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充放电管理装置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充放电管理装置,其优先进行车辆的行驶,并且根据状况还能够进行车辆与外部的电力网络之间的电力收发,该充放电管理装置对能够借助来自蓄电器的电力供给而行驶的车辆中的、蓄电器的充放电进行管理,所述车辆具有:蓄电器,其能够在与外部的电力网络之间进行电力收发;以及电气设备,其调整由蓄电器进行充放电的电力,其中,从车辆的保证期间的开始时刻测量的电气设备的通电累积时间为第一规定时间以上的情况下,在通过与电力网络之间进行的电力收发而实施的蓄电器的充放电中,仅进行用于将蓄电器的剩余容量提高到规定水平的充电。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日本;JP |
申请人: |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甘利裕作;横山晋一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8-08-10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7-16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810913084.6 |
公开号: |
CN110015123A |
代理机构: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刘慧群 |
分类号: |
B60L55/00(2019.01);B;B60;B60L;B60L55 |
申请人地址: |
日本东京都 |
主权项: |
1.一种充放电管理装置,其对能够借助来自蓄电器的电力供给而行驶的车辆中的所述蓄电器的充放电进行管理,所述车辆具有蓄电器,其能够与外部的电力网络之间进行电力收发;以及电气设备,其调整由所述蓄电器进行充放电的电力,其中, 从所述车辆的保证期间的开始时刻测量的所述电气设备的通电累积时间为第一规定时间以上的情况下,在通过与所述电力网络之间进行的电力收发而进行的所述蓄电器的充放电中,仅进行用于将所述蓄电器的剩余容量提高到规定水平的充电。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放电管理装置,其中, 在规定单位期间的所述电气设备的通电累积时间为第二规定时间以上的情况下,限制参与根据来自外部的请求与所述电力网络之间进行的电力收发。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充放电管理装置,其中, 所述电气设备的通电累积时间为累积如下通电时间而得的值,该通电时间为所述车辆行驶时所述电气设备的通电时间、为了将所述蓄电器的剩余容量提高到所述规定水平而进行的所述蓄电器充电时的所述电气设备的通电时间、以及所述蓄电器根据来自外部的请求与所述电力网络之间进行充放电时的所述电气设备的通电时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充放电管理装置,其中, 计算所述规定单位期间的所述电气设备的通电累积时间与所述第二规定时间的差分,并根据所述差分来修正所述第二规定时间。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充放电管理装置,其中, 所述第二规定时间为基于所述第一规定时间的、所述规定单位期间的所述电气设备的通电时间的上限值, 在所述规定单位期间的所述电气设备的通电累积时间短于所述第二规定时间的情况下,将在所述上限值上加上基于所述差分的值而得的值设定为所述第二规定时间。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充放电管理装置,其中, 所述第二规定时间为基于所述第一规定时间的、所述规定单位期间的所述电气设备的通电时间的上限值, 在所述规定单位期间的所述电气设备的通电累积时间长于所述第二规定时间的情况下,将从所述上限值中减去基于所述差分的值而得的值设定为所述第二规定时间。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充放电管理装置,其中, 所述蓄电器能否参与根据来自外部的请求与所述电力网络之间进行的电力收发,由所述车辆的管理员的意愿决定。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充放电管理装置,其中, 在所述规定单位期间的所述电气设备的通电累积时间短于所述第二规定时间的情况下,向所述车辆的管理员所具有的移动通信终端进行催促能否参与根据来自外部的请求与所述电力网络之间进行的电力收发的通知。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充放电管理装置,其中, 所述充放电管理装置设置在根据来自电力系统的电力请求而对所述车辆的所述蓄电器的充放电进行控制的服务器装置上。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充放电管理装置,其中, 所述充放电管理装置设置在所述车辆上。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