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用于监测车辆的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监测车辆以阻止车辆的不期望的加速度的方法,其中转速限制模式(200)被激活,其中针对车辆的驱动器(150)在使用两个运行模式(210、220)的情况下,根据情况分别预设极限转速(nGr),一直允许驱动器的提升转速的力矩直至达到该极限转速,其中极限转速(nGr)借助监测层面预设,监测层面位于功能层面之上,功能层面预设针对驱动器的力矩(Msoll),其中在受限的运行模式(210)中,极限转速(nGr)仅在存在至少一个预设的例外标准时提高,其中在扩展的运行模式(220)中,在当前转速(nist)升高时极限转速(nGr)至少一次以最高能预设的升高值(B)提高,并且只有未识别到针对关于驱动器的故障(212)的标记时才使用扩展的运行模式(220)。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德国;DE |
申请人: |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G.庞格拉茨;M.许勒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9-03-18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9-27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910204205.4 |
公开号: |
CN110281937A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方莉;李雪莹 |
分类号: |
B60W30/18(2012.01);B;B60;B60W;B60W30 |
申请人地址: |
德国斯图加特 |
主权项: |
1.一种用于监测车辆以阻止车辆的不期望的加速度的方法,其中,转速限制模式(200)被激活,在所述转速限制模式中,针对车辆的驱动器(150),在使用两个运行模式(210、220)的情况下,根据情况分别预设极限转速(nGr),一直允许所述驱动器(150)的提升转速的力矩,直至达到所述极限转速, 其中所述极限转速(nGr)借助监测层面(120)预设,所述监测层面位于功能层面(110)之上,所述功能层面预设针对所述驱动器(150)的力矩(Msoll), 其中在受限的运行模式(210)中,所述极限转速(nGr)仅在存在至少一个预设的例外标准时提高, 其中在扩展的运行模式(220)中,在当前转速(nist)升高时,所述极限转速(nGr)至少一次以最高能预设的升高值(B)提高,并且 其中只有当没有识别到针对关于所述驱动器(150)的故障(212)的标记时,才使用所述扩展的运行模式(22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当存在下列条件中的至少一个条件时,所述极限转速(nGr)被预设为当前转速(nist)之上的值: - 通过所述功能层面(110),所述驱动器(150)不要求力矩,并且确保不实现力矩,并且 - 所述驱动器的当前转速(nist)位于获知作为允许的转速(nzul)以下。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在要求提升的时间段内要求允许的转速的在时间上受限的提升时,所述极限转速(nGr)被预设为获知作为允许的转速(nzul)之上的值。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当前转速(nist)位于获知作为允许的转速(nzul)之上并且使用所述扩展的运行模式(220)时,在要求允许的转速的、归类为对于安全来说不关键的提升时,所述极限转速(nGr)被预设为获知作为允许的转速(nzul)之上的值。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关于所述驱动器(150)的故障对车辆特性进行良好检验后,执行从所述受限的运行模式(210)到所述扩展的运行模式(220)的切换。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存在下列条件(211)中的至少一个条件时设定良好检验: - 所述驱动器(150)不提供力矩,并且 - 在所述驱动器(150)与车辆的车轮之间不存在力锁合。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违反关于所述驱动器(150)的标准后执行从所述扩展的运行模式(220)到所述受限的运行模式(210)的切换。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当存在下列条件(221)中的至少一个条件时设定违反标准: - 获知作为允许的转速(nzul)在通过所述驱动器(150)提供力矩时没有被遵循, - 所述驱动器(150)的实际反应与额定反应有偏差,并且 - 由所述监测层面(120)执行所述驱动器(150)的转速限制。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当所述转速限制模式(200)被激活时,当不能够排除关于所述驱动器的故障(212)时,使用所述受限的运行模式(210),并且当没有识别到针对关于所述驱动器(150)的故障(212)的标记时,使用所述扩展的运行模式(220)。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当对所述驱动器的力矩(Mist)和/或车辆的加速度(aist)执行监测来阻止不期望的加速度时,所述转速限制模式(220)没有被激活。 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只有当不再或不能够对所述驱动器的力矩(Mist)和/或车辆的加速度(aist)执行监测来阻止基于故障或功能限制的不期望的加速度时,才激活所述转速限制模式(200)。 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当预设的极限转速(nGr)在所述驱动器中的提升转矩的过程中仅借助所述功能层面(110)不再能够被遵循时,激活受限的转速限制模式(250),其中在所述受限的转速限制模式(250)中,持续地预设另外的极限转速。 13.一种计算单元(100),其为此设立用于执行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14.一种计算机程序,当所述计算机程序在计算单元(100)上实施时,所述计算机程序促使计算单元(100)执行根据权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15.一种机器能够读取的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计算机程序。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