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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用于车辆座椅的扶手组件和带有这种扶手组件的车辆座椅
专利名称: 用于车辆座椅的扶手组件和带有这种扶手组件的车辆座椅
摘要: 一种扶手组件和车辆座椅。已知一种扶手组件,其带有扶手本体(5)以及固定在座椅上的枢转铰接件(6),以便使得所述扶手本体在下降的扶持位置与向上枢转的静止位置之间围绕固定在座椅上的枢转轴线(S)枢转。根据本发明,给所述枢转铰接件指配机械的向上枢转辅助机构,该向上枢转辅助机构根据枢转行程控制转矩产生装置,该转矩产生装置被构造用于在朝向所述扶手本体的向上枢转方向上产生转矩。在乘用车上的应用。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德国;DE
申请人: 博斯股份有限两合公司
发明人: B.图特莱亚;W.西茨勒;T.平克;A.格贝尔斯;H.博尔克;J.博登贝格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7-08-08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07-16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780056333.8
公开号: CN110023137A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宣力伟;李雪莹
分类号: B60N2/75(2018.01);B;B60;B60N;B60N2
申请人地址: 德国奥斯特菲尔登
主权项: 1.一种用于车辆座椅(1)的扶手组件(4),该扶手组件带有扶手本体(5)以及固定在座椅上的枢转铰接件(6),以便使得所述扶手本体(5)在下降的扶持位置与向上枢转的静止位置之间围绕固定在座椅上的枢转轴线(S)枢转,其特征在于,给所述枢转铰接件(6)指配机械的向上枢转辅助机构,该向上枢转辅助机构根据枢转行程控制转矩产生装置,该转矩产生装置被构造用于在朝向所述扶手本体(5)的向上枢转方向上产生转矩。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扶手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转矩产生装置具有机械的弹簧驱动装置(18),并且设置了控制运动学机构,该控制运动学机构根据所述扶手本体(5)的枢转行程将所述弹簧驱动装置(18)切换成有效或无效。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扶手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运动学机构具有与所述枢转轴线(S)同轴的、固定在座椅上的控制轮廓(14),并且设置了指配给所述弹簧驱动装置(18)的控制元件(16),该控制元件布置在所述枢转铰接件(6)的能够枢转运动的部分(7)上,该控制元件与所述控制轮廓(14)共同作用。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扶手组件,其特征在于,为了产生作用到所述枢转铰接件的能够枢转运动的部分(7)上的转矩,所述控制元件(16)与所述枢转铰接件(6)的固定在座椅上的配对支撑件(15)共同作用。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扶手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轮廓(14)和所述配对支撑件(15)在枢转方向上如此彼此间隔开,使得所述控制轮廓(14)的和所述配对支撑件(15)的作用到所述控制元件(16)上的功能彼此串联。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扶手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轮廓的第一轮廓区段经过如此设计,使得所述控制元件(16)沿着规定的枢转行程使得所述弹簧驱动装置(18)保持在无效位置中。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扶手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轮廓的第二轮廓区段经过如此设计,使得所述控制元件(16)释放以使得所述弹簧驱动装置(18)得到激活。 8.如权利要求4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扶手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配对支撑件(15)与所述控制元件(16)共同作用,以便将所述弹簧驱动装置(18)的转矩传递到所述枢转铰接件(6)的能够枢转运动的部分(7)上。 9.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扶手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元件(16)设计成机械的马耳他式十字架的四分之一。 10.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扶手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枢转铰接件(6)具有端部止挡(11、12、23),所述端部止挡用于在所述静止位置和所述扶持位置中限制所述扶手本体(5)的可枢转运动性。 11.一种车辆座椅(1),其具有至少一个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扶手组件(4)。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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