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防止车辆被侵害系统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防止车辆被侵害系统。它包括含有车辆和车主信息、监测认证模块和无线通信模块的主控模块、操控模块、示报警模块、后台管控中心、监控设备网络和职能部门;通过对授权者身份信息和权限的可靠认证,自行监测车辆执行经授权指令并有效防止非正常状况,或将主控模块以安全管控和执行控制独立区隔化布设,及在操控验证信号中跟进自主代码的相符认定,从多层面环扣式设防有效避免被侵扰和违规行为,使欲行不轨者即便了解方案基本结构特征也无从入手,更是依托后台管控中心资源优势的强力后盾,切实为规范化管控和安全使用车辆构筑起全方位的智能防护网。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浙江;33 |
申请人: |
叶春林 |
发明人: |
叶春林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9-02-26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5-24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910142329.4 |
公开号: |
CN109795446A |
分类号: |
B60R25/00(2013.01);B;B60;B60R;B60R25 |
申请人地址: |
322000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北苑街道建设三村41幢2号 |
主权项: |
1.一种防止车辆被侵害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含有车辆和车主信息、监测认证模块和无线通信模块的主控模块、操控模块、示报警模块、后台管控中心、监控设备网络和职能部门;以在使用车辆免不了需触及部位置设人体生物特征传感器,或结合视频监控核实信息,主控模块将与经授权者人体生物特征信息的相符认证和操控验证信号的确认无误,作为启用车辆或设置操控指令的必须条件,自行随时监测或复核所允许驾乘人员和操控模块信息,及车辆执行经授权所设指令状况,一旦监测到非正常状况,立即开启示报警模块,同步报送给预设终端和后台管控中心,或跟进预设的应急程序,后台管控中心根据车辆上传和监控设备网络反馈的信息,并发挥数据资源优势掌握实际情况,自动视具体情形按照预案或辅以人工调控的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对异常状况作出妥善处置,达到切实防止车辆被侵害和违规使用车辆; 进而,将所述的主控模块,能够以安全管控和执行控制两部分独立的区隔化布设,利于整体安全监管和权限设置掌控且增强可靠性,能够在监测到遭遇侵袭时,立即阻断于安全管控部分,而不影响车辆执行控制部分安全,更能通过一有状况即行开启示报警模块,同步报送给预设终端和后台管控中心,或跟进预设的应急程序,及由后台管控中心视具体情况作出针对性处置和溯源究责,多角度环扣式设防保障车辆安全; 再而,在主控模块与操控模块的验证信号中,包括车辆的唤醒和操控指令验证信号,能够由车主或经授权者跟进自主设置的代码,将它的相符确认作为强化动用车辆正当可靠性的必须条件,或能够采用由车主或经授权者及后台管控中心随机或者按预设方案变更调整验证信号的结构形式,从多层面加固安全防控全面提升完善整体功效,更能为规范化管控和安全使用车辆构筑起全方位智能防护网。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防止车辆被侵害系统,其特征在于,能够将所述的主控模块和操控模块,设置为由车主或经授权者身份信息的相符确认,直接作为启用和操控车辆的必须条件,包括由车主设置经授权者的不同权限。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防止车辆被侵害系统,其特征在于,能够将所述的主控模块和操控模块,设置为由车主或经授权者身份信息和随机置设跟附或布设在启用验证信号中自主代码的相符确认,作为启用和操控车辆的必须条件,包括由车主设置经授权者的不同权限。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防止车辆被侵害系统,其特征在于,能够将所述的主控模块,设置为当车主输入车主和经授权者身份信息确定并感应或监测到个人生物特征信息时,同步将信息上传给后台管控中心,包括经授权者所输入的各驾乘人员身份信息,用以审核验证或复核之需。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防止车辆被侵害系统,其特征在于,能够将所述的主控模块,设置为只允许车主和经授权者输入或设定个人的姓名或代码类信息,而不准调取出感应或监测到的个人生物特征信息,包括经授权者所输入的各驾乘人员身份信息,以保障基本权利防范个人隐私被滥用造成危害。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防止车辆被侵害系统,其特征在于,将车上的监控设备,设置为能够随车辆的启用打开,或是根据车主或经授权者所设条件开启,及设置为在需要时能够由后台管控中心指令开启。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防止车辆被侵害系统,其特征在于,将所述的主控模块,能够设置为在操控车辆或调整操控指令时,跟进感应获取操作者生物特征信息和权限范围的核实,以确认操控和调整操控的正当性,并将具体信息及时上传给后台管控中心。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防止车辆被侵害系统,其特征在于,将所述的主控模块和后台管控中心,设置为重点监测车辆在落实经授权操控指令中出现异常或作出更改状况,按预设条件判别更改属否正当合法和权限内,若遇有违规违法操控或更改设置,由主控模块自行阻断或是后台管控中心根据法规或禁令及时予以处置。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防止车辆被侵害系统,其特征在于,将所述的主控模块,能够设置为经授权的优先执行后台管控中心指令,便于监测到车辆呈现超出预设状况时,立即启动预案下达警示指令或执行指令,及必要时调集相关职能部门控制车辆。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防止车辆被侵害系统,其特征在于,将本系统的主要技术特征,应用于现有技术已在使用中的各车辆,或是应用于新设计车辆,以利形成整体完善可靠的安全防护网。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