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我国现在的工程造价管理按照“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九字方针进行,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发挥了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但在计价方法上仍然普遍采用定额法,由于我国定额的法令性特点,则工程造价整体上仍是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企业无定价权,属于计划价格范畴,与国际惯例有一定区别。随着国际、国内两大市场的合二为一,工程建设市场也将融入国际市场,进行激烈的竞争,这也要求计价方式、计价方法必须向国际惯例靠拢。
本文立足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公路工程产品价格的确定应遵循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规律,分析市场机制和计划经济的特点和不足,提出政府调控下的市场机制,尽可能由市场的运转解决资源配置,价格基本上由市场供求形成。详细分析了国际惯例通用的计价方法——实物量法的特点和编制方法,以及在英国、香港、日本和美国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实施状况,并结合实例对比分析了定额法与实物量法的不同和各自特点。证实我国目前采用的计价方法——定额法已经不能适应公路建设发展的需要,得出实物量法是适应市场机制的有效计价方法,提出在中国实施的必要性。
结合我国国情及现有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指出目前我国阻碍实物量法实施的主要问题所在,提出当前造价改革需要放开对工程价格的管理,将定价的权力下放到企业,由企业根据市场供求状态和自身的成本消耗水平确定项目的造价,以提高工程价格对市场的敏感程度,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作者认为实物量法的推广应用主要从几个方面创造条件:政府转变观念,从宏观上,建立主要利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企业定价的行为进行监督的管理模式、规范招标者的商务评标准则、做好标底水平的测试,编制好统一定额,定期发布造价信息,引导价格走向;企业担当起市场主体的职责者,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施工组织设计、精心施工,科学的编制企业定额和建立起企业自身的价格估算系统;中介机构和各协会要配合社会培养优秀造价人才以适应公路建设的发展与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