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充电决策方法、装置及充电系统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充电决策方法、装置及充电系统,涉及充电的技术领域,该充电决策方法包括:确定目标充电桩在当前时刻是否可用,得到确定结果,其中,目标充电桩为充电桩系统中除当前充电桩以外的充电桩,且目标充电桩的数量为至少一个;在确定结果为目标充电桩可用的情况下,将目标充电桩确定为可用充电桩,并根据可用充电桩向目标电动车提供电能的性能参数计算可用充电桩的充电性能,其中,目标电动车为处于当前充电桩附近的电动车;根据充电性能,从可用充电桩中确定最优充电桩,以由最优充电桩向目标电动车提供电能。本发明为目标电动车确定了最优充电桩,缓解了太阳能充电桩无法保持长时间续航而导致的用户充电不方便的技术问题。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江苏;32 |
申请人: |
无锡十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余才志;赵远远;谢丽娟;谢进伟 |
专利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19-01-01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810063207.1 |
公开号: |
CN108263232A |
代理机构: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梁斌 |
分类号: |
B60L11/18(2006.01)I;H04L29/08(2006.01)I;B;H;B60;H04;B60L;H04L;B60L11;H04L29;B60L11/18;H04L29/08 |
申请人地址: |
214000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777号A2幢十一层 |
主权项: |
1.一种充电决策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确定目标充电桩在当前时刻是否可用,得到确定结果,其中,所述目标充电桩为充电桩系统中除当前充电桩以外的充电桩,且所述目标充电桩的数量为至少一个;在所述确定结果为可用的情况下,将所述目标充电桩确定为可用充电桩,并根据所述可用充电桩向目标电动车提供电能的性能参数计算所述可用充电桩的充电性能,其中,所述目标电动车为处于所述当前充电桩附近的电动车;根据所述充电性能,从所述可用充电桩中确定最优充电桩,以由所述最优充电桩向所述目标电动车提供电能。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