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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无人机空中回收系统
专利名称: 无人机空中回收系统
摘要: 本实用新型属于无人机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是一种无人机空中回收系统。包括机械臂抓取机构和被抓取部件,其中机械臂抓取机构与母机连接,被抓取部件与待回收的无人机连接,无人机通过母机定位控制在机械臂抓取机构的工作范围,机械臂抓取机构抓取并固定被抓取部件,实现无人机的回收。本实用新型使无人机在现有功能和用途上,不需降落,能够直接由回收系统进行空中回收,节约了无人机返航的能源,增大了无人机的工作半径,提高了工作效率,在无人机集群技术领域可发挥极大作用。
专利类型: 实用新型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辽宁;21
申请人: 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
发明人: 何玉庆;谷丰;周浩;杨丽英;于利;常彦春;孙晓舒;余鑫鑫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8-12-06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08-02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822040233.0
公开号: CN209192264U
代理机构: 沈阳科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何丽英
分类号: B64F1/02(2006.01);B;B64;B64F;B64F1
申请人地址: 110016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南塔街114号
主权项: 1.一种无人机空中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机械臂抓取机构(1)和被抓取部件(2),其中机械臂抓取机构(1)与用于回收的母机连接,所述被抓取部件(2)与待回收的无人机(3)连接,所述无人机(3)通过所述母机定位控制在所述机械臂抓取机构(1)的工作范围,所述机械臂抓取机构(1)抓取并固定所述被抓取部件(2),实现所述无人机(3)的回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空中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机械臂抓取机构(1)包括固定板(102)、机械爪开合驱动机构及两个机械臂(106),其中固定板(102)的一端与所述母机连接,所述机械爪开合驱动机构设置于所述固定板(102)上、且与两个机械臂(106)连接,所述机械爪开合驱动机构用于驱动两个所述机械臂(106)张开或闭合。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人机空中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机械臂(106)之间靠近所述固定板(102)的一端设有回收槽(105),所述被抓取部件(2)被锁紧在所述回收槽(105)内。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人机空中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机械臂(106)的末端设有用于相互定位连接的定位卡槽(107)。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人机空中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板(102)的一端通过安装接口(101)与所述母机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无人机空中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所述机械臂(106)与所述安装接口(101)呈一定角度的连接,使抓取到的所述被抓取部件(2)可向内侧滑落。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人机空中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机械爪开合驱动机构包括舵机(104)、主动齿轮和两个从动齿轮(103),其中两个从动齿轮(103)可转动地安装在所述固定板(102)上、且相互啮合,所述主动齿轮设置于舵机(104)输出端、且与其中一从动齿轮(103)啮合,两个所述机械臂(106)分别与两个从动齿轮(103)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空中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被抓取部件(2)包括支撑杆(202)及设置于所述支撑杆(202)两端的固定座(201)和卡座(203),其中固定座(201)与所述无人机(3)连接,所述卡座(203)与所述机械臂抓取机构(1)配合,起到限位的作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无人机空中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座(201)为C型结构,所述支撑杆(202)位于无人机(3)的重心位置。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无人机空中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座(203)为镂空结构。
所属类别: 实用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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