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车辆的制动方法、系统及车辆 |
摘要: |
本发明提出一种车辆的制动方法、系统及车辆,该方法包括:当车辆发生碰撞时,获取车辆当前的车速、加速度及横摆角速度;根据车速、加速度及横摆角速度确定制动减速度;根据制动减速度控制车辆进行制动。本发明能够在车辆发生碰撞时,对车辆进行合理有效的制动,从而保证车辆及车内人员的安全,且所需成本低,易于实现。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北京;11 |
申请人: |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栗相楠;乔婷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9-06-26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9-24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910563300.3 |
公开号: |
CN110271550A |
代理机构: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张润 |
分类号: |
B60W30/09(2012.01);B;B60;B60W;B60W30 |
申请人地址: |
101300 北京市顺义区双河大街99号院1幢五层101内A5-061 |
主权项: |
1.一种车辆的制动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当车辆发生碰撞时,获取车辆当前的车速、加速度及横摆角速度; 根据所述车速、加速度及横摆角速度确定制动减速度; 根据所述制动减速度控制所述车辆进行制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的制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车速、加速度及横摆角速度确定制动减速度,包括: 当所述横摆角速度大于预设横摆角速度时,以第一预设减速度作为所述制动减速度,直至所述车辆停止行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的制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车速、加速度及横摆角速度确定制动减速度,还包括: 当所述横摆角速度小于预设横摆角速度,且所述车速小于预设车速,且所述加速度大于预设加速度时,以第二预设减速度作为所述制动减速度,直至所述车辆停止行驶。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的制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车速、加速度及横摆角速度确定制动减速度,还包括: 当所述横摆角速度小于预设横摆角速度,且所述车速小于预设车速,且所述加速度小于预设加速度时,以第三预设减速度作为所述制动减速度,直至所述车辆停止行驶。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辆的制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车速、加速度及横摆角速度确定制动减速度,还包括: 当所述横摆角速度小于预设横摆角速度,且所述车速大于预设车速,且所述加速度大于预设加速度时,以第四预设减速度作为所述制动减速度,直至所述车速降至所述预设车速。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辆的制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车速、加速度及横摆角速度确定制动减速度,还包括: 当所述横摆角速度小于预设横摆角速度,且所述车速大于预设车速,且所述加速度小于预设加速度时,以第五预设减速度作为所述制动减速度,直至所述车辆停止行驶。 7.一种车辆的制动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模块,用于当车辆发生碰撞时,获取车辆当前的车速、加速度及横摆角速度; 确定模块,用于根据所述车速、加速度及横摆角速度确定制动减速度; 控制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制动减速度控制所述车辆进行制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车辆的制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模块用于: 当所述横摆角速度大于预设横摆角速度时,以第一预设减速度作为所述制动减速度,直至所述车辆停止行驶。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辆的制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模块还用于: 当所述横摆角速度小于预设横摆角速度,且所述车速小于预设车速,且所述加速度大于预设加速度时,以第二预设减速度作为所述制动减速度,直至所述车辆停止行驶。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车辆的制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模块还用于: 当所述横摆角速度小于预设横摆角速度,且所述车速小于预设车速,且所述加速度小于预设加速度时,以第三预设减速度作为所述制动减速度,直至所述车辆停止行驶。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车辆的制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模块还用于: 当所述横摆角速度小于预设横摆角速度,且所述车速大于预设车速,且所述加速度大于预设加速度时,以第四预设减速度作为所述制动减速度,直至所述车速降至所述预设车速。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车辆的制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模块还用于: 当所述横摆角速度小于预设横摆角速度,且所述车速大于预设车速,且所述加速度小于预设加速度时,以第五预设减速度作为所述制动减速度,直至所述车辆停止行驶。 13.一种车辆,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7-12任一项所述的车辆的制动系统。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