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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用于在机动车的底侧上应用的空气引导装置
专利名称: 用于在机动车的底侧上应用的空气引导装置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在机动车(1)的底侧上在车轮(12、13)之前应用的空气引导装置,该空气引导装置具有至少一个空气引导体(2、2′),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引导体(20、20′)具有至少两个空气引导体元件(22、24),借助于所述空气引导体元件能改变空气引导体(20、20′)在车辆横向方向(X)上的延伸宽度。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德国;DE
申请人: 宝马股份公司
发明人: T·兰弗特;M·福泽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7-11-24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06-28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780070758.4
公开号: CN109952244A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董华林
分类号: B62D35/02(2006.01);B;B62;B62D;B62D35
申请人地址: 德国慕尼黑
主权项: 1.一种用于在机动车(1)的底侧上在车轮(12、13)之前应用的空气引导装置,该空气引导装置具有至少一个空气引导体(20),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引导体(20、20′)具有至少两个空气引导体元件(22、24),借助于所述空气引导体元件能改变空气引导体(20、20′)在车辆横向方向(y)上的延伸宽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引导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引导体元件(22、24)能相对彼此移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空气引导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引导体元件(22、24)的可相对移动性在多个止动级中构成,使得空气引导体(20、20′)在车辆横向方向(y)上的多个不同的宽度能被调节,其中,设置有多个止动装置和/或固定装置(26、27、27′、27″),以便各空气引导体元件(22、24)相对彼此定位和/或固定。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引导装置,其特征在于,各空气引导体元件(22、24)能并排安置在底部结构上。 5.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中任一项所述的空气引导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引导装置(2)具有装配基础(21),在该装配基础上安置或能安置各空气引导体元件(22、24),或者所述空气引导体元件之中的至少一个(22)与该装配基础集成地构成。 6.一种具有至少一个前轮(12、13)的机动车(1),其中,在行驶方向(X)上在前轮(12、13)之前,至少一个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中任一项所述的空气引导装置(2、2′)设置在机动车(1)的底部(10)上,使得相应的空气引导体(20、20′)从所述底部(10)朝车道伸出。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1)是双轮辙车辆,该双轮辙车辆具有在侧向彼此间隔距离地设置在车辆(1)上的两个前轮(12、13),并且在所述两个前轮(12、13)之中的每一个之前设置至少一个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中任一项所述的空气引导装置(2、2′)。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设置在相应的前轮(12、13)之前的各空气引导装置(2、2′)彼此镜像对称地构成。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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