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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鉴别、靶向以及分离人树突细胞(DC)前体“前DC”的方法及其用途
专利名称: 鉴别、靶向以及分离人树突细胞(DC)前体“前DC”的方法及其用途
摘要: 定义了用于检测和鉴别常规树突细胞(cDC)的前体(前DC)及其细胞子集(前cDC 1或前cDC 2)的生物标志物,其包括用于检测前DC的CD169、CD327、AXL、CD271、CD324及其组合。还公开了用于检测疾病或疾病状况、现有疾病或疾病状况的预后的方法,包括与对照相比,确定来自个体的样品中前DC细胞的数量,以及治疗患者的方法,包括施用针对CD169、CD327、AXL、CD271、CD324及其组合的抗体。另外,还公开了用于引发针对传染病或癌症的免疫原性组合物,所述组合物包含对靶疾病的一种或多种生物标志物或抗原和/或一种或多种选自早期前DC、前cDC 1和前cDC 2的细胞具有特异性的一种或多种结合分子。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新加坡;SG
申请人: 新加坡科技研究局
发明人: 佛罗伦特·吉恩欧克斯;施子意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7-08-31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06-18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780066143.4
公开号: CN109906381A
代理机构: 北京世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康健;王思琪
分类号: G01N33/50(2006.01);G;G01;G01N;G01N33
申请人地址: 新加坡新加坡
主权项: 1.检测常规树突细胞(cDC)的前体(前DC)的方法,包括(i)确定存在选自CD169、CD327、AXL、CD271、CD324及其组合的生物标志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生物标志物选自: (a)CD169; (b)CD327; (c)AXL; (d)CD271; (e)CD324; (f)CD169和CD327的组合; (g)CD169和AXL的组合; (h)CD169和CD271的组合; (i)CD169和CD324的组合; (j)CD327和AXL的组合; (k)CD327和CD271的组合; (l)CD327和CD324的组合; (m)AXL和CD271的组合; (n)AXL和CD324的组合; (o)CD271和CD324的组合; (p)CD169、CD327和AXL的组合; (q)CD169、CD327和CD271的组合; (r)CD169、CD327和CD324的组合; (s)CD169、AXL和CD271的组合; (t)CD169、AXL和CD324的组合; (u)CD169、CD271和CD324的组合; (v)CD327、AXL和CD271的组合; (w)CD327、AXL和CD324的组合; (x)CD327、CD271和CD324的组合; (y)AXL、CD271和CD324的组合; (z)CD169、CD327、AXL和CD271的组合; (aa)CD169、CD327、AXL和CD324的组合; (bb)CD169、CD327、CD271和CD324的组合; (cc)CD169、AXL、CD271和CD324的组合; (dd)CD327、AXL、CD271和CD324的组合;和 (ee)CD169、CD327、AXL、CD271和CD324的组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所述方法,其中步骤(i)包括确定存在CD169和AXL以检测前DC细胞群内的早期前DC细胞群。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在权利要求1所述的步骤(i)之前: (ii)确定存在一种或多种选自HLA-DR、CD123、CD45RA、CD45、CD303、CD304、CD33、CD5、CX3CR1、CD2及其组合的生物标志物;和 (iii)确定不存在一种或多种选自CD34、CD3、CD19/CD20、CD14、CD16及其组合的生物标志物。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骤(i)包括确定存在CD169,并且其中所述方法还包括确定存在细胞粘附分子1(CADM1)以检测前cDC1。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在权利要求5所述的步骤(i)之前: (ii)确定存在一种或多种选自HLA-DR、CD123、CD45RA、CD45、CD303、CD304、CD33、CX3CR1、CD2、CD5及其组合的生物标志物;和 (iii)确定不存在一种或多种选自CD34、CD3、CD19/CD20、CD14、CD16、CD1c及其组合的生物标志物。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骤(i)包括确定存在CD327,并且其中所述方法还包括确定存在CD1c以检测前cDC2。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在权利要求7所述的步骤(i)之前: (ii)确定存在一种或多种选自HLA-DR、CD123、CD45RA、CD45、CD33、CX3CR1、CD2、CD5及其组合的生物标志物;和 (iii)确定不存在一种或多种选自CD34、CD3、CD19/CD20、CD14、CD16、CADM1及其组合的生物标志物。 9.