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自动驾驶与主动驾驶的驾驶危险分类及预防系统与方法 |
摘要: |
一种自动驾驶与主动驾驶的驾驶危险分类及预防系统,用于一交通载具,包含一定位单元,用于确认该交通载具的一所在位置;一外部感测单元,用于感测该交通载具外部的信息;一自动驾驶危险感测单元,用于感测对该交通载具的自动驾驶产生危险的信息;一通讯单元,链接于该定位单元,用于收发对应在该所在位置的信息;一危险预防单元,链接于该定位单元、该外部感测单元、该自动驾驶危险感测单元及该通讯单元,用于根据该外部感测单元感测的信息产生一第一指标、根据该通讯单元接收的信息产生至少一第二指标、根据该自动驾驶危险感测单元感测的信息产生一第三指标,及根据至少该第一指标及该第二指标判断是否执行一安全操作。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上海;31 |
申请人: |
上海蔚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郭柏辰;黃慕真;戴雅丽;陈天乐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8-01-03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7-12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810005514.4 |
公开号: |
CN110001633A |
代理机构: |
北京中政联科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陈超 |
分类号: |
B60W30/08(2012.01);B;B60;B60W;B60W30 |
申请人地址: |
200000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438号1幢2901室(名义33层) |
主权项: |
1.一种自动驾驶与主动驾驶的驾驶危险分类及预防系统,用于一交通载具,包含: 一定位单元,用于确认该交通载具的一所在位置; 一外部感测单元,用于感测该交通载具外部的信息; 一自动驾驶危险感测单元,用于感测对该交通载具的自动驾驶产生危险的信息; 一通讯单元,链接于该定位单元,用于收发对应于该所在位置的信息;及 一危险预防单元,链接于该定位单元、该外部感测单元、该自动驾驶危险感测单元及该通讯单元,所述危险预防单元包含至少一个处理器;以及一数据存储装置,用于根据该外部感测单元感测的信息产生一第一指标、根据该通讯单元接收的信息产生至少一第二指标、根据该自动驾驶危险感测单元感测的信息产生一第三指标,及根据至少该第一指标、该第二指标判断是否需执行一安全操作,且在判断需执行该安全操作时,传送一安全操作通知给一对应的系统。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 该交通载具还包含一自动驾驶系统;当该交通载具被自动驾驶时或由手动驾驶转为自动驾驶时,该危险预防单元是根据至少该第一指标、该第二指标及该第三指标判断是否需执行该安全操作。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系统,其中该安全操作是启动自动驾驶,且该对应的系统是该自动驾驶系统。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系统,其中该安全操作为是切换到手动驾驶,且该对应的系统是该自动驾驶系统。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系统,其中当驾驶欲启动自动驾驶时,该安全操作是拒绝启动自动驾驶,且该对应的系统是该自动驾驶系统。 6.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系统,其中该通讯单元还用于对该交通载具以外的一外部系统传送该交通载具的一行车信息; 该安全操作是对该交通载具以外的一外部系统传送该交通载具的该行车信息,且该对应的系统是该通讯单元。 7.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系统,该安全操作为,关闭或开启该外部感测单元和/或该自动驾驶危险感测单元的至少一感测器,和/或调整该至少一感测器的敏感度、感测距离、和/或每秒感测频率; 该对应的系统是该外部感测单元和/或该自动驾驶危险感测单元。