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能够适当地控制人力驱动车用组件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包括控制部,该控制部控制辅助人力驱动车的推进的马达,当包括所述人力驱动车的曲柄的转速、输入至所述人力驱动车的人力驱动力的功率、所述人力驱动车的加速度、所述人力驱动车的加加速度和所述人力驱动车的倾斜角度中的至少一者的第一参数增加时,所述控制部以第一控制状态控制所述马达,当所述第一参数减小时,所述控制部以与所述第一控制状态不同的第二控制状态控制所述马达。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日本;JP |
申请人: |
株式会社岛野 |
发明人: |
谢花聪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9-03-29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10-11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910251663.3 |
公开号: |
CN110316309A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磐华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董巍;刘明霞 |
分类号: |
B62M6/45(2010.01);B;B62;B62M;B62M6 |
申请人地址: |
日本大阪府堺市堺区老松町三丁77番地 |
主权项: |
1.一种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其包括, 控制部,其控制辅助人力驱动车的推进的马达, 当包括所述人力驱动车的曲柄的转速、输入至所述人力驱动车的人力驱动力的功率、所述人力驱动车的加速度、所述人力驱动车的加加速度和所述人力驱动车的倾斜角度中的至少一者的第一参数增加时,所述控制部以第一控制状态控制所述马达,当所述第一参数减小时,所述控制部以与所述第一控制状态不同的第二控制状态控制所述马达。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控制部: 根据输入至所述人力驱动车的人力驱动力控制所述马达, 在所述第一控制状态和所述第二控制状态下,控制所述马达以使所述马达的输出相对于所述人力驱动力的变化的响应速度不同。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马达,以使所述第一控制状态下并且所述人力驱动力减小时的所述响应速度慢于所述第二控制状态下并且所述人力驱动力减小时的所述响应速度。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马达,以使所述第一控制状态下并且所述人力驱动力增加时的所述响应速度快于所述第二控制状态下并且所述人力驱动力增加时的所述响应速度。 5.根据权利要求2~4中任一项所述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其中, 在所述第一控制状态和所述第二控制状态中的任一控制状态下,所述控制部均控制所述马达,以使所述人力驱动力减小时的所述响应速度慢于所述人力驱动力增加时的所述响应速度。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控制部: 根据输入至所述人力驱动车的人力驱动力控制所述马达, 在所述第一控制状态和所述第二控制状态下,控制所述马达以使所述马达的辅助力相对于所述人力驱动力的比率与所述马达的输出的最大值中的至少一个不同。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马达,以使所述第一控制状态下的所述比率大于所述第二控制状态下的所述比率。 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马达,以使所述第一控制状态下的所述最大值大于所述第二控制状态下的所述最大值。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控制部构成为,以能够切换所述第一控制状态和所述第二控制状态的第一模式、和禁止向所述第一控制状态和所述第二控制状态中的至少一种控制状态切换的第二模式,控制所述马达。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控制部构成为,根据操作部的操作切换所述第一模式和所述第二模式。 11.一种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 其在具备曲柄和驱动轮的人力驱动车中,包括控制用于变更所述驱动轮的转速相对于所述曲柄的转速的比率的变速器的控制部, 当包括输入至所述人力驱动车的人力驱动力的转矩、输入至所述人力驱动车的人力驱动力的功率、所述人力驱动车的加速度、所述人力驱动车的加加速度和所述人力驱动车的倾斜角度中的至少一者的第一参数增加时,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变速器,以根据与所述人力驱动车的行驶状态有关的第二参数和针对所述第二参数设定的第一变速阈值,在预先设定的第一比率与预先设定的第二比率之间切换所述比率, 当所述第一参数减小时,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变速器,以根据所述第二参数和针对所述第二参数设定的并且与所述第一变速阈值不同的第二变速阈值,在所述预先设定的第一比率与所述预先设定的第二比率之间切换所述比率。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第一变速阈值小于所述第二变速阈值。 13.根据权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第二参数包括所述曲柄的转速、所述人力驱动车的转矩、输入至所述人力驱动车的人力驱动力的功率、所述人力驱动车的速度、所述人力驱动车的加速度、所述人力驱动车的加加速度和所述人力驱动车的倾斜角度中的至少一者。 14.根据权利要求1~13中任一项所述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其中, 还包括检测部,其检测所述第一参数。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