位从动齿轮动力耦合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传动机构包括:第一电机侧齿轮,所述第一电机侧齿轮与所述第一电动发电机相连,所述第一电机侧齿轮与一个所述挡位从动齿轮啮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驱动系统具有驻车发电工作模式,在驻车发电工作模式中,所述挡位从动齿轮均与对应的输出轴断开,所述发动机输出的动力适于通过所述第一输入轴和所述第二输入轴中的一个以及与所述第一传动机构相连的所述挡位从动齿轮输出以驱动所述第一电动发电机发电。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驱动系统具有纯电动工作模式和混动工作模式,在纯电动工作模式和混动工作模式中,所述第一电动发电机输出的动力适于通过一个输入轴及一个输出轴输出,或者所述第一电动发电机输出的动力适于通过与所述第一传动机构相连的所述挡位从动齿轮所在的输出轴输出。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输入轴上固定设置有一挡主动齿轮、三挡主动齿轮、五挡主动齿轮和倒挡主动齿轮,所述第二输入轴上固定设置有二挡主动齿轮、四挡主动齿轮、六挡主动齿轮,所述第一输出轴空套设置有一挡从动齿轮、二挡从动齿轮、三挡从动齿轮、四挡从动齿轮,所述第一输出轴还设有第一输出齿轮,所述第二输出轴空套设置有五挡从动齿轮、六挡从动齿轮、倒挡从动齿轮,所述第二输出轴还设有第二输出齿轮; 其中,所述一挡从动齿轮和所述三挡从动齿轮通过一三挡同步器可选择性地与所述第一输出轴动力耦合连接,所述二挡从动齿轮和所述四挡从动齿轮通过二四挡同步器可选择性地与所述第一输出轴动力耦合连接,所述五挡从动齿轮通过五挡同步器可选择性地与所述第二输出轴动力耦合连接,所述六挡从动齿轮和所述倒挡从动齿轮通过六倒挡同步器可选择性地与所述第二输出轴动力耦合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一挡主动齿轮和倒挡主动齿轮集成为一倒挡主动齿轮,所述一倒挡主动齿轮与所述一挡从动齿轮和所述第一倒挡齿轮啮合; 所述三挡主动齿轮、所述五挡主动齿轮集成为三五挡主动齿轮,所述三五挡主动齿轮与所述三挡从动齿轮和所述五挡从动齿轮啮合; 所述四挡主动齿轮、所述六挡主动齿轮集成为四六挡主动齿轮,所述四六挡主动齿轮与所述四挡从动齿轮和所述六挡从动齿轮啮合。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传动机构与所述三挡从动齿轮动力耦合连接; 在一、五挡时,所述第一电动发电机适于通过所述第一传动机构、所述三挡从动齿轮、所述三挡主动齿轮与所述第一输入轴动力耦合; 在二、三、四挡时,所述第一电动发电机适于通过所述第一传动机构、所述三挡从动齿轮与所述第一输出轴动力耦合; 六挡时,所述第一电动发电机适于通过所述第一传动机构、所述三挡从动齿轮、所述三挡主动齿轮、所述五挡主动齿轮、所述五挡从动齿轮与所述第二输出轴动力耦合。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动力驱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传动机构与所述四挡从动齿轮动力耦合连接; 在一、三、四挡时,所述第一电动发电机适于通过所述第一传动机构、所述四挡从动齿轮与所述第一输出轴动力耦合; 在第二、六挡时,所述第一电动发电机适于通过所述第一传动机构、所述四挡从动齿轮、所述四挡主动齿轮与所述第二输入轴动力耦合; 在五挡时,所述第一电动发电机适于通过所述第一传动机构、所述四挡从动齿轮、所述四挡主动齿轮、所述六挡主动齿轮、所述六挡从动齿轮与所述第二输出轴动力耦合。 9.一种车辆,其特征在于,具有如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动力驱动系统。 |
所属类别: |
实用新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