根据权利要求1、3、5或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还包括测定任何一种或多种所述生物标志物的表达水平,其中: (I)(a)相对于对照,权利要求1或4(ii)中的任何一种或多种生物标志物的表达水平增加,表明所述细胞是早期前DC;和/或 (b)相对于对照,权利要求4(iii)中任何一种或多种生物标志物的表达水平降低,表明所述细胞是早期前DC; 或 (II)(a)相对于对照,权利要求1或6(ii)中任何一种或多种生物标志物的表达水平增加,表明所述细胞是前cDC1;和/或 (b)相对于对照,权利要求6(iii)中任何一种或多种生物标志物的表达水平降低,表明所述细胞是前cDC1; 或 (III)(a)相对于对照,权利要求1或8(ii)中任何一种或多种生物标志物的表达水平增加,表明所述细胞是前cDC2;和/或 (b)相对于对照,权利要求8(iii)中任何一种或多种生物标志物的表达水平降低,表明所述细胞是前cDC2; 其中所述对照包括存在的其他细胞群或不表达CD169、CD327、AXL、CD271和/或CD324的pDC群。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还包括确定任何一种或多种所述生物标志物表达水平的变化,其中: a)与对照中任何一种或多种所述生物标志物的表达水平相比,任何一种或多种所述生物标志物表达水平的变化表明所述细胞是前DC、前cDC1或前cDC2;和 (b)与对照中任何一种或多种所述生物标志物的表达水平相比,任何一种或多种所述生物标志物的表达水平没有变化表明所述细胞不是前DC、前cDC1或前cDC2, 其中所述对照包括存在的其他细胞群或不表达CD169、CD327、AXL、CD271和/或CD234的pDC群。 11.根据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检测包括使疑似含有前DC的样品与一种或多种对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生物标志物具有特异性的结合分子接触,所述前DC包括早期前DC、前cDC1和/或前cDC2细胞,所述结合分子选自抗体、抗体的抗原结合片段、适体和配体。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结合分子与选自以下的可检测标记偶联:荧光标记、放射性标记、化学标记、酶标记、蛋白质标记、磁性标记和重金属。 13.根据权利要求1-1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检测包括质谱流式细胞技术或流式细胞术。 14.根据权利要求11-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样品选自:血液样品;组织样品,其选自骨髓、肺、脾、肝、心脏、骨、皮肤、脂肪组织、真皮、肠、膀胱、肌腱、韧带、肌肉、筋膜、神经组织、血管、肾、软骨,组织切片,例如活组织检查样品和尸检样品,用于组织学目的而采集的组织的冷冻切片,档案样品、外植体和源自患者组织和/或任何其它合适组织的原代和/或转化的细胞培养物;选自外周血单核细胞的细胞样品;和体液样品,其选自淋巴液、囊液、痰、粪便、泪液、粘液、腹水、囊液、尿液、乳头渗出物和乳头吸出物。 15.根据权利要求11-1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样品来自人受试者。 16.根据权利要求1-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分离用权利要求1-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检测到的前DC细胞的步骤。 17.检测疾病/疾病状况、现有疾病/疾病状况的预后,和/或确定个体发展疾病/疾病状况的可能性的方法,包括使用权利要求1-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测定受试者的样品中前DC细胞的数量,并将测定的细胞数量与对照样品中前DC细胞数量进行比较,其中所述受试者的样品中前DC细胞的数量比所述对照样品中前DC细胞的数量高,则表示所述个体存在所述疾病/疾病状况或发展所述疾病/疾病状况的可能性,其中前DC包括选自早期前DC、前cDC1、前cDC2及其组合的细胞,并且其中所述对照样品是选自以下的样品:在发展所述疾病/疾病状况之前从相同患者获得的样品和从健康个体获得的样品。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疾病/疾病状况选自:炎性疾病、肥胖、癌症、自身免疫疾病、传染病和代谢性疾病/疾病状况。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炎性疾病选自扁平苔癣、特应性皮炎和牛皮癣;其中所述自身免疫疾病是例如系统性红斑狼疮;其中所述传染病选自HIV、奇卡病毒、基孔肯雅热、甲型肝炎、乙型肝炎、丙型肝炎、病毒性出血热、痘病毒感染和蚊媒传播的脑炎病毒。 20.治疗根据权利要求17-1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确定患有疾病/疾病状况的患者的方法,包括向所述患者施用选自抗CD169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抗CD327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抗AXL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抗CD271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抗CD324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及其组合。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疾病是发病机理由前DC、早期前DC、前cDC1、前cDC2或其组合引起的疾病。 22.根据权利要求20或2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的施用导致选自前DC、早期前DC、前cDC1、前pre-cDC2或其组合的细胞子集耗尽。 23.