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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传递 车辆控制装置和投递系统
专利名称: 车辆控制装置和投递系统
摘要: 提供车辆控制装置和投递系统,能够抑制在车辆的室内收纳的物品的品质降低。车辆控制装置(150)具有:物品保管条件取得部(168),其取得在车辆(100)的室内收纳的物品的保管条件;以及室内环境控制部(170),其根据由物品保管条件取得部(168)取得的保管条件,使车辆的空调装置(125)和遮阳部(103a、103b、107a、107b)工作,从而控制车辆的室内环境。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日本;JP
申请人: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发明人: 铃木敦行;今井直子;新谷智子
专利状态: 有效
申请日期: 2019-03-05T00:00:00+0800
发布日期: 2019-09-24T00:00:00+0800
申请号: CN201910163611.0
公开号: CN110271474A
代理机构: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崔成哲
分类号: B60P3/00(2006.01);B;B60;B60P;B60P3
申请人地址: 日本东京都
主权项: 1.一种车辆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车辆控制装置具有: 物品保管条件取得部,其取得要被收纳于车辆的室内的物品的保管条件;以及 室内环境控制部,其根据由所述物品保管条件取得部取得的保管条件使所述车辆的车载装置工作,从而控制所述车辆的室内环境。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车载装置中包含对所述车辆的室内的空气调节进行控制的空调装置, 所述室内环境控制部在由所述物品保管条件取得部取得的保管条件中包含所述物品的保管温度的情况下,根据该保管温度使所述空调装置工作。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辆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车载装置中包含遮阳部,该遮阳部设置于所述车辆的窗或门,用于遮挡朝向所述车辆的室内的阳光照射, 所述室内环境控制部在由所述物品保管条件取得部取得的保管条件中包含避免阳光照射的情况下,使所述遮阳部工作。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车辆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物品保管条件取得部取得预定向所述车辆投递的所述物品的保管条件, 在通过所述投递而将所述物品收纳于所述车辆的情况下,所述室内环境控制部根据所述保管条件使所述车辆的车载装置工作。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辆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车辆控制装置具有收纳方法报知部,在由所述物品保管条件取得部取得的保管条件中包含避免阳光照射的情况下,该收纳方法报知部向进行所述投递的投递员的终端装置通知将所述物品收纳于所述车辆的室内的阳光照射被遮挡的位置、或通知设置用于遮挡朝向所述车辆的室内的阳光照射的遮阳部。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车辆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车辆控制装置具有剩余能量量检测部,该剩余能量量检测部检测对所述车载装置供给电力的电力源的剩余能量量, 所述室内环境控制部在由所述剩余能量量检测部检测到的所述剩余能量量为规定的下限量以下时,不使所述车载装置工作。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车辆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车辆控制装置具有能量供给检测部,该能量供给检测部检测正在从能量补充装置对所述电力源供给能量的情况, 所述室内环境控制部在通过所述能量供给检测部检测到正在从所述能量补充装置对所述电力源供给能量时,即使所述电力源的剩余能量量为所述下限量以下,也使所述车载装置工作。 8.一种投递系统,其对物品向具有车辆控制装置的车辆的投递进行支援,该车辆控制装置具有: 物品保管条件取得部,其取得要被收纳于车辆的室内的所述物品的保管条件; 室内环境控制部,其根据由所述物品保管条件取得部取得的保管条件使所述车辆的车载装置工作,从而控制所述车辆的室内环境;以及 剩余能量量检测部,其检测对所述车载装置供给电力的电力源的剩余能量量, 其特征在于,所述投递系统具有: 投递委托受理部,其受理所述物品向所述车辆的投递; 时刻信息取得部,其取得向所述车辆投递所述物品的投递预定时刻和所述车辆的使用开始预定时刻;以及 不可保管通知部,在通过所述投递委托受理部受理了向所述车辆的所述物品的投递委托时,判断是否能够在从所述投递预定时刻到所述使用开始预定时刻的期间内,维持由所述剩余能量量检测部检测到的所述电力源的剩余能量量大于规定的下限能量量的状态而根据所述保管条件使所述车载装置工作,当判断为不能时,将不能在所述车辆中保管所述物品的情况通知给受理了所述投递委托的受理终端装置或进行了所述投递委托的投递委托者的终端装置。
所属类别: 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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