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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用于以方向控制的方式将空气输送到车辆内室中的空气排出装置
专利名称: 用于以方向控制的方式将空气输送到车辆内室中的空气排出装置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以方向控制的方式将空气输送到车辆内室中的空气排出装置,所述空气排出装置具有空气通道和可枢转的第一空气引导元件以及可枢转的第二空气引导元件。第一空气引导元件和第二空气引导元件与空气排出开口共同地构成空气排出喷嘴。第一空气引导元件和第二空气引导元件构造成能不相同意义地枢转。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德国;DE
申请人: 宝马股份公司
发明人: B·施密德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7-09-25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04-26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780054853.5
公开号: CN109689407A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董华林
分类号: B60H1/34(2006.01);B;B60;B60H;B60H1
申请人地址: 德国慕尼黑
主权项: 1.一种用于以方向控制的方式将空气输送到车辆内室(100)中的空气排出装置(1),所述空气排出装置具有空气通道(3)和可枢转的第一空气引导元件(5、7)以及可枢转的第二空气引导元件(5、7),第一空气引导元件(5、7)和第二空气引导元件(5、7)与空气排出开口(9)共同地构成空气排出喷嘴(9),并且第一空气引导元件(5、7)和第二空气引导元件(5、7)为了空气排出流的方向控制而构造成能不相同意义地枢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排出装置,其中,第一空气引导元件(5、7)和第二空气引导元件(5、7)与空气排出开口(9)邻接地构成。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空气排出装置,其中,第一空气引导元件(5、7)和第二空气引导元件(5、7)能围绕两个间隔开的彼此平行的轴线(51、71)枢转。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空气排出装置,其中,第一空气引导元件(5、7)和第二空气引导元件(5、7)能在静止位置与空气引导位置之间枢转。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空气排出装置,其中,第一空气引导元件(5、7)和第二空气引导元件(5、7)在静止位置中最大地朝空气通道(3)的壁(31、33)枢转。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空气排出装置,其中,第一空气引导元件(5、7)和第二空气引导元件(5、7)在它们各自的静止位置中与空气通道(3)的壁(31、33)接触。 7.根据权利要求4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空气排出装置,其中,第一空气引导元件(3)和第二空气引导元件(3)朝静止位置预紧。 8.根据权利要求4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空气排出装置,其中,为了控制空气排出流的方向,总是第一空气引导元件(5、7)和第二空气引导元件(5、7)之中的一个能枢转到其空气引导位置范围中,而第一空气引导元件(5、7)和第二空气引导元件(5、7)之中的另一个处于其静止位置中。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空气排出装置,其中,空气通道(3)的高度大于空气排出开口(9)的高度。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空气排出装置,其中,在空气通道(3)中在空气流动方向上在第一空气引导元件(5、7)和第二空气引导元件(5、7)上游设置空气引导器(11),该空气引导器适配成,改变在空气通道(3)中的空气流动方向。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空气排出装置,其中,所述空气引导器(11)具有多个片体(13),所述片体能与第一空气引导元件和第二空气引导元件的枢转方向成横向地枢转。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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