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混合动力耦合系统及车辆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属于新能源汽车领域,涉及混合动力耦合系统及车辆,包括发动机、发电机、驱动电机、第一行星齿轮机构、第一制动器、第二离合器和第一中间轴,第一行星齿轮机构包括第一太阳轮轴、第一太阳轮、第一行星架、第一行星轮和第一齿圈,发动机与第一太阳轮轴相连,发电机与第一太阳轮轴或第一齿圈相连,第一太阳轮固设于第一太阳轮轴上,第一齿圈与第一制动器相连,第一齿圈通过第二离合器与第一太阳轮轴相连,第一行星架减速连接第一中间轴,驱动电机与第一中间轴相连,第一中间轴输出动力至车轮;有利于减小系统负载,能够实现多种驱动模式,有更高的传动效率,提高整车的动力性能及经济性。 |
专利类型: |
实用新型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广东;44 |
申请人: |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祁宏钟;张安伟;赵江灵;吴为理;尚阳;王川;郑峰;朱永明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8-12-12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8-06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822089933.9 |
公开号: |
CN209208474U |
代理机构: |
深圳众鼎专利商标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黄章辉 |
分类号: |
B60K6/365(2007.10);B;B60;B60K;B60K6 |
申请人地址: |
510030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458号成悦大厦23楼 |
主权项: |
1.一种混合动力耦合系统,包括发动机、发电机、驱动电机、第一行星齿轮机构、第一制动器和第二离合器,所述第一行星齿轮机构包括第一太阳轮轴、第一太阳轮、第一行星架、第一行星轮和第一齿圈,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一中间轴; 所述发动机与所述第一太阳轮轴相连; 所述发电机与所述第一太阳轮轴或所述第一齿圈相连; 所述第一太阳轮固设于所述第一太阳轮轴上,所述第一齿圈与所述第一制动器相连,所述第一齿圈通过所述第二离合器与所述第一太阳轮轴相连,所述第一行星架减速连接所述第一中间轴; 所述驱动电机与所述第一中间轴相连; 所述第一中间轴输出动力至车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动力耦合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二行星齿轮机构、第二制动器和第三离合器,所述第二行星齿轮机构包括第二太阳轮轴、第二太阳轮、第二行星架、第二行星轮和第二齿圈; 所述第二太阳轮固设于所述第二太阳轮轴上,所述第二行星架连接于所述第一中间轴上,所述第二齿圈与所述第二制动器相连,所述第二齿圈通过所述第三离合器与所述第二太阳轮轴相连; 所述驱动电机与所述第二太阳轮轴相连。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混合动力耦合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一离合器,所述发动机的输出轴通过所述第一离合器与所述第一太阳轮轴相连。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动力耦合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二中间轴、第一齿轮和第二齿轮,所述第一齿轮设于第二中间轴上并与所述第一行星架啮合,所述第二齿轮固设于所述第一中间轴上,所述第一齿轮与所述第二齿轮相互啮合;或者 还包括第二齿轮,所述第二齿轮固设于所述第一中间轴上并与所述第一行星架啮合。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动力耦合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太阳轮轴通过增速齿轮副与所述发电机相连; 所述增速齿轮副包括第三齿轮和第四齿轮,所述第三齿轮固设于所述第一太阳轮轴上,所述第四齿轮固设于所述发电机的转轴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动力耦合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动机连接于所述第一太阳轮轴的一端,所述第一行星架可转动地套设于所述第一太阳轮轴上,所述发电机连接于所述第一太阳轮轴的另一端;所述驱动电机连接于所述第一中间轴的一端,所述第一中间轴的另一端作为动力输出端。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动力耦合系统,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发电机与所述第一太阳轮轴相连时: 所述混合动力耦合系统具有第一发动机直驱模式、第二发动机直驱模式、第一混合驱动模式、第三混合驱动模式、第一双电机纯电动模式、第三双电机纯电动模式、第一单电机纯电动模式及第一串联增程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不工作,以建立所述第一发动机直驱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二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不工作,以建立所述第二发动机直驱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驱动或在所述发动机的驱动下发电,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一混合驱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二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驱动或在所述发动机的驱动下发电,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三混合驱动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所述发动机不工作,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驱动共同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一双电机纯电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二离合器,所述发动机不工作,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驱动共同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三双电机纯电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所述发动机和所述发电机不工作,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一单电机纯电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发电,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一串联增程模式; 当所述发电机与所述第一齿圈相连时: 所述混合动力耦合系统具有第一发动机直驱模式、第二发动机直驱模式、第三混合驱动模式、第三双电机纯电动模式、第一单电机纯电动模式及第一串联增程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不工作,以建立所述第一发动机直驱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二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不工作,以建立所述第二发动机直驱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二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驱动或在所述发动机的驱动下发电,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三混合驱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二离合器,所述发动机不工作,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驱动共同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三双电机纯电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所述发动机和所述发电机不工作,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一单电机纯电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发电,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一串联增程模式。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混合动力耦合系统,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发电机与所述第一太阳轮轴相连时: 所述混合动力耦合系统具有第一发动机直驱模式、第二发动机直驱模式、第一混合驱动模式、第二混合驱动模式、第三混合驱动模式、第四混合驱动模式、第一双电机纯电动模式、第二双电机纯电动模式、第三双电机纯电动模式、第四双电机纯电动模式、第一单电机纯电动模式、第二单电机纯电动模式、第一串联增程模式及第二串联增程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不工作,以建立所述第一发动机直驱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不工作,以建立所述第二发动机直驱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结合所述第二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驱动或在所述发动机的驱动下发电,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一混合驱动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驱动或在所述发动机的驱动下发电,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二混合驱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二离合器,结合所述第二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驱动或在所述发动机的驱动下发电,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三混合驱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驱动或在所述发动机的驱动下发电,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四混合驱动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结合所述第二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不工作,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驱动共同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一双电机纯电动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不工作,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驱动共同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二双电机纯电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二离合器,结合所述第二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不工作,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驱动共同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三双电机纯电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不工作,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驱动共同驱动,以建立所述第四双电机纯电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结合所述第二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和所述发电机不工作,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一单电机纯电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和所述发电机不工作,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二单电机纯电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结合所述第二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发电,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一串联增程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发电,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二串联增程模式; 当所述发电机与所述第一齿圈相连时: 所述混合动力耦合系统具有第一发动机直驱模式、第二发动机直驱模式、第三混合驱动模式、第四混合驱动模式、第三双电机纯电动模式、第四双电机纯电动模式、第一单电机纯电动模式、第二单电机纯电动模式、第一串联增程模式及第二串联增程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不工作,以建立所述第一发动机直驱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不工作,以建立所述第二发动机直驱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二离合器,结合所述第二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驱动或在所述发动机的驱动下发电,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三混合驱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驱动或在所述发动机的驱动下发电,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四混合驱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二离合器,结合所述第二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不工作,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驱动共同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三双电机纯电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不工作,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驱动共同驱动,以建立所述第四双电机纯电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结合所述第二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和所述发电机不工作,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一单电机纯电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和所述发电机不工作,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二单电机纯电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结合所述第二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发电,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一串联增程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发电,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二串联增程模式。 