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还包含: 一内部感测单元,用于感测该交通载具的一驾驶者的一驾驶者情况、该驾驶者的一穿戴装置传送的信息、和/或该交通载具的一内部空间状况; 其中,该危险预防单元还连接于该内部感测单元,该危险预防单元还用于根据该内部感测单元感测的信息产生一第四指标,且该危险预防单元用于额外根据该第四指标判断是否需执行该安全操作。 9.如权利要求2或8所述的系统,其中当该危险预防单元判断需执行该安全操作,该危险预防单元发送一自动驾驶通知;且该行车危险预防系统还包含: 一自动驾驶单元,链接于该危险预防单元,用于根据该自动驾驶通知,自动驾驶该交通载具,其中该安全操作包含自动驾驶该交通载具。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系统,其中当该内部感测单元感测该交通载具的该驾驶者的该驾驶者情况时,该内部感测单元是包含一眼球感测器、一心跳感测器、一呼吸感测器、一穿戴感测器和/或一头部动作感测器,该驾驶者情况是包含一眼球情况、一心跳情况、一呼吸情况和/或一头部动作情况。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外部感测单元感测的信息是包含: 一车速信息、该交通载具及至少一外部物体之间的一相对位置信息、该交通载具及该至少一外部物体之间的一相对速度信息、和/或该至少一外部物体的图像信息。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自动驾驶危险感测单元感测的信息包含: 一阳光照射因素、一阳光反射因素、一雾景因素、一雨景因素、一空气悬浮粒子因素、一照明不足因素、和/或不利于自动驾驶的因素。 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危险预防单元用于根据该通讯单元接收的信息判断是否需执行该安全操作时,该通讯单元接收的信息包含: 一阳光照射因素、一阳光反射因素、一雾景因素、一雨景因素、一空气悬浮粒子因素、一照明不足因素、和/或不利于自动驾驶的因素。 1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还包含一数据库,用于储存对应于该所在位置的信息,其中该通讯单元是链接于该数据库,以从该数据库接收对应于该所在位置的信息。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系统,其中: 因位置不同,该危险预防单元使用不同算法。 16.如权利要求1或14所述的系统,该通讯单元接收的信息包含一平均车速信息、一车流量信息、一路宽信息、一道路弯曲度信息、一路段历史肇事率和/或一天气信息。 1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还包含: 一存储器,链接于该危险预防单元,用于储存该危险预防单元所接收和/或产生的数据。 1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 该危险预防单元使用的算法是随时间更新。 19.一自动驾驶危险感测系统,用于具有一自动驾驶系统的一交通载具,包含: 一自动驾驶危险感测单元,用于感测对该交通载具的自动驾驶产生危险的信息; 一定位单元,用于确认该交通载具的一所在位置; 一外部感测单元,用于感测该交通载具外部的信息; 一通讯单元,链接于该定位单元,用于收发对应于该所在位置的信息;及 一危险预防单元,链接于该定位单元、该外部感测单元、该自动驾驶危险感测单元及该通讯单元,所述危险预防单元包含至少一个处理器;以及数据存储装置,用于根据该外部感测单元感测的信息产生一第一指标、根据该通讯单元接收的信息产生至少一第二指标、根据该自动驾驶危险感测器感测的信息产生一第三指标,及根据该第一指标、该第二指标及该第三指标判断是否需执行一安全操作;且在判定需执行该安全操作时,传送一安全操作通知给一对应的系统。 20.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自动驾驶危险感测系统,其中该自动驾驶危险感测单元包含一光线照度感测器,用于监控该交通载具外的光线、或阳光照射对于该外部感测单元的一摄像头的影像辨别能力的影响。 21.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自动驾驶危险感测系统,其中自动驾驶危险感测系统可根据该交通载具的所在位置、车辆方位、时间、和/或天气信息,预判阳光照射对于该交通载具在自动驾驶下的影响。 22.