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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交通工具的内部空间
专利名称: 交通工具的内部空间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具有至少一个座椅(14、15、16、17)和可布置在座椅旁边的控制台(18)的交通工具(10)的内部空间(20)。其特点在于,至少一个座椅(14、15)构造成可调节的,使得座椅可从其朝向行驶方向定向的第一位置运动到第二位置中,并且控制台(18)的至少一部分可运动地支承,使得所述部分可从控制台布置在座椅旁边的初级位置运动到次级位置中,在次级位置中,在座椅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间运动期间所述部分布置在所述座椅的运动轨迹之外。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德国;DE
申请人: 格瑞玛股份公司
发明人: M·施利夫;H·凯勒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7-08-29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06-21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780059896.2
公开号: CN109922989A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邓斐
分类号: B60N2/005(2006.01);B;B60;B60N;B60N2
申请人地址: 德国安贝格
主权项: 1.一种交通工具(10)的内部空间(20),该内部空间包括至少一个座椅(14、15、16、17)并且包括控制台(18),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座椅(14、15)构成为能借助于调节装置调节为,使得所述座椅能从第一位置运动到第二位置中,在该第一位置中该座椅朝向行驶方向定向,并且所述控制台(18)的至少一部分可运动地支承,使得所述控制台的该至少一部分能从初级位置运动到次级位置中,在该初级位置中,该至少一部分布置在座椅旁边,在该次级位置中,在座椅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间运动期间所述至少一部分布置在所述座椅的运动轨迹之外。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工具(10)的内部空间(20),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装置具有用于座椅(14、15)和/或用于控制台(18)的所述部分的引导部(19)。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交通工具(10)的内部空间(20),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装置具有用于座椅的平移运动、旋转运动或由平移的和旋转的分量组成的混合运动的驱动器。 4.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交通工具(10)的内部空间(20),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装置具有用于控制台(10)的所述部分的平移运动、旋转运动或由平移的和旋转的分量组成的混合运动的驱动器。 5.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交通工具(10)的内部空间(20),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椅(14、15)包括至少一个扶手,该扶手能在使用位置和非使用位置之间运动,并且,所述扶手在非使用位置中集成到所述座椅的靠背(26)的空隙中。 6.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交通工具(10)的内部空间(20),其特征在于,借助于所述调节装置能将靠背在竖直位置和倾斜位置之间调节,和/或借助于所述调节装置能使扶手在使用位置和非使用位置之间运动。 7.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交通工具(10)的内部空间(20),其特征在于,设有控制装置,所述控制装置在用于调节座椅的信号下控制控制台(18)的所述部分的调节和座椅的调节的过程,其中,所述控制装置控制具有用于控制台(18)的所述部分和/或用于所述座椅(14、15)的驱动器的驱动装置。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交通工具(10)的内部空间(20),其特征在于,借助于所述控制装置能如此控制调节装置,使得所述座椅(14、15)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间运动之前能调节到近侧位置中,在所述近侧位置中,使座椅(14、15)的靠背(26)运动到竖直位置中和/或使扶手运动到非使用位置中。 9.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交通工具(10)的内部空间(20),其特征在于,控制台(18)的所述部分在初级位置中布置在前部区域(12)的两个座椅(14、15)之间并且在次级位置中布置在后座区域(13)的座椅(16、17)的作用范围中。 10.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交通工具(10)的内部空间(20),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椅(14、15)和/或所述控制台(18)包括至少一个空调组件和/或至少一个操作组件和/或至少一个网络接口和/或至少一个隔室、例如冷却隔室或储物隔室。 11.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交通工具(10)的内部空间(20),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台(18)包括框架(22)和容器(23),并且,所述容器(23)相对于框架(22)可运动地支承。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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