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一种基材表面涂层结合力的测定方法 |
摘要: |
本申请提供一种基材表面涂层结合力的测定方法,包括如下步骤:对基材进行超声处理;观察超声处理后的基材的涂层表面形貌;根据观察到的涂层表面形貌判断基材表面涂层的结合力。根据本申请的基材表面涂层结合力的测定方法,采用超声波剥落可以防止金属双极板在使用传统划痕仪法测定过程中基材被压头击穿,使得测定结果更准确。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申请人: |
浙江锋源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上官鹏鹏;王海峰;王利生;袁蕴超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1900-01-20T00:00:00+0805 |
发布日期: |
1900-01-20T21:00:00+0805 |
申请号: |
CN201911377929.5 |
公开号: |
CN111044453A |
代理机构: |
北京煦润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苏庆;梁永芳 |
分类号: |
G01N19/04;B08B3/12;B08B13/00;G;B;G01;B08;G01N;B08B;G01N19;B08B3;B08B13;G01N19/04;B08B3/12;B08B13/00 |
申请人地址: |
314000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凯路1999号 |
主权项: |
1.一种基材表面涂层结合力的测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对所述基材进行超声处理; 观察超声处理后的所述基材的涂层表面形貌; 根据观察到的涂层表面形貌判断所述基材表面涂层的结合力。 2.根据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一种基材表面涂层结合力的测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测定方法还包括: 在超声处理之前,称取所述基材的第一重量G1; 在超声处理之后,称取所述基材的第二重量G2; 计算超声处理前后的所述基材的差值ΔG=G1-G2; 结合ΔG与所述观察到的涂层表面形貌确定所述基材涂层的结合力。 3.根据权利要求2中所述的一种基材表面涂层结合力的测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测定方法还包括:在称取所述基材的第一重量G1之前,对所述基材进行清洗。 4.根据权利要求3中所述的一表面涂层结合力的测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洗方式为超声清洗;和/或,所述基材为表面具有涂层的金属双极板;和/或,在称取所述基材的第一重量G1之前对清洗后的所述基材进行第一次烘干;在超声处理之后,称取所述基材的第二重量G2之前对超声处理后的所述基材进行第二次烘干;和/或,所述超声处理的频率为20KHZ-60KHZ。 5.根据权利要求4中所述的一种基材表面涂层结合力的测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超声清洗的时间为3min-60min;所述超声清洗的超声波频率为80KHZ-130KHZ;所述超声清洗时采用的介质为清水、酒精和丙酮中的至少一种。 6.根据权利要求4中所述的一种基材表面涂层结合力的测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次烘干的温度为60℃-180℃,时间为10min-2h。 7.根据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一种基材表面涂层结合力的测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超声处理包括如下步骤: S1:将所述基材在第一频率的超声波中进行第一次超声处理后,获得一级基材,观察所述一级基材的涂层表面形貌,如果所述一级基材表面涂层发生脱落,则所述基材表面涂层结合力未达标,如果所述一级基材表面涂层未发生脱落,则进入步骤S2; S2:将所述一级基材在第二频率的超声波中进行第二次超声处理后,获得二级基材,观察所述二级基材的涂层表面形貌,如果所述二级基材表面涂层发生脱落,则所述基材表面涂层可耐受第一频率的超声波剥离力,如果所述二级基材表面涂层未发生脱落,则进入步骤S3; S3:将所述二级基材在第三频率的超声波中进行第三次超声处理后,获得三级基材,观察所述三级基材的涂层表面形貌,如果所述三级基材表面涂层发生脱落,则所述基材表面涂层可耐受第二频率的超声波剥离力;所述第一频率>第二频率>第三频率。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基材表面涂层结合力的测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测定方法还包括:如果所述三级基材表面涂层未发生脱落,将所述三级基材在第四频率的超声波中进行第四次超声处理后,获得四级基材,观察所述四级基材的涂层表面形貌,如果所述四级基材表面涂层发生脱落,则所述基材表面涂层可耐受第三频率的超声波剥离力;所述第三频率>第四频率。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基材表面涂层结合力的测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测定方法还包括:将所述四级基材在第五频率的超声波中进行第五次超声处理后,获得五级基材,观察所述五级基材涂层的表面形貌,如果所述五级基材表面涂层发生脱落,则所述基材表面涂层可耐受第四频率的超声波剥离力;所述第四频率>第五频率。 10.根据权利要求9中所述的一种基材表面涂层结合力的测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频率为60KHZ;和/或,所述第二频率为40KHZ;所述第三频率为33KHZ;所述第四频率为28KHZ;和/或,所述第五频率为20KHZ;和/或,所述第一次超声处理时间为h1;所述第二次超声处理时间为h2;所述第三次超声处理时间为h3;所述第四次超声处理时间为h4;所述第五次超声处理时间为h5,h1为3min-60min;h2为3min-30min;h3为1min-20min;h4为1min-10min;h5为1min-5min;并且h1>h2>h3>h4>h5。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