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一种汽车安全驾驶预警器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安全驾驶领域,公开了一种汽车安全驾驶预警器,解决了减少交通事故的技术问题。一种汽车安全驾驶预警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摄像头和酒精传感器,所述摄像头用于对要驾驶汽车的人进行人脸识别,所述摄像头采集的人脸信息上传至交管部门的数据处理中心,分析驾驶人有无驾驶证,只有驾驶人有驾驶证可以启动汽车,已经识别出有驾驶证的驾驶员先通过酒精传感器进行酒精测试,同时,摄像头会监控是否作弊。进一步地,当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看手机或者玩手机,摄像头监控到会通过语音模块进行提醒,多次提醒依然不做出停止,所述摄像头会拍照上传至交通部门进行违章登记。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浙江;33 |
申请人: |
郭飞红 |
发明人: |
郭飞红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9-07-02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09-17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910587225.4 |
公开号: |
CN110239345A |
代理机构: |
深圳市科吉华烽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谢肖雄 |
分类号: |
B60K28/02(2006.01);B;B60;B60K;B60K28 |
申请人地址: |
322100 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佐村镇桑梓村上溪148号 |
主权项: |
1.一种汽车安全驾驶预警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摄像头和酒精传感器,所述摄像头用于对要驾驶汽车的人进行人脸识别,所述摄像头采集的人脸信息上传至交管部门的数据处理中心,分析驾驶人有无驾驶证,只有驾驶人有驾驶证可以启动汽车; 已经识别出有驾驶证的驾驶员先通过酒精传感器进行酒精测试,同时,摄像头会监控是否作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安全驾驶预警器,其特征在于,当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看手机或者玩手机,摄像头监控到会通过语音模块进行提醒,多次提醒依然不做出停止,所述摄像头会拍照上传至交通部门进行违章登记。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汽车安全驾驶预警器,其特征在于,驾驶人识别后有驾驶证且通过酒精测试开始启动汽车,这一过程在4秒内完成。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汽车安全驾驶预警器,其特征在于,在没有驾驶证情况下,可以强行启动汽车,防止出现交通事故时,造成道路阻塞。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汽车安全驾驶预警器,其特征在于,人脸识别后,启动汽车会全程跟踪,当没有驾驶证或者取消、吊销驾驶证的人开车会进行提醒,当识别为通缉犯时,不会进行提醒,直接通知警察部门进行抓捕。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汽车安全驾驶预警器,其特征在于,汽车带有定位功能,且在不正常打开车辆的时候会出现报警声,同时启动摄像头进行人脸识别锁定嫌疑人。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汽车安全驾驶预警器,其特征在于,发生交通事故时,摄像头可以及时将驾驶人的信息反馈给交管部门,防止出现肇事驾驶员找其他人员顶替处罚的情况。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