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支架式作业机 |
摘要: |
本申请公开了一种支架式作业机,包括挖掘机和固定支架,所述挖掘机位于所述固定支架顶部,所述固定支架顶部设有横梁,所述第三横梁与所述第四横梁平行布置在第一横梁与第二横梁之间;所述固定支架侧面设有支腿,所述第一支腿与所述第二支腿分别与所述第一横梁端部呈钝角或直角连接,所述第三支腿与所述第四支腿分别与所述第二横梁端部呈钝角或直角连接;所述第一支腿和所述第三支腿与第一固定梁呈锐角或直角连接,所述第二支腿和所述第四支腿与第二固定梁呈锐角或直角连接。本实用新型的支腿、横梁和固定梁中设有加强筋,支撑强度大;固定支架与挖掘机非固定连接,可以随意拆卸和组合,方便运输与转移。挖掘机可自由旋转,作业范围广。 |
专利类型: |
实用新型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辽宁;21 |
申请人: |
营口海盛装卸服务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赵明阳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9-01-16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11-12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920069366.2 |
公开号: |
CN209620153U |
代理机构: |
北京晟睿智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于淼 |
分类号: |
E02F9/08(2006.01);E;E02;E02F;E02F9 |
申请人地址: |
115007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疏港路西段(北国国际钢铁商业服务楼417室) |
主权项: |
1.一种支架式作业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挖掘机和固定支架,所述挖掘机位于所述固定支架顶部,所述固定支架顶部设有横梁,包括第一横梁、第二横梁、第三横梁和第四横梁,其中,所述第一横梁与所述第二横梁长度相等且对称平行分布,所述第三横梁与所述第四横梁长度相等,平行布置在第一横梁与第二横梁之间,分别与第一横梁与第二横梁连接,所述挖掘机位于所述第三横梁与所述第四横梁上方,所述第三横梁与所述第四横梁之间的距离大于等于所述挖掘机的两个履带之间距离;所述固定支架侧面设有支腿,包括第一支腿、第二支腿、第三支腿和第四支腿,所述第一支腿与所述第二支腿分别与所述第一横梁端部呈钝角或直角连接,所述第三支腿与所述第四支腿分别与所述第二横梁端部呈钝角或直角连接;所述第一支腿和所述第三支腿与第一固定梁呈锐角或直角连接,所述第二支腿和所述第四支腿与第二固定梁呈锐角或直角连接,所述第一固定梁与所述第二固定梁对称平行布置且长度相等,所述第一固定梁与所述第二固定梁与地面接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架式作业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横梁与所述第四横梁之间的距离小于所述第一横梁和所述第二横梁的长度,在所述第三横梁和所述第四横梁到所述第一横梁和所述第二横梁两端之间设有操作平台。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支架式作业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平台,进一步为,在第一固定梁或第二固定梁与操作平台之间设置一个直爬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架式作业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横梁、所述第二横梁、所述第三横梁、所述第四横梁、所述第一支腿、所述第二支腿、所述第三支腿、所述第四支腿、所述第一固定梁和所述第二固定梁,在梁内和支腿内部均设有加强筋。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架式作业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挖掘机,其前端设有工作装置。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支架式作业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装置,包括工作臂和作业工具,工作臂与作业工具转动连接。 |
所属类别: |
实用新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