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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具有用于生成图像标识的照明模块的机动车
专利名称: 具有用于生成图像标识的照明模块的机动车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机动车,其具有用于在机动车(1)的周围环境中的地面上生成图像标识(SY)的照明模块(2)以及用于检测在机动车(1)的周围环境的区域中的传感器信息的环境传感装置(4)。所述机动车(1)还包括控制装置(3),该控制装置设置用于根据所述传感器信息这样控制所述照明模块(2),使得一旦根据传感器信息在机动车(1)与另外的交通参与者(5)之间的距离小于预定阈值(D),则自动通过照明模块(2)在机动车(1)与另外的交通参与者(5)之间的地面区域中生成所述图像标识(SY)。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德国;DE
申请人: 宝马股份公司
发明人: A·哈纳菲;L·索罗金;H·艾德尔;T·豪斯曼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8-02-20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07-23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880004987.0
公开号: CN110049899A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邵静玥
分类号: B60Q1/50(2006.01);B;B60;B60Q;B60Q1
申请人地址: 德国慕尼黑
主权项: 1.机动车,其具有用于在机动车(1)的周围环境中的地面上生成图像标识(SY)的照明模块(2)以及用于检测在该机动车(1)的周围环境的区域中的传感器信息的环境传感装置(4),其中,该机动车(1)还包括控制装置(3),该控制装置设置用于根据所述传感器信息这样控制所述照明模块(2),使得一旦根据传感器信息在该机动车(1)与一个另外的交通参与者(5)之间的距离小于预定阈值(D),则自动通过该照明模块(2)在该机动车(1)与该另外的交通参与者(5)之间的地面区域中生成图像标识(SY)。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模块(2)包括相干光源(201)、尤其是激光光源,利用该相干光源的光在地面上生成图像标识(SY)。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模块(2)包括一个或多个全息光学元件(202),相干光源(201)的光落到所述全息光学元件上,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全息光学元件(202)对于相干光源(201)的光基本上是不吸收的,并且所述一个或多个全息光学元件(202)设置用于为了生成图像标识(SY)通过其相位调制实现所述相干光源(201)的光干涉。 4.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模块(2)是扫描式照明模块,该照明模块借助光点的扫描运动将图像标识(SY)生成在地面上。 5.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模块(2)和所述环境传感装置(4)这样安装在该机动车(1)中,使得该照明模块(2)发射到该机动车(1)的后方区域中并且该环境传感装置(4)检测在该机动车(1)的后方区域中的传感器信息,其中,所述后方区域参考机动车的纵向方向位于该机动车(1)的后方,其中,优选地仅对于这种另外的交通参与者(5)在其相对于该机动车(1)的相应距离小于阈值时生成所述图像标识(SY),所述另外的交通参与者至少部分地向后位于该机动车(1)的两个纵向侧的延长部之间的空间中。 6.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模块(2)和所述环境传感装置(4)这样安装在该机动车(1)中,使得该照明模块(2)发射到该机动车(1)的前方区域中,并且该环境传感装置(4)检测在该机动车(1)的前方区域中的传感器信息,其中,所述前方区域参考机动车的纵向方向位于该机动车(1)的前方,其中,优选地仅对于这种另外的交通参与者(5)在其相对于该机动车(1)的相应距离小于阈值时生成所述图像标识(SY),所述另外的交通参与者至少部分地向前位于该机动车(1)的两个纵向侧的延长部之间的空间中。 7.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装置(3)为了控制该照明模块(2)设置为使得在该机动车(1)与另外的交通参与者(5)之间的距离小于预定阈值(D)的情况下所生成的图像标识(SY)、尤其是图像标识(SY)的颜色和/或亮度和/或位置和/或形状根据所述距离的大小而改变。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在该机动车(1)与另外的交通参与者(5)之间的距离越小,则在地面上图像标识(SY)的亮度越高。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图像标识(SY)包括多个个体元素(B),其中,在该机动车(1)与另外的交通参与者(5)之间的距离越小,则在这些个体元素(B)之间的距离越小。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这些个体元素(B)包括多个沿该机动车(1)的纵向方向彼此错开设置的条带,其中,所述条带优选是直线条带和/或以箭头形式的折弯条带,其中,所述折弯条带的箭头优选指向所述机动车(1)或指离所述机动车。 11.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装置(3)为了控制该照明模块(2)设置为使得在该机动车(1)与另外的交通参与者(5)之间的距离小于一比所述预定阈值(D)更小的极限值(D’)的情况下输出警报(W)作为图像标识。 12.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该机动车(1)包括对于另外的交通参与者(5)可见的显示器(6),其中,该控制装置(3)为了控制该显示器(6)还设置为使得在该机动车(1)与另外的交通参与者(5)之间的距离小于一比所述预定阈值(D)更小的极限的情况下在该显示器(6)上生成警报。 13.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该机动车(1)包括用于拍摄另外的交通参与者(5)的摄像机(7),其中,该控制装置(3)为了控制该摄像机(7)还设置为使得在该机动车(1)与另外的交通参与者(5)之间的距离小于一比所述预定阈值(D)更小的临界值的情况下所述摄像机(7)拍摄所述另外的交通参与者(5)的图像。 14.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装置(3)设计为使得该控制装置根据关于该机动车(1)和/或该机动车(1)周围环境的一个或多个参数确定所述预定阈值(D)的大小。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包括以下参数中的一个或多个参数: -该机动车(1)的速度,其中,该机动车(1)的速度越大,则所述预定阈值(D)优选确定得越大; -另外的交通参与者(5)的速度,其中,所述另外的交通参与者(5)的速度越大,则所述预定阈值(D)优选确定得越大; -该机动车(1)在地面上的附着力,其中,所述附着力越小,则所述预定阈值(D)优选确定得越大; -在该机动车(1)的周围环境中的视距,其中,所述视距越小,则所述预定阈值(D)优选确定得越大; -在该机动车(1)的周围环境中的交通密度,其中,所述交通密度越大,则所述预定阈值(D)优选确定得越大; -在该机动车(1)所处的路程上当前适用的交通规则。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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