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混合动力耦合系统及车辆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属于新能源汽车领域,涉及混合动力耦合系统及车辆,包括发动机、发电机、驱动电机、第一行星齿轮机构和第二行星齿轮机构,第一行星齿轮机构包括第一太阳轮、第一行星架和第一齿圈,第二行星齿轮机构包括第二太阳轮、第二行星架和第二齿圈;发动机和发电机分别与输入轴相连;第一太阳轮固设于输入轴上,第二太阳轮连接于第一齿圈,第二行星架连接于第一行星架;第一行星架和第二行星架通过第一制动器制动,第一齿圈通过第二制动器制动,第一齿圈通过第二离合器与输入轴相连;第二齿圈和驱动电机分别与中间轴相连;中间轴输出动力至车轮;有利于减小系统负载,能够实现多种驱动模式,有更高的传动效率,提高整车的动力性能及经济性。 |
专利类型: |
实用新型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广东;44 |
申请人: |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李罡;祁宏钟;张安伟;赵江灵;吴为理;祖国强;吴孝曦;董泽庆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8-12-14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8-06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822114583.7 |
公开号: |
CN209208475U |
代理机构: |
深圳众鼎专利商标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黄章辉 |
分类号: |
B60K6/365(2007.10);B;B60;B60K;B60K6 |
申请人地址: |
510030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458号成悦大厦23楼 |
主权项: |
1.一种混合动力耦合系统,包括发动机、发电机、驱动电机、第一行星齿轮机构、第二行星齿轮机构、第一制动器、第二制动器和第二离合器,第一行星齿轮机构包括第一太阳轮、第一行星架、第一行星轮和第一齿圈,第二行星齿轮机构包括第二太阳轮、第二行星架、第二行星轮和第二齿圈,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输入轴和中间轴; 所述发动机与所述输入轴相连; 所述发电机与所述输入轴相连; 所述第一太阳轮固设于所述输入轴上,所述第二太阳轮连接于所述第一齿圈,所述第二行星架连接于所述第一行星架; 所述第一制动器用于制动所述第一行星架和所述第二行星架,所述第二制动器用于制动所述第一齿圈,所述第一齿圈通过所述第二离合器与所述输入轴相连; 所述第二齿圈输出动力至所述中间轴; 所述驱动电机与所述中间轴相连; 所述中间轴输出动力至车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动力耦合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可转动地套设于所述输入轴上的双行星架,所述双行星架包括连接架、所述第一行星架和所述第二行星架,所述连接架与所述第一制动器啮合,所述第一行星架和所述第二行星架固设于所述连接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混合动力耦合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太阳轮可转动地套设于所述连接架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动力耦合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动机连接于所述输入轴的一端,所述发电机连接于所述输入轴的另一端,所述第二离合器位于所述第一行星齿轮机构的邻近所述发电机的一侧,所述第一行星架位于所述第一行星齿轮机构的远离所述发电机的一侧,所述第二行星架位于所述第二行星齿轮机构的远离所述发电机的一侧。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动力耦合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太阳轮与所述第一齿圈为一体结构。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动力耦合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固设于所述中间轴上的第一齿轮、固设于所述驱动电机的转轴上的第二齿轮,所述第二齿圈与所述第一齿轮啮合,所述第二齿轮与所述第一齿轮啮合,所述第二齿轮的转速大于第一齿轮的转速; 所述混合动力耦合系统还包括增速齿轮副,所述输入轴通过增速齿轮副与所述发电机相连。 7.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混合动力耦合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一离合器,所述发动机的转轴通过所述第一离合器与所述输入轴相连。 8.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混合动力耦合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动力耦合系统具有第一发动机直驱模式、第二发动机直驱模式、第三发动机直驱模式、第一混合驱动模式、第二混合驱动模式、第三混合驱动模式、第一双电机纯电动模式、第二双电机纯电动模式、第三双电机纯电动模式、单电机纯电动模式及串联增程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结合所述第二制动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不工作,以建立所述第一发动机直驱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不工作,以建立所述第二发动机直驱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不工作,以建立所述第三发动机直驱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结合所述第二制动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驱动或在所述发动机的驱动下发电,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一混合驱动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驱动或在所述发动机的驱动下发电,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二混合驱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驱动或在所述发动机的驱动下发电,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三混合驱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结合所述第二制动器,所述发动机不工作,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驱动共同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一双电机纯电动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所述发动机不工作,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驱动共同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二双电机纯电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所述发动机不工作,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驱动共同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三双电机纯电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所述发动机和所述发电机不工作,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单电机纯电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发电,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串联增程模式。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混合动力耦合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动力耦合系统具有第一发动机直驱模式、第二发动机直驱模式、第三发动机直驱模式、第一混合驱动模式、第二混合驱动模式、第三混合驱动模式、第一双电机纯电动模式、第二双电机纯电动模式、第三双电机纯电动模式、单电机纯电动模式及串联增程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结合所述第二制动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不工作,以建立所述第一发动机直驱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离合器,结合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不工作,以建立所述第二发动机直驱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不工作,以建立所述第三发动机直驱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结合所述第二制动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驱动或在所述发动机的驱动下发电,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一混合驱动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离合器,结合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驱动或在所述发动机的驱动下发电,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二混合驱动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驱动或在所述发动机的驱动下发电,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三混合驱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结合所述第二制动器,所述发动机不工作,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驱动共同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一双电机纯电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离合器,结合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所述发动机不工作,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驱动共同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二双电机纯电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结合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所述发动机不工作,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驱动共同驱动,以建立所述第三双电机纯电动模式; 分离所述第一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所述发动机和所述发电机不工作,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单电机纯电动模式; 结合所述第一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一制动器,分离所述第二离合器,分离所述第二制动器,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发电机发电,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以建立所述串联增程模式。 10.一种车辆,包括控制器和连接于所述控制器的电池,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混合动力耦合系统,所述发动机、所述发电机和所述驱动电机连接于所述控制器并受所述控制器控制。 |
所属类别: |
实用新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