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用于电动自行车的触点式自动充电装置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用于电动自行车的触点式自动充电装置,包括设于充电桩的充电接口,以及设于电动自行车的触点式充电头。充电接口设有两根极性柱,极性柱通过相互配合安装的外支架和内支架固定安装于充电桩的面板,极性柱上方设有固定安装于充电桩的面板的限位罩,极性柱位于限位罩的凹形空间内部。触点式充电头包括充电头主体、两块与极性柱匹配的极性板;两块极性板通过绝缘隔离板内嵌于充电头主体的一端,充电头主体的另一端固定安装于电动自行车。触点式自动充电装置对处于停放状态的电动自行车进行自动充电,充满电即可自动断电。在电动自行车停放时持续对其充电,可以防止用户租赁电动自行车时出现电动自行车没电或电力不足状况的情况。 |
专利类型: |
实用新型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浙江;33 |
申请人: |
杭州金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张厚德;陈伟腾;金海玲;毛方强;郑寅;吴湖青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8-09-29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6-14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821603070.6 |
公开号: |
CN208978639U |
代理机构: |
杭州杭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尉伟敏 |
分类号: |
B60L53/16(2019.01);B;B60;B60L;B60L53 |
申请人地址: |
310012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复兴路106号 |
主权项: |
1.一种用于电动自行车的触点式自动充电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设于充电桩的充电接口,以及设于电动自行车的触点式充电头;其中, 所述充电接口设有两根极性柱,所述极性柱通过相互配合安装的外支架和内支架固定安装于所述充电桩的面板,所述极性柱上方设有固定安装于所述充电桩的面板的限位罩,所述极性柱位于所述限位罩的凹形空间内部; 所述触点式充电头包括充电头主体,以及两块与所述极性柱匹配的极性板;两块所述极性板通过绝缘隔离板内嵌于所述充电头主体的一端,所述充电头主体的另一端固定安装于所述电动自行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电动自行车的触点式自动充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极性柱朝向外侧的一端设有弹簧触头。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电动自行车的触点式自动充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支架朝向所述充电桩的面板的一端设有十字凸起,所述内支架与所述限位罩均设有与所述外支架的十字凸起相匹配的十字通孔,所述外支架的十字凸起贯穿所述充电桩的面板、所述限位罩连接于所述内支架的十字通孔,以使所述外支架、所述限位罩、所述内支架固定安装于所述充电桩的面板。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电动自行车的触点式自动充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罩的凹形空间开口处两侧设有导向面,以引导所述触点式充电头插入该凹形空间。 5.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用于电动自行车的触点式自动充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罩的凹形空间包括由两侧导向面形成的导向空间,以及与所述内支架相配合的充电空间,所述充电空间的轴向长度长于所述内支架的轴向长度。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电动自行车的触点式自动充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内支架的端面形状、大小与所述触点式充电头的端面相同。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电动自行车的触点式自动充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触点式充电头基本呈矩形管状或圆管状。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电动自行车的触点式自动充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绝缘隔离板为中间设有横档的框形结构。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电动自行车的触点式自动充电装置,其特征在于,两块所述极性板分别嵌入所述绝缘隔离板且位于所述横档两侧,所述绝缘隔离板嵌入所述充电头主体的一端。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电动自行车的触点式自动充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触点式充电头安装于所述电动自行车的车架前方、车篮下面、前叉上部位置处。 |
所属类别: |
实用新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