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作业车辆以及作业车辆的控制方法 |
摘要: |
轮式装载机(1)具备安装于车身(2)的工作装置(5)、用于操作工作装置(5)的操作杆(CL)、以与操作杆(CL)以中立位置为基准的倾动量相应的驱动速度驱动工作装置的控制器(25)以及接收将工作装置(5)自动地驱动到规定位置的自动驱动控制的执行指示的自动驱动控制按钮(29)。控制器(25)在操作杆(CL)的倾动过程中从自动驱动控制按钮(29)接收到了执行指示的情况下,以根据操作杆(CL)的倾动量而设定的驱动速度执行自动驱动控制。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日本;JP |
申请人: |
株式会社小松制作所 |
发明人: |
二宫清孝;大浅贵央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8-09-28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11-15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880022372.0 |
公开号: |
CN110462140A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思宝 |
分类号: |
E02F9/20(2006.01);E;E02;E02F;E02F9 |
申请人地址: |
日本东京都 |
主权项: |
1.一种作业车辆,其中,具备: 车身; 工作装置,其安装于所述车身; 操作装置,其用于操作所述工作装置; 控制器,其以与所述操作装置的操作量相应的驱动速度驱动所述工作装置; 输入装置; 所述控制器在所述操作装置的操作过程中接收到了所述输入装置的输入的情况下,以根据所述操作装置的操作量而设定的驱动速度,执行将所述工作装置自动地驱动到规定位置的自动驱动控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作业车辆,其中, 所述输入装置能够向所述控制器输出所述自动驱动控制的执行指示, 所述控制器在所述操作装置的操作过程中从所述输入装置接收到了所述执行指示的输入的情况下,执行所述自动驱动控制。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作业车辆,其中, 所述操作装置能够操作到包含所述中立位置的中立区域以及操作量多于所述中立区域的中间区域, 所述控制器在所述操作装置位于所述中间区域时接收到了所述输入装置的输入的情况下,执行所述自动驱动控制。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作业车辆,其中, 所述操作装置还能够操作到操作量多于所述中间区域的自动驱动控制强制执行区域, 所述控制器在所述操作装置位于所述自动驱动控制强制执行区域时接收到了所述输入装置的输入的情况下,以最高驱动速度执行所述自动驱动控制。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作业车辆,其中, 所述控制器在所述操作装置位于所述中立区域时接收到了所述输入装置的输入的情况下,不执行所述自动驱动控制。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作业车辆,其中, 所述控制器在所述自动驱动控制的执行过程中接收到了所述输入装置的输入的情况下,使所述自动驱动控制结束。 7.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作业车辆,其中, 在所述自动驱动控制的执行过程中,在所述操作装置移动到包含所述中立位置的中立区域内之后又移动到了所述中立区域外的情况下,所述控制器使所述自动驱动控制结束。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作业车辆,其中, 还具备驱动所述工作装置的工作装置促动器, 所述规定位置是所述工作装置促动器的最大动作位置或者最小动作位置。 9.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作业车辆,其中, 具备驱动所述工作装置的工作装置促动器, 所述规定位置是在所述工作装置促动器的最大动作位置与最小动作位置之间预先设定的位置。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作业车辆,其中, 所述工作装置具有可摆动地安装于所述车身的动臂和可摆动地安装于所述动臂的铲斗, 所述控制器在所述动臂的上升以及下降的至少一方中执行所述自动驱动控制。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作业车辆,其中, 所述工作装置具有可摆动地安装于所述车身的动臂和可摆动地安装于所述动臂的铲斗, 所述控制器在所述铲斗的倾卸以及倾仰的至少一方中执行所述自动驱动控制。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作业车辆,其中, 还具备用于控制发动机的转速的加速踏板, 在所述自动驱动控制的执行过程中,在所述加速踏板被踏下的情况下,所述控制器根据所述加速踏板的踏下量使所述驱动速度增大。 13.一种作业车辆的控制方法,其中,具备: 操作工序,操作用于对安装于车身的工作装置进行操作的操作装置; 第一接收工序,接收输入装置的输入; 执行工序,以根据所述操作装置的操作量而设定的驱动速度,执行将所述工作装置自动地驱动到规定位置的自动驱动控制。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作业车辆的控制方法,其中, 在所述第一接收工序中,从所述输入装置接收所述自动驱动控制的执行指示的输入。 15.根据权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作业车辆的控制方法,其中, 在所述操作工序中,所述操作装置位于与包含中立位置的中立区域相比操作量更多的中间区域。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作业车辆的控制方法,其中, 在所述操作工序中,在所述操作装置位于操作量比所述中间区域多的自动驱动控制强制执行区域的情况下,在所述执行工序中,以最高驱动速度执行所述自动驱动控制。 17.根据权利要求15或16所述的作业车辆的控制方法,其中, 在所述操作工序中,在所述操作装置位于所述中立区域的情况下,在所述执行工序中,不执行所述自动驱动控制。 18.根据权利要求13至17中任一项所述的作业车辆的控制方法,其中,还具备: 第二接收工序,在所述执行工序之后接收所述输入装置的输入; 结束工序,使所述自动驱动控制结束。 19.根据权利要求13至17中任一项所述的作业车辆的控制方法,其中,还具备: 在所述执行工序之后,使所述操作装置在移动到包含所述中立位置的中立区域内之后又向所述中立区域外移动的工序; 使所述自动驱动控制结束的结束工序。 20.根据权利要求13至19中任一项所述的作业车辆的控制方法,其中, 在所述执行工序中,所述规定位置是驱动所述工作装置的工作装置促动器的最大动作位置或者最小动作位置。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