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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一种具有悬挂式轿厢的轨道交通系统
专利名称: 一种具有悬挂式轿厢的轨道交通系统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具有悬挂式轿厢的轨道交通系统,包括机车和悬挂于机车下方的轿厢,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用于在水平方向对轿厢进行减震的水平减震机构,所述水平减震机构设置于机车与轿厢之间。本发明所提供的轨道交通系统,可以在水平方向上对轿厢进行减震,既可以有效减弱或消除轿厢在外力作用下发生大幅度的晃动或抖动,又可以防止因轿厢的晃动或抖动导致机车发生晃动、抖动、甚至共振等问题,有利于提高安全性;还可以在竖直方向对轿厢进行减震,有利于机车运行更平稳、更安全,有利于轿厢更舒适。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江苏;32
申请人: 江苏飞梭智行设备有限公司
发明人: 何先志;詹仕见;胡震;陈科一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9-07-01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09-06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910585993.6
公开号: CN110205881A
代理机构: 北京市领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张玲;陈益思
分类号: E01B25/22(2006.01);E;E01;E01B;E01B25
申请人地址: 214400 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镇澄路2558号
主权项: 1.一种具有悬挂式轿厢的轨道交通系统,包括机车和悬挂于机车下方的轿厢,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用于在水平方向对轿厢进行减震的水平减震机构,所述水平减震机构设置于机车与轿厢之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悬挂式轿厢的轨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减震机构包括减震杆和减震块,所述减震杆和减震块分别固定于机车或轿厢,减震杆的一端延伸进所述减震块,并被减震块所包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悬挂式轿厢的轨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用于连接机车与轿厢的悬挂架,所述水平减震机构设置于所述悬挂架与轿厢之间,和/或,设置于悬挂架与机车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悬挂式轿厢的轨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减震机构包括减震杆和减震块,所述减震杆和减震块分别固定于悬挂架或轿厢,减震杆的一端延伸进所述减震块,并被减震块所包围;或,所述减震杆和减震块分别固定于悬挂架或机车,减震杆的一端延伸进所述减震块,并被减震块所包围。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具有悬挂式轿厢的轨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悬挂架和/或轿厢设置有用于容纳所述减震块的空腔,所述减震杆设置于对应所述空腔的位置处。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悬挂式轿厢的轨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悬挂架包括用于连接机车的连接梁、用于连接轿厢的支撑梁,连接梁与支撑梁相连,所述空腔设置于所述连接梁和/或相互对称的设置于连接梁两侧的支撑梁,所述减震杆设置于所述轿厢上对应所述空腔的位置处;或,所述减震杆设置于所述连接梁和/或相互对称的设置于连接梁两侧的支撑梁,所述空腔设置于所述轿厢上对应所述减震杆的位置处。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具有悬挂式轿厢的轨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用于限制减震杆最大位移的限位机构,所述限位机构包括设置于所述减震杆侧面的槽口、设置于所述连接梁的限位孔、以及限位销,限位孔与所述空腔相连通,限位销通过所述限位孔延伸进所述槽口。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悬挂式轿厢的轨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竖直减震机构,所述竖直减震机构包括悬臂,所述水平减震机构包括减震块,所述减震块固定于所述轿厢和/或所述竖直减震机构,所述悬臂穿过所述减震块,并与所述悬挂架或机车相连。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具有悬挂式轿厢的轨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竖直减震机构还包括减震器和压板组件,所述压板组件包括用于连接轿厢的压板,所述减震器的上端固定于所述压板,压板上设置有用于穿过所述悬臂的开孔,所述减震器竖直设置,下端与悬臂的下端相连,悬臂的上端穿过设置于所述开孔的减震块并延伸出压板。 10.根据权利要求5-7任一所述的具有悬挂式轿厢的轨道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减震块为橡胶块或阻尼块;各减震块分别设置于所述空腔的侧壁,并围成用于穿过所述减震杆或悬臂的中心孔,或,所述减震块分别设置有用于穿过所述减震杆或悬臂的中心孔。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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