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交通专利数据库 >详情
原文传递 刹车装置及刹车系统
专利名称: 刹车装置及刹车系统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能够根据人力驱动车辆的行驶状况适当地控制辅助力的人力驱动车辆的控制装置。人力驱动车辆的控制装置包括控制马达的控制部,该马达辅助人力驱动车辆的推进。当与所述人力驱动车辆相关的倾斜角大于或等于第一规定角度,且,要求使设于所述人力驱动车辆的变速器工作时,所述控制部在所述马达的辅助力小于或等于第一规定值的第一控制状态下控制所述马达。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日本;JP
申请人: 株式会社岛野
发明人: 名合大辅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8-10-22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07-05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811231415.4
公开号: CN109969320A
代理机构: 北京市磐华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董巍;刘明霞
分类号: B62L1/02(2006.01);B;B62;B62L;B62L1
申请人地址: 日本大阪府堺市堺区老松町三丁77番地
主权项: 1.一种刹车装置,其具备: 制动部,其制动人力驱动车的旋转体; 第一致动器,其通过动力传递介质驱动所述制动部;和 第二致动器,其根据对操作装置的输入,通过电力驱动所述第一致动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刹车装置,其中, 所述第二致动器随着所述人力驱动车的行驶,通过由发电机构所产生的电力而工作。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刹车装置,其中, 所述第二致动器包括电动马达。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刹车装置,其中, 所述第一致动器包括使用流体作为所述动力传递介质的泵。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刹车装置,其中, 所述制动部包括夹持所述旋转体的卡钳。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刹车装置,其中, 所述第二致动器包括电动马达, 所述第一致动器包括使用流体作为所述动力传递介质的泵, 所述泵包括被所述电动马达驱动的主活塞。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刹车装置,其中, 所述制动部包括夹持所述旋转体的卡钳, 所述卡钳包括:卡钳主体;多个从动活塞,其设于所述卡钳主体;和流道,其以随着所述主活塞的运动向所述多个从动活塞体供给液压的方式设于所述卡钳主体。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刹车装置,其中, 所述泵及所述电动马达设于所述卡钳主体。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刹车装置,其中, 进一步具备: 第一变速机构,其使所述电动马达的旋转变速并传递给所述主活塞, 所述第一变速机构设于所述卡钳主体。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刹车装置,其中, 所述第一变速机构为减速机构。 11.根据权利要求7~10中任一项所述的刹车装置,其中, 进一步具备:储液罐,其以与所述泵相连的方式设于所述卡钳主体。 12.根据权利要求7~11中任一项所述的刹车装置,其中, 进一步具备:第二变速机构,其使所述从动活塞的移动速度变化。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刹车装置,其中, 所述第二变速机构通过使所述主活塞的移动速度变化,从而使所述从动活塞的移动速度变化。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刹车装置,其中, 所述第二变速机构通过使每单位时间的所述流体的输送量变化,从而使所述从动活塞的移动速度变化。 15.一种刹车系统,其具备: 权利要求1~14中任一项所述的刹车装置;和 发电机构,其随着所述人力驱动车的行驶而发电。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刹车系统,其中, 所述发电机构包括花鼓发电机、块发电机、辅助再生机构、及振动发电元件中的至少一者。 17.根据权利要求15或16所述的刹车系统,其中, 进一步具备:蓄电部,其用于储蓄来自所述发电机构的电力。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刹车系统,其中, 所述蓄电部包括二次电池。 19.根据权利要求17或18所述的刹车系统,其中, 所述蓄电部构成为也能够通过所述发电机构以外的外部电源充电。 20.根据权利要求17~19中任一项所述的刹车系统,其中, 所述第二致动器通过来自所述蓄电部的电力而工作。 21.根据权利要求15~20中任一项所述的刹车系统,其中, 进一步具备所述操作装置。 22.根据权利要求15~21中任一项所述的刹车系统,其中, 进一步具备:控制部,其根据对所述操作装置的输入控制所述刹车装置。 23.一种刹车系统,其具备: 权利要求7~14中任一项所述的刹车装置; 致动器控制装置,其设于所述卡钳主体,且控制所述第一致动器。 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刹车系统,其中, 所述致动器控制装置构成为能够与外部设备无线通信。 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刹车系统,其中, 所述外部设备包括所述操作装置。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检索历史
应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