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各国普遍认识到,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优先发展以轨道交通为骨干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城市轨道交通以其运量大、快速、准点、环保等特点,在解决城市交通拥堵、改善城市空间结构、保护城市环境和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有重要作用。
城市轨道交通初期建设投资特别大,运营成本也很高,由于其长期的社会效益,政府有必要给予一定的扶持,但这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要由国家或城市政府来包办;同时,城市轨道交通的商业化经营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不投入。只有通过政府的适当投入及各项政策的综合运用,才能调动企业、市民及外商的积极性,最终实现城市轨道交通的商业化经营。从各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经营现状看,的确大都处于政府进行部分补贴的状态,所以确定政府的投资与补贴力度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这一课题作为出发点,展开了相关的研究与探讨。
首先,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准公共产品属性及其所具有的特性,通过对准公共产品供给均衡的分析得出了其需要政府补贴的理论依据。
其次,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城市轨道交通市场性与公益性这对矛盾的存在,通过引入对偶论的观点建立了公益性度量的模型公式,并实证分析论证了模型的实用性。
最后,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各受益主体的不同对其公益性效益进行了分类的阐述及定量化,并根据不同的受益对象提出了各自不同的效益返还措施和策略,为政府对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进行投资补贴的资金来源提供理论依据。以期通过效益的返还促进各受益主体与城市轨道交通企业双赢的局面,从而促进城市轨道交通供给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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