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自动驾驶危险感测系统,其中该自动驾驶危险感测器用于感测对该交通载具的自动驾驶产生危险的信息,是: 该自动驾驶危险感测单元用于感测因空气悬浮粒子造成的对该交通载具的自动驾驶产生危险的信息;及 该自动驾驶危险感测单元用于根据交通载具的该所在位置与该通讯单元接收的空气悬浮粒子信息判断对该交通载具的自动驾驶产生危险的信息。 23.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自动驾驶危险感测系统,其中该安全操作是启动自动驾驶,且该对应的系统是该自动驾驶系统。 24.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自动驾驶危险感测系统,其中该安全操作为切换到手动驾驶,且该对应的系统是该自动驾驶系统。 25.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自动驾驶危险感测系统,其中当一驾驶者欲启动自动驾驶时,该安全操作是拒绝启动自动驾驶,且该对应的系统是该自动驾驶系统。 26.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自动驾驶危险感测系统,其中该安全操作是关闭或开启至少一感测器,和/或调整该至少一感测器的敏感度、感测距离、和/或每秒感测频率,且该对应的系统是该外部感测单元和/或该自动驾驶危险感测单元。 27.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自动驾驶危险感测系统,其中该通讯单元还用于对该交通载具以外的一外部系统传送该交通载具的一行车信息; 该安全操作是对该交通载具以外的一外部系统传送该交通载具的该行车信息,且该对应的系统是该通讯单元。 28.一种自动驾驶与主动驾驶的驾驶危险分类及预防方法,包含: 感测一交通载具外部的信息; 根据该交通载具外部的信息产生一第一指标; 确认该交通载具的一所在位置; 接收对应于该所在位置的一信息; 根据对应于该所在位置的信息产生一第二指标; 接收一组对该交通载具的自动驾驶产生危险的因素; 根据该组对该交通载具的自动驾驶产生危险的因素产生一第三指标; 并可根据至少该第一指标及该第二指标判定是否需执行一安全操作;及 当判定需执行该安全操作时,传送一安全操作通知给一对应的系统。 29.如权利要求28所述的方法,还包含: 感测该驾驶者的一驾驶者情况、该驾驶者的一穿戴装置传送的信息、和/或该交通载具的一内部空间状况; 根据该驾驶者情况、该驾驶者的该穿戴装置传送的信息、和/或该内部空间状况计算产生一第四指标;及 额外根据该第四指标判断是否需执行该安全操作。 30.如权利要求29所述的方法,其中感测该驾驶者的该驾驶者情况,包含: 感测该驾驶者的一眼球情况、一心跳情况、一呼吸情况和/或一头部动作情况。 31.如权利要求28所述的方法,其中该交通载具还包含一自动驾驶系统;且其危险预防单元额外根据该第三指标,判定是否需执行该安全操作。 32.如权利要求28所述的方法,其中该安全操作是启动自动驾驶,且该对应的系统是一自动驾驶系统。 33.如权利要求28所述的方法,其中该安全操作是在一自动驾驶的状态下停止自动驾驶,且该对应的系统是一自动驾驶系统。 34.如权利要求28所述的方法,其中当一驾驶者欲启动自动驾驶时,该安全操作是拒绝启动自动驾驶,且该对应的系统是一自动驾驶系统。 35.如权利要求28所述的方法,其中该安全操作是关闭或开启至少一感测器,和/或调整该至少一感测器的敏感度、感测距离、和/或每秒感测频率,且该对应的系统是一外部感测单元和/或一自动驾驶危险感测单元。 36.如权利要求28所述的方法,其中该安全操作是对该交通载具以外的一外部系统传送该交通载具的一行车信息,且该对应的系统是一通讯单元。 37.如权利要求28所述的方法,其中感测该交通载具外部的信息,是为感测该交通载具的一车速信息、该交通载具及至少一外部物体之间的一相对位置信息、该交通载具及该至少一外部物体之间的一相对速度信息、和/或该至少一外部物体的图像。 38.如权利要求28所述的方法,其中: 接收对应于该所在位置的信息,是接收对应于该所在位置的一平均车速信息、一车流量信息、一路宽信息、一道路弯曲度信息和/或一天气信息; 接收该组对该交通载具的自动驾驶产生危险的因素,是接收一阳光照射因素、一阳光反射因素、一雾景因素、一雨景因素、一空气悬浮粒子因素、一照明不足因素、和/或不利于自动驾驶的因素。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