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汽车后地板的转运架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汽车后地板的转运架,包括底框,所述底框为矩形框架,所述底框的四角处均设置有与底框垂直的立柱,所述底框中设置有限制汽车后地板长度的Ⅱ号限位柱、Ⅳ号限位柱和限制汽车后地板宽度的Ⅰ号限位柱、Ⅲ号限位柱,汽车后地板堆叠放置在Ⅰ号限位柱、Ⅱ号限位柱、Ⅲ号限位柱、Ⅳ号限位柱之间。本实用新型通过Ⅰ号限位柱、Ⅲ号限位柱实现对汽车后地板宽度的限位,通过Ⅱ号限位柱、Ⅳ号限位柱实现对汽车后地板长度的限位,通过限位卡钳实现堆叠的上限位,通过Ⅰ号支撑立架、中部支撑架、Ⅱ号支撑立架实现汽车后地板的底部支撑,通过立柱、底碗实现转运架的叠放,本实用新型能够实现汽车后地板的大批量转运,且转运效率高。 |
专利类型: |
实用新型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天津;12 |
申请人: |
天津博克斯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侯超杰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8-12-17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8-16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822114833.7 |
公开号: |
CN209258661U |
分类号: |
B65D25/10(2006.01);B;B65;B65D;B65D25 |
申请人地址: |
301800 天津市宝坻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兴道Z18号 |
主权项: |
1.汽车后地板的转运架,包括底框(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框(1)为矩形框架,所述底框(1)的四角处均设置有与底框(1)垂直的立柱(2),所述底框(1)中设置有限制汽车后地板长度的Ⅱ号限位柱(5)、Ⅳ号限位柱(7)和限制汽车后地板宽度的Ⅰ号限位柱(4)、Ⅲ号限位柱(6),汽车后地板堆叠放置在Ⅰ号限位柱(4)、Ⅱ号限位柱(5)、Ⅲ号限位柱(6)、Ⅳ号限位柱(7)之间,所述Ⅰ号限位柱(4)、Ⅱ号限位柱(5)、Ⅲ号限位柱(6)、Ⅳ号限位柱(7)上端均设置有上限位用的限位卡钳(9)。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后地板的转运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框(1)中设置有将汽车后地板悬空支撑的支撑组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汽车后地板的转运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组件包括位于中部的中部支撑架(11)和位于两侧的Ⅰ号支撑立架(10)、Ⅱ号支撑立架(12)。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汽车后地板的转运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部支撑架(11)、Ⅱ号支撑立架(12)均与Ⅱ号限位柱(5)、Ⅳ号限位柱(7)的连线平行,所述Ⅰ号支撑立架(10)与Ⅰ号限位柱(4)、Ⅲ号限位柱(6)的连线平行,避免Ⅰ号支撑立架(10)磨损汽车后地板的安装孔位。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后地板的转运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框(1)下端设置有供叉车搬运用的搬运组件,所述搬运组件包括横向叉组和纵向叉组。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汽车后地板的转运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横向叉组包括Ⅰ号叉车架(13),所述Ⅰ号叉车架(13)设置在底框(1)的短边处,所述Ⅰ号叉车架(13)与底框(1)之间设置有Ⅰ号分隔柱(14)。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汽车后地板的转运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纵向叉组包括Ⅱ号叉车架(15),所述Ⅱ号叉车架(15)设置在底框(1)的长边处,所述Ⅱ号叉车架(15)与底框(1)之间设置有Ⅱ号分隔柱(16)。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后地板的转运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2)下端设置有底碗(3),所述底碗(3)下端形成方形沉孔,底碗(3)可以通过方形沉孔套在下层的立柱(2)上。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后地板的转运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框(1)、立柱(2)之间设置有铭牌框(8)。 |
所属类别: |
实用新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