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在制备用于治疗根据权利要求17-1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确定患有疾病/疾病状况的患者的药物中的用途,其中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选自抗CD169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抗CD327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抗AXL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抗CD271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抗CD324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及其组合。 24.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用于治疗根据权利要求17-1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确定患有疾病/疾病状况的患者,其中所述抗体选自抗CD169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抗CD327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抗AXL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抗CD271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抗CD324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及其组合。 25.用于权利要求1-19中任一项所述方法中的试剂盒,其中所述试剂盒包括用于确定存在一种或多种选自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所列生物标志物的生物标志物的试剂,并且其中所述试剂盒还任选地包括使用说明。 26.免疫原性组合物,包含:(a)对如权利要求1-19中任一项所定义的一种或多种生物标志物具有特异性的一种或多种结合分子,或靶疾病的抗原,和/或(b)一种或多种选自使用权利要求1-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检测到的早期前DC、前cDC1和前cDC2的细胞。 27.根据权利要求26的免疫原性组合物,其中所述一种或多种结合分子选自抗体、抗体的抗原结合片段、scFV、适体,和衍生自感染因子或癌症的用于产生针对所述疾病接种目的的免疫应答的配体。 28.根据权利要求26或27所述的免疫原性组合物,还包含佐剂、防腐剂、稳定剂、封装剂(例如脂质膜、壳聚糖颗粒、生物相容性聚合物)和/或药学上可接受的载体。 29.在受试者中引发针对传染病或癌症的免疫应答的方法,包括施用权利要求26-28中任一项所述的免疫原性组合物。 30.根据权利要求2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传染病选自HIV、齐卡病毒、基孔肯雅热、甲型肝炎、乙型肝炎、丙型肝炎、病毒性出血热、痘病毒感染和蚊媒传播的脑炎病毒。 31.根据权利要求29或30所述的方法,其中通过选自肌肉内、皮内、皮下、静脉内、口服和鼻内给药的途径施用所述免疫原性组合物。 32.检测样品中常规树突细胞(cDC)的前体(前DC)的方法,其中: (I)所述前DC包括早期前DC细胞,且所述方法按以下顺序包括下述步骤: (i)从所述样品中除去死细胞; (ii)任选地分离具有特定大小,任选地直径7-10μtm的细胞; (iii)确定存在CD45生物标志物和不存在CD34生物标志物; (iv)确定不存在CD3/19/20/14和CD16生物标志物; (v)确定存在HLA-DR和CD123生物标志物; (vi)确定存在CD45RA和CD123生物标志物;和 (vii)确定存在CD169、CD327、CD271和/或CD324; (II)所述前DC包括早期前DC细胞,且所述方法按以下顺序包括下述步骤: (i)确定存在CD45生物标志物和不存在CD34生物标志物; (ii)确定不存在CD3/19/20/14和CD16生物标志物; (iii)确定存在HLA-DR和CD123生物标志物; (iv)确定存在CD45RA和CD33生物标志物;和 (v)确定存在CD169、CD327、CD271和/或CD324; (III)所述前DC包括早期前DC细胞,且所述方法按以下顺序包括下述步骤: (i)确定存在CD45生物标志物和不存在CD34生物标志物; (ii)确定不存在CD3/19/20/14和CD16生物标志物; (iii)确定存在HLA-DR和CD123生物标志物; (iv)确定存在CD45RA和CD33生物标志物; (v)确定存在CD45RA生物标志物; (vi)确定不存在CADM1生物标志物;和 (vii)确定存在CD123生物标志物和不存在CD1c生物标志物; (IV)所述前DC包括前cDC1细胞,且所述方法按以下顺序包括下述步骤: (i)确定存在CD45生物标志物和不存在CD34生物标志物; (ii)确定不存在CD3/19/20/14和CD16生物标志物; (iii)确定存在HLA-DR和CD123生物标志物; (iv)确定存在CD45RA和CD33生物标志物;和 (v)确定存在CADM1和CD45RA生物标志物; 和 (V)所述前DC包括前cDC2细胞,且所述方法按以下顺序包括下述步骤: (i)确定存在CD45生物标志物和不存在CD34生物标志物; (ii)确定不存在CD3/19/20/14和CD16生物标志物; (iii)确定存在HLA-DR和CD123生物标志物; (iv)确定存在CD45RA和CD33生物标志物; (v)确定不存在CADM1生物标志物;和 (vi)确定存在CD1c和CD45RA生物标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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