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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支撑层架及包装箱
专利名称: 支撑层架及包装箱
摘要: 一种支撑层架,配置在包装箱内,用于包装物件。支撑层架包括基材及缓冲组件。基材包括底板部,其中底板部具有相对的第一面及第二面。缓冲组件包括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第一部分固定于底板部的第一面的四角,第二部分固定于底板部的第二面的四角。缓冲组件的第一部分的至少部分内轮廓对应于物件的外轮廓。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包装箱。本实用新型的支撑层架与包装箱提供良好的支撑性与缓冲性。
专利类型: 实用新型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中国台湾;71
申请人: 中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赖柏勋;曾涌泉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8-08-27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06-21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821381333.3
公开号: CN209009271U
代理机构: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蔡洪贵
分类号: B65D81/113(2006.01);B;B65;B65D;B65D81
申请人地址: 中国台湾新竹科学工业园区
主权项: 1.一种支撑层架,配置在包装箱内,用于包装物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层架包括基材以及缓冲组件,其中: 所述基材包括底板部,所述底板部具有相对的第一面及第二面;以及 所述缓冲组件包括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所述第一部分固定于所述底板部的所述第一面的四角,所述第二部分固定于所述底板部的所述第二面的四角,其中所述缓冲组件的所述第一部分的至少部分内轮廓对应于所述物件的外轮廓。 2.根据权利要求第1项所述的支撑层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材包括环绕所述底板部的四周的多个侧墙部,所述多个侧墙部环绕所述缓冲组件的所述第一部分。 3.根据权利要求第2项所述的支撑层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侧墙部与所述缓冲组件的所述第一部分等高。 4.根据权利要求第2项所述的支撑层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冲组件的所述第一部分包括延伸段,延伸自所述第一部分位于所述四角的其中之一,所述延伸段与对应的所述侧墙部之间界定出配件收纳空间。 5.根据权利要求第4项所述的支撑层架,其特征在于,对应于所述延伸段的所述侧墙部具有第一凹口,所述第一凹口从所述侧墙部的远离所述底板部的部位下凹,而低于所述延伸段。 6.根据权利要求第2项所述的支撑层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部具有从侧边凹入的第二凹口,所述底板部在所述第二凹口处不连接于对应的所述侧墙部。 7.根据权利要求第6项所述的支撑层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部在远离所述第二凹口的部位具有贯穿把手。 8.根据权利要求第1项所述的支撑层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冲组件的所述第二部分还固定于所述底板部的所述第二面的中央区域。 9.根据权利要求第1项所述的支撑层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部具有第一贯穿孔,所述第一贯穿孔的位置用于对应于所述物件的支脚的位置,而用于供所述支脚穿过。 10.根据权利要求第9项所述的支撑层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冲组件的所述第二部分具有第二贯穿孔,所述第二贯穿孔的位置对应于所述底板部的所述第一贯穿孔。 11.一种包装箱,用于包装物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包装箱包括外箱、第一支撑层架以及第二支撑层架,其中: 所述第一支撑层架设置于所述外箱内;以及 所述第一支撑层架与所述第二支撑层架堆叠地配置于所述外箱内,且所述物件用于配置在所述第一支撑层架与所述第二支撑层之间,且所述第一支撑层架与所述第二支撑层架的任一者包括基材以及缓冲组件,其中: 所述基材包括底板部,所述底板部具有相对的第一面及第二面;以及 所述缓冲组件包括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所述第一部分固定于所述底板部的所述第一面的四角,所述第二部分固定于所述底板部的所述第二面的四角,其中所述缓冲组件的所述第一部分的至少部分内轮廓对应于所述物件的外轮廓。 12.根据权利要求第11项所述的包装箱,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环形结构强化侧板,配置于所述外箱内,且环绕所述第一支撑层架与所述第二支撑层架。 13.根据权利要求第12项所述的包装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箱具有位于侧壁上的U型开缝,所述侧壁上被所述U型开缝围绕出的部位用于被翻折而形成第一开口,且所述环形结构强化侧板具有对应于所述第一开口的第二开口。 14.根据权利要求第11项所述的包装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撑层架的所述基材相同于所述第二支撑层架的所述基材,且所述第一支撑层架的所述缓冲组件在所述基材上的配置位置相同于所述第二支撑层架的所述缓冲组件在所述基材上的配置位置。 15.根据权利要求第11项所述的包装箱,其特征在于,各所述基材包括环绕所述底板部的四周的多个侧墙部,所述多个侧墙部环绕所述缓冲组件的所述第一部分。 16.根据权利要求第15项所述的包装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侧墙部与所述缓冲组件的所述第一部分等高。 17.根据权利要求第15项所述的包装箱,其特征在于,各所述缓冲组件的所述第一部分包括延伸段,延伸自所述第一部分位于所述四角的其中之一,所述延伸段与对应的所述侧墙部之间界定出配件收纳空间。 18.根据权利要求第17项所述的包装箱,其特征在于,对应于所述延伸段的所述侧墙部具有第一凹口,所述第一凹口从所述侧墙部的远离所述底板部的部位下凹,而低于所述延伸段。 19.根据权利要求第15项所述的包装箱,其特征在于,各所述底板部具有从侧边凹入的第二凹口,所述底板部在所述第二凹口处不连接于对应的所述侧墙部。 20.根据权利要求第19项所述的包装箱,其特征在于,各所述底板部在远离所述第二凹口的部位具有贯穿把手。 21.根据权利要求第11项所述的包装箱,其特征在于,各所述缓冲组件的所述第二部分还固定于所述底板部的所述第二面的中央区域。 22.根据权利要求第11项所述的包装箱,其特征在于,各所述底板部具有第一贯穿孔,所述第一贯穿孔的位置用于对应于所述物件的支脚的位置,而用于供所述支脚穿过。 23.根据权利要求第22项所述的包装箱,其特征在于,各所述缓冲组件的所述第二部分具有第二贯穿孔,所述第二贯穿孔的位置对应于所述底板部的所述第一贯穿孔。
所属类别: 实用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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