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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一种非车载整车直流充电机的充电计费方法及系统
专利名称: 一种非车载整车直流充电机的充电计费方法及系统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非车载整车直流充电机的充电计费方法及系统,充电计费方法包括:充电机检测到直流充电控制导引电路连接的信号后的预设时间内检测用户是否选择第一计费模式;如果没有检测到用户选择第一计费模式,则根据第一计费模式的计算规则完成充电;如果没有检测到用户选择第一计费模式,则根据第二计费模式的计算规则在充电完成后进行计费。在计费服务器与充电机长时间通信中断的情况下,通过在先计费服务器已经计算好的在线充电费用为基础通过充电机内部的控制器对离线充电的费用进行计算,进而准确得到本次的总充电费用;避免了长时间通信中断的情况下,计费服务器不能对离线充电的费用进行准确计算,从而导致最后的费用计算出错的问题。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申请人: 重庆国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发明人: 刘崇汉;唐钊;高毅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1900-01-20T00:00:00+0805
发布日期: 1900-01-20T17:00:00+0805
申请号: CN201911415098.6
公开号: CN111016727A
代理机构: 成都华风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张川
分类号: B60L53/66;B;B60;B60L;B60L53;B60L53/66
申请人地址: 401120 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街道朗月路6号2幢2层
主权项: 1.一种非车载整车直流充电机的充电计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计费方法包括: 充电机检测到直流充电控制导引电路连接的信号后的预设时间内检测用户是否选择第一计费模式; 如果没有检测到用户选择第一计费模式,则根据第一计费模式的计算规则完成充电; 如果没有检测到用户选择第一计费模式,则根据第二计费模式的计算规则在充电完成后进行计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非车载整车直流充电机的充电计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计费模式为在充电设备端和电动汽车端的直流充电控制导引电路完成连接后的预设时间内用户通过充电机完成充电金额输入的模式; 所述第二计费模式为在充电设备端和电动汽车端的直流充电控制导引电路完成连接后的预设时间内用户没有在充电机上输入充电金额,用户随时终止充电或者完成电动汽车电池最大输入功率输入的模式。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非车载整车直流充电机的充电计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第一计费模式的计算规则完成充电包括: 获取电动汽车的充电参数信息,并根据获取的充电参数信息和用户输入的充电金额计算理论充电时间,根据理论充电时间的时长对电动汽车进行充电。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非车载整车直流充电机的充电计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第一计费模式的计算规则完成充电还包括: 计算电动汽车从开始充电到停止充电所用的实际充电时间,判断实际充电时间是否小于理论充电时间; 如果实际充电时间小于理论充电时间,则继续充电且在实际充电时间等于理论充电时间时停止充电。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非车载整车直流充电机的充电计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第二计费模式的计算规则在充电完成后进行计费包括: 在检测到电池管理系统发送充电信号后记录下充电起始时间; 在充电过程中实时监测计费服务器与充电机之间的通信连接状态; 如果监测到计费服务器与充电机中间的通信连接断开时,记录下通信断开时间并生成在线充电数据,将在线充电数据存储在缓存区; 充电机继续充电当充电完成后,记录下充电完成时间和得到此时的离线充电数据,将离线充电数据存储在缓存区。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非车载整车直流充电机的充电计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线充电数据包括在线充电时间、在线充电功率和在线充电费用;所述离线充电数据包括离线充电时间和离线充电功率。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非车载整车直流充电机的充电计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第二计费模式的计算规则在充电完成后进行计费还包括: 如果计费服务器与充电机之间的通信在充电结束之前重新连接,则计费服务器对所述离线充电数据进行计算加上所述在线充电数据中的在线充电费用得到本次的总充电费用; 如果计费服务器与充电机之间的通信在充电结束之前仍没有重新连接,则充电机中的控制器根据所述在线充电数据和离线充电数据计算出离线充电费用,再加上所述在线充电费用得到本次的总充电费用。 8.一种基于非车载整车直流充电机的充电计费方法的充电计费系统,其特征在于:它包括计费服务器和所述计费服务器通信连接的充电机;所述充电机包括控制器、检测模块、计算模块和监测模块; 所述控制器用于对充电机内其他模块的指令信号发送和接收控制; 所述检测模块用于检测充电机端和电动汽车端的充电控制导引电路的连接状态; 所述计算模块用于计算充电时间以及根据在线充电数据和离线充电数据计算离线充电费用; 所述监测模块用于实时监测所述计费服务器和所述充电机之间的通信连接状态。 9.根据权利要求书8所述的一种基于非车载整车直流充电机的充电计费方法的充电计费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显示输入模块和存储模块;所述显示输入模块用于用户在选择第一计费模块时输入充电金额;所述存储模块用于存储在线充电数据和离线充电数据。 10.根据权利要求书8所述的一种基于非车载整车直流充电机的充电计费方法的充电计费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模块包括计算单元和判断单元;所述计算单元用于计算电动汽车的理论充电时间和实际充电时间,以及根据在线充电数据和离线充电数据计算离线充电费用;所述判断单元所述理论充电时间和实际充电时间之间的大小关系。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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