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具有前两轮车辆的煞车装置 |
摘要: |
一种具有前两轮车辆的煞车装置,车辆设有转向支撑构件,转向支撑构件上枢设有倾斜机构,倾斜机构包括有枢接转向支撑构件的上横杆、下横杆;右侧杆及左侧杆;右支撑构件、左支撑构件、中央支撑构件;煞车装置至少具有操作件、煞车油泵、碟煞组件以及煞车油管,煞车油管具有第一油管部、第二油管部、第三油管部;第二油管部连接第一油管部并固定于倾斜机构的右、左侧杆上,且第二油管部系沿倾斜机构的右、左侧杆外侧向下延设,第二油管部为具一定刚性强度的金属管体;借此可减少倾斜变化量,因此当第二油管部通过车辆作转向动作所导致倾斜机构所产生的倾斜变化量时,于倾斜过程中可避免与其他部品产生干扰,进而可避免车辆前部的大型化。 |
专利类型: |
实用新型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中国台湾;71 |
申请人: |
光阳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喻润湘;庄惟霖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21-08-09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22-03-11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2121846924.5 |
公开号: |
CN216002964U |
代理机构: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佳斐 |
分类号: |
B62L3/08;B62L3/02;B;B62;B62L;B62L3;B62L3/08;B62L3/02 |
申请人地址: |
中国台湾高雄市 |
主权项: |
1.一种具有前两轮车辆的煞车装置,所述车辆设有一转向支撑构件,所述转向支撑构件上枢设有一倾斜机构,所述倾斜机构包括有枢接所述转向支撑构件的上横杆,枢接于所述转向支撑构件且位于所述上横杆下方的下横杆,枢接于所述上横杆两端的右侧杆及左侧杆,所述下横杆两端枢接于所述右侧杆及所述左侧杆;一连结于所述右侧杆且具有右避震器的右支撑构件,一连结于所述左侧杆且具有左避震器的左支撑构件,一连结于转向把手下端的转向轴杆下方的中央支撑构件;所述煞车装置至少具有操作件、煞车油泵、碟煞组件,以及连接所述操作件、所述煞车油泵、所述碟煞组件的煞车油管,所述煞车油管具有第一油管部、第二油管部、第三油管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油管部连接所述煞车油泵与所述第二油管部,所述第一油管部从所述转向支撑构件并沿所述倾斜机构的所述上横杆上方,且分别朝所述倾斜机构的所述右、左侧杆配设,所述第一油管部为软性管体;所述第二油管部连接所述第一油管部并固定于所述倾斜机构的所述右、左侧杆上,且第二油管部沿所述倾斜机构的所述右、左侧杆外侧向下延设,所述第二油管部为具有一定刚性强度的金属管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前两轮车辆的煞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油管部上端朝所述转向支撑构件方向弯曲,所述第二油管部上端位于所述倾斜机构的所述右、左侧杆上端面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前两轮车辆的煞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油管部被一设于所述转向支撑构件上的第一限位件所限制。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前两轮车辆的煞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油管部连接所述第二油管部与所述煞车装置的碟煞组件,所述第三油管部先朝车体后方延设后绕过所述右、左支撑构件后,再延伸至所述右、左避震器并沿所述右、左避震器向下来与所述煞车装置的碟煞组件连接,所述第三油管部为软性管体。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前两轮车辆的煞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油管部被设于所述右、左支撑构件的第二限位件与第三限位件及设于所述右、左避震器上的第四限位件限位。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前两轮车辆的煞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油管部被设于所述倾斜机构的所述右、左侧杆上的固定件稳定的定位于所述倾斜机构的所述右、左侧杆的外侧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具有前两轮车辆的煞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件位于所述倾斜机构的所述右、左侧杆近中间位置上。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前两轮车辆的煞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件为勾件。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前两轮车辆的煞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限位件、所述第三限位件、所述第四限位件为勾件。 10.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具有前两轮车辆的煞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件为锁设夹固件。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前两轮车辆的煞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煞车装置更可具有设于车架上并位于所述倾斜机构后方的煞车油控制器;所述第一油管部连接所述煞车油泵与所述煞车油控制器再与所述第二油管部连接。 |
所属类别: |
实用新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