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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一种顾及风速影响的建筑施工塔吊机防碰撞预警系统
专利名称: 一种顾及风速影响的建筑施工塔吊机防碰撞预警系统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顾及风速影响的建筑施工塔吊机防碰撞预警系统,包括防碰撞预警中央处理装置和多台建筑施工塔吊机,防碰撞预警中央处理装置包括:第一塔吊机横臂高度确定单元模块和第二塔吊机横臂高度确定单元模块,确定第一塔吊机的横臂高度H1和第二塔吊机的横臂高度H2;横臂高度比较单元模块,比较H1和H2,将横臂高度较低的塔吊机确定为低高度塔吊机,将横臂高度较高的塔吊机确定为高高度塔吊机;吊绳位置确定单元模块,确定高高度塔吊机的吊绳的位置;横臂位置确定单元模块,确定低高度塔吊机的横臂的位置;空间距离确定单元模块,确定吊绳与横臂的空间距离;报警指示单元模块,当空间距离小于防碰撞距离时,指示第一和第二塔吊机的报警装置进行报警。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北京;11
申请人: 北京建筑大学
发明人: 周命端;王瑞玲;丁克良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7-08-11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12-27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911042103.3
公开号: CN110615368A
代理机构: 北京易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崔晓光
分类号: B66C23/88(2006.01);B;B66;B66C;B66C23
申请人地址: 100044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
主权项: 1.一种顾及风速影响的建筑施工塔吊机防碰撞预警系统,所述系统包括多台建筑施工塔吊机和一个防碰撞中央处理装置,各所述建筑施工塔吊机具有报警装置,所述防碰撞中央处理装置包括: 第一塔吊机横臂高度确定单元模块,确定第一建筑施工塔吊机的横臂高度H1; 第二塔吊机横臂高度确定单元模块,确定第二建筑施工塔吊机的横臂高度H2; 横臂高度比较单元模块,比较H1和H2,将横臂高度较低的建筑施工塔吊机确定为低高度塔吊机,将横臂高度较高的建筑施工塔吊机确定为高高度塔吊机; 吊绳位置确定单元模块,确定所述高高度塔吊机的吊绳的位置; 横臂位置确定单元模块,确定所述低高度塔吊机的横臂的位置; 空间距离确定单元模块,确定所述吊绳与所述横臂的空间距离; 报警指示单元模块,当所述空间距离小于防碰撞距离时,指示所述第一塔吊机和所述第二塔吊机的报警装置进行报警, 所述报警指示单元模块如下地确定所述防碰撞距离: 式中:D为防碰撞距离;LXD、LZG分别为两台塔吊机之间处于相对运动或追赶运动情况下的预警距离;V1、a1分别为第一塔吊机的运动速度和正常制动加速度;V2、a2分别为第二塔吊机的运动速度与正常制动加速度;V3、a3分别为被追赶塔吊机的运动速度与加速度;t0为驾驶员反应时间;t1为追赶塔吊机正常制动过程总时间,包括驾驶员反应时间和设备正常制动时间,V风、a风分别为风的运动速度与加速度。 2.一种顾及风速影响的建筑施工塔吊机防碰撞预警系统,所述系统包括多台建筑施工塔吊机和一个防碰撞中央处理装置,各所述建筑施工塔吊机具有报警装置,所述防碰撞中央处理装置包括: 第一塔吊机横臂高度确定单元模块,确定第一建筑施工塔吊机的横臂高度H1; 第二塔吊机横臂高度确定单元模块,确定第二建筑施工塔吊机的横臂高度H2; 横臂高度比较单元模块,比较H1和H2,将横臂高度较低的建筑施工塔吊机确定为低高度塔吊机,将横臂高度较高的建筑施工塔吊机确定为高高度塔吊机; 吊绳位置确定单元模块,确定所述高高度塔吊机的吊绳的位置; 横臂位置确定单元模块,确定所述低高度塔吊机的横臂的位置; 空间距离确定单元模块,确定所述吊绳与所述横臂的空间距离; 报警指示单元模块,当所述空间距离小于防碰撞距离时,指示所述第一塔吊机和所述第二塔吊机的报警装置进行报警, 所述报警指示单元模块可以如下地确定所述防碰撞距离: 式中:D为防碰撞距离;LXD、LZG分别为两台塔吊机之间处于相对运动或追赶运动情况下的报警距离增量;l为高高度塔吊机的横臂沿线至吊绳悬垂处的长度;L为低高度塔吊机的横臂沿线至所述高高度塔吊机的吊绳与所述低高度塔吊机的横臂之间的空间距离在横臂上正交点处的长度;ω1、a1分别为高高度塔吊机的运动角速度和正常制动加速度;ω2、a2分别为低高度塔吊机的运动角速度与正常制动加速度;ω3、a3分别为被追赶塔吊机的运动角速度与加速度;t0为驾驶员反应时间;t1为追赶塔吊机正常制动过程总时间,包括驾驶员反应时间和设备正常制动时间,V风、a风分别为风的运动速度与加速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碰撞中央处理装置包括交叠预判断单元模块,判断第一塔吊机和第二塔吊机的工作范围是否交叠,所述交叠预判断单元模块为自行判断或从外部接收判断结果,所述交叠预判断单元模块分别以所述第一建筑施工塔吊机的塔身和第二建筑施工塔吊机的塔身为圆心,分别以所述第一建筑施工塔吊机的横臂长度和第二建筑施工塔吊机的横臂长度为半径画圆,如果这两个圆在塔身所在的地平面上相交,则判断第一塔吊机和第二塔吊机的工作范围交叠。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各所述建筑施工塔吊机具有报警装置和信息发送接收装置,用于传送所述防碰撞中央处理装置所需的信息,并接收来自所述防碰撞中央处理装置的指示,所述防碰撞中央处理装置也具有信息发送接收装置,用于从各所述建筑施工塔吊机接收所需的信息以及向各所述建筑施工塔吊机发送报警指令。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碰撞中央处理装置为具有显示装置的IPAD形式的装置。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报警装置是能够发出音频、视频、或光或声的装置。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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