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交通专利数据库 >详情
原文传递 一种无人机防坠落机翼防护机构
专利名称: 一种无人机防坠落机翼防护机构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无人机技术领域,提出了一种无人机防坠落机翼防护机构,包括无人机主体,所述无人机主体的四边均设置有扇叶,所述无人机主体的底面中部固定安装有摄像头,所述无人机主体的四边均安装有两个固定连接柱,两个所述固定连接柱位于扇叶的两侧,所述固定连接柱的一端设置有防护组件,所述防护组件包括防撞架,所述防撞架的两端均设置有套接架,所述防撞架固定安装在固定连接柱的一端,所述套接架的一端设置有防撞球,所述套接架为橡胶球,所述防撞架的一侧表面固定安装有两个安装柱。通过上述技术方案,解决了现有技术中防护罩将机翼的扇叶整体罩住,会严重影响机翼扇叶旁产生的气流,使得扇叶旁的气流发生紊乱的问题。
专利类型: 实用新型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河北;13
申请人: 河北天海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发明人: 和庚申;徐建威;郝春海;刘焕山;乔佳辉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22-10-24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23-01-20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2222802743.3
公开号: CN218343737U
代理机构: 河北星冀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代理人: 張峻瑋
分类号: B64D45/00;B64D45/06;B64C39/02;B64C27/08;B;B64;B64D;B64C;B64D45;B64C39;B64C27;B64D45/00;B64D45/06;B64C39/02;B64C27/08
申请人地址: 072750 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刁窝镇涿固路127号
主权项: 1.一种无人机防坠落机翼防护机构,包括无人机主体(1),所述无人机主体(1)的四边均设置有扇叶(2),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主体(1)的底面中部固定安装有摄像头(7),所述无人机主体(1)的四边均安装有两个固定连接柱(5),两个所述固定连接柱(5)位于扇叶(2)的两侧,所述固定连接柱(5)的一端设置有防护组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人机防坠落机翼防护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组件包括防撞架(8),所述防撞架(8)的两端均设置有套接架(9),所述防撞架(8)固定安装在固定连接柱(5)的一端,所述套接架(9)的一端设置有防撞球(10),所述防撞球(10)为橡胶球。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无人机防坠落机翼防护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撞架(8)的一侧表面固定安装有两个安装柱(11),两个所述安装柱(11)的一端均固定安装有安装板(12),所述安装板(12)的一侧表面固定安装有防撞板(13),所述防撞板(13)为橡胶板。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无人机防坠落机翼防护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撞架(8)的内部为空心结构,所述套接架(9)活动套接在防撞架(8)的内部,所述防撞架(8)的一侧表面开设有螺纹孔(17),所述套接架(9)的一侧表面分别开设有第一限位孔(15)与第二限位孔(16),所述第一限位孔(15)与第二限位孔(16)的开设尺寸均与螺纹孔(17)的开设尺寸相等,所述螺纹孔(17)的内部螺纹套接有固定螺栓(18)。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无人机防坠落机翼防护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套接架(9)与防撞球(10)之间设置有挡板(14),所述挡板(14)的一侧表面与套接架(9)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挡板(14)的另一侧表面与防撞球(10)的底面固定连接,所述挡板(14)的尺寸大于防撞架(8)的尺寸。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人机防坠落机翼防护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连接柱(5)与无人机主体(1)为可拆卸安装。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无人机防坠落机翼防护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撞架(8)的内侧设置有加强板(6),所述加强板(6)的两端分别与两个防撞架(8)的内侧表面固定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人机防坠落机翼防护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主体(1)的底面固定连接有支架(3),所述支架(3)的底面固定安装有支板(4)。
检索历史
应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