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地下室液体再利用系统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地下室液体再利用系统,包括集水装置,集水装置包括用于收集地下室液体的集水井;净化装置,净化装置包括净化容器,净化容器用于净化集水井排出的液体、并与集水井相通;及储水装置,储水装置包括储水池,储水池与净化容器相通,储水池设有出水口。通过净化装置及储水装置的设置,集水井将地下室的液体收集,随后液体从集水井进入净化容器内并在净化容器内净化,之后再流入储水池中储存或直接排出,相比传统流入市政排水管道,降低了市政排水管道的排水压力,同时也使水资源能够临时存储或直接再利用,实现节约水资源的目的。 |
专利类型: |
实用新型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广东;44 |
申请人: |
广州瀚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牟智斌;杨林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8-07-23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5-03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821179110.9 |
公开号: |
CN208815547U |
代理机构: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丹 |
分类号: |
E02D19/00(2006.01);E;E02;E02D;E02D19 |
申请人地址: |
510665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311号自编2-21 |
主权项: |
1.一种地下室液体再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集水装置,所述集水装置包括用于收集地下室液体的集水井; 净化装置,所述净化装置包括净化容器,所述净化容器用于净化所述集水井排出的液体、并与所述集水井相通;及 储水装置,所述储水装置包括储水池,所述储水池与所述净化容器相通,所述储水池设有出水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室液体再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净化装置还包括净化器,所述净化器设于所述净化容器、并用于净化所述净化容器内的液体。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地下室液体再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净化器包括活性炭过滤层,所述活性炭过滤层用于净化所述净化容器内的液体。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地下室液体再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净化器还包括初滤层,所述初滤层设于所述活性炭过滤层的进口端一侧。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室液体再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储水装置还包括出水管,所述出水管与所述出水口对应设置、并与所述储水池的内部相通。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地下室液体再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水管和所述储水池之间还设有加压泵。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地下室液体再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水口包括第一出水口和第二出水口,所述第一出水口的设置高度高于所述第二出水口的设置高度,所述出水管包括第一出水管和第二出水管,所述第一出水管与所述第一出水口对应设置,所述第二出水管与所述第二出水口对应设置。 8.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地下室液体再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净化装置还包括原水池,所述原水池的进水端和所述原水池的出水端分别与所述集水井和所述净化容器相通。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地下室液体再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水井设有多个、并呈间距设置,所述集水装置还包括排水泵,所述排水泵用于将所述集水井内的液体引入至所述原水池内。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地下室液体再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泵设有多个、并分别设于对应的所述集水井内,所有所述排水泵的出水端与所述原水池的进水端相通; 或所述排水泵设有一个、并设于其中的一个所述集水井内,所述排水泵的出水端与所述原水池的进水端相通,所有所述集水井相通、并使相邻所述集水井内的液体能够流通。 |
所属类别: |
实用新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