9.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混合动力耦合系统,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发电机与所述第一太阳轮轴相连,且未设所述第二行星齿轮机构时: 所述混合动力耦合系统具有第一发动机直驱模式、第二发动机直驱模式、第一混合驱动模式、第三混合驱动模式、第一双电机纯电动模式、第三双电机纯电动模式、第一单电机纯电动模式及第一串联增程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离合器,结合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不工作,以建立所述第一发动机直驱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二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不工作,以建立所述第二发动机直驱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离合器,结合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驱动或在所述发动机的驱动下发电,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一混合驱动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二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驱动或在所述发动机的驱动下发电,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三混合驱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离合器,结合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所述发动机不工作,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驱动共同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一双电机纯电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二离合器,所述发动机不工作,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驱动共同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三双电机纯电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所述发动机和所述发电机不工作,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一单电机纯电动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发电,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一串联增程模式; 当所述发电机与所述第一太阳轮轴相连,且设有所述第二行星齿轮机构时: 所述混合动力耦合系统具有第一发动机直驱模式、第二发动机直驱模式、第一混合驱动模式、第二混合驱动模式、第三混合驱动模式、第四混合驱动模式、第一双电机纯电动模式、第二双电机纯电动模式、第三双电机纯电动模式、第四双电机纯电动模式、第一单电机纯电动模式、第二单电机纯电动模式、第一串联增程模式及第二串联增程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离合器,结合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不工作,以建立所述第一发动机直驱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不工作,以建立所述第二发动机直驱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离合器,结合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结合所述第二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驱动或在所述发动机的驱动下发电,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一混合驱动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离合器,结合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驱动或在所述发动机的驱动下发电,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二混合驱动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二离合器,结合所述第二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驱动或在所述发动机的驱动下发电,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三混合驱动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驱动或在所述发动机的驱动下发电,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四混合驱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离合器,结合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结合所述第二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不工作,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驱动共同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一双电机纯电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离合器,结合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不工作,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驱动共同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二双电机纯电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二离合器,结合所述第二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不工作,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驱动共同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三双电机纯电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不工作,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驱动共同驱动,以建立所述第四双电机纯电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结合所述第二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和所述发电机不工作,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一单电机纯电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和所述发电机不工作,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二单电机纯电动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结合所述第二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发电,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一串联增程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发电,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二串联增程模式; 当所述发电机与所述第一齿圈相连,且未设所述第二行星齿轮机构时: 所述混合动力耦合系统具有第一发动机直驱模式、第二发动机直驱模式、第三混合驱动模式、第三双电机纯电动模式、第一单电机纯电动模式及第一串联增程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离合器,结合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不工作,以建立所述第一发动机直驱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二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不工作,以建立所述第二发动机直驱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二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驱动或在所述发动机的驱动下发电,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三混合驱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二离合器,所述发动机不工作,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驱动共同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三双电机纯电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所述发动机和所述发电机不工作,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一单电机纯电动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发电,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一串联增程模式; 当所述发电机与所述第一齿圈相连,且设有所述第二行星齿轮机构时: 所述混合动力耦合系统具有第一发动机直驱模式、第二发动机直驱模式、第三混合驱动模式、第四混合驱动模式、第三双电机纯电动模式、第四双电机纯电动模式、第一单电机纯电动模式、第二单电机纯电动模式、第一串联增程模式及第二串联增程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离合器,结合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不工作,以建立所述第一发动机直驱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不工作,以建立所述第二发动机直驱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二离合器,结合所述第二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驱动或在所述发动机的驱动下发电,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三混合驱动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驱动或在所述发动机的驱动下发电,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四混合驱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二离合器,结合所述第二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不工作,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驱动共同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三双电机纯电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不工作,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驱动共同驱动,以建立所述第四双电机纯电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结合所述第二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和所述发电机不工作,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一单电机纯电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和所述发电机不工作,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二单电机纯电动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结合所述第二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发电,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一串联增程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三离合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发电,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二串联增程模式。 10.一种车辆,包括控制器和连接于所述控制器的电池,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混合动力耦合系统,所述发动机、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连接于所述控制器并受所述控制器控制。 |
所属类别: |
实用新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