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一种飞行器及陆空两栖车 |
摘要: |
本申请公开了一种飞行器及陆空两栖车,包括:主体结构;带动主体结构飞行的多个飞行单元,其均与主体结构连接,并沿主体结构的头尾方向分布,每个飞行单元均包括关于主体结构的中心线对称设置的多个螺旋桨,全部螺旋桨的旋转中心呈矩形分布,且飞行单元至少包括相邻设置的第一飞行单元和第二飞行单元,在第一飞行单元的多个第一螺旋桨及第二飞行单元的多个第二螺旋桨中,位于主体结构同一侧的第一螺旋桨和第二螺旋桨之间的旋转中心的距离,大于第一螺旋桨和第二螺旋桨中任一者的旋转半径,且小于第一螺旋桨和第二螺旋桨的旋转半径之和。上述的飞行器在保证具有充足飞行动力的同时,减小了相邻螺旋桨之间的距离,使陆空两栖车的体积得到显著减小。 |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国家地区组织代码: |
北京;11 |
申请人: |
北京理工大学 |
发明人: |
徐彬;汪洋;项昌乐;甄鹏飞;孙博;刘子铭;刘春桃 |
专利状态: |
有效 |
申请日期: |
2019-09-05T00:00:00+0800 |
发布日期: |
2019-11-08T00:00:00+0800 |
申请号: |
CN201910837640.0 |
公开号: |
CN110422020A |
代理机构: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赫 |
分类号: |
B60F5/02(2006.01);B;B60;B60F;B60F5 |
申请人地址: |
100081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
主权项: |
1.一种飞行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主体结构; 能够带动所述主体结构飞行的多个飞行单元,全部所述飞行单元均与所述主体结构连接,并沿所述主体结构的头尾方向分布,每个所述飞行单元均包括关于所述主体结构的中心线对称设置的多个螺旋桨,全部所述螺旋桨的旋转中心呈矩形分布,并且所述飞行单元至少包括相邻设置的第一飞行单元和第二飞行单元,在所述第一飞行单元的多个第一螺旋桨以及所述第二飞行单元的多个第二螺旋桨中,位于所述主体结构同一侧的所述第一螺旋桨和所述第二螺旋桨之间的旋转中心的距离,大于所述第一螺旋桨和所述第二螺旋桨中任一者的旋转半径,且小于所述第一螺旋桨和所述第二螺旋桨的旋转半径之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螺旋桨和所述第二螺旋桨之间具有高度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螺旋桨的桨叶能够伸入到所述第二螺旋桨的两个相邻桨叶之间,并在所述第一螺旋桨和所述第二螺旋桨转动的过程中,与所述第二螺旋桨的两个相邻桨叶不接触。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飞行单元包括与所述第二飞行单元相邻设置的第三飞行单元,在所述主体结构的头尾方向上,所述第三飞行单元和所述第一飞行单元分别位于所述第二飞行单元的两侧,且所述第二螺旋桨的设置高度小于所述第一螺旋桨和所述第三飞行单元的第三螺旋桨的设置高度,或者所述第一螺旋桨和所述第三飞行单元的第三螺旋桨的设置高度小于所述第二螺旋桨的设置高度。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飞行单元包括与所述第二飞行单元相邻设置的第三飞行单元,在所述主体结构的头尾方向上,所述第三飞行单元和所述第一飞行单元分别位于所述第二飞行单元的两侧,且所述第一螺旋桨、所述第二螺旋桨和所述第三飞行单元的第三螺旋桨的设置高度依次增大或依次减小。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螺旋桨、所述第二螺旋桨和所述第三螺旋桨均为双叶桨,并且所述第一螺旋桨、所述第二螺旋桨和所述第三螺旋桨的尺寸全部相同、部分相同或各不相同。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旋桨通过悬臂和旋转电机与所述主体结构连接,所述悬臂伸出所述主体结构,所述旋转电机连接在所述悬臂的伸出端,所述螺旋桨连接在所述旋转电机上并在所述旋转电机的驱动下转动,不同所述螺旋桨通过设置在不同所述旋转电机的顶部或底部以具有所述高度差。 8.一种陆空两栖车,包括行走机构和飞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飞行器为权利要求1-7中任意一项所述的飞行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陆空两栖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旋桨通过悬臂和旋转电机与所述主体结构连接,所述悬臂伸出所述主体结构,所述旋转电机连接在所述悬臂的伸出端,所述螺旋桨连接在所述旋转电机上并在所述旋转电机的驱动下转动,所述悬臂在所述主体结构上的设置高度不同,不同所述螺旋桨通过设置在不同高度的所述悬臂上以具有所述高度差。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陆空两栖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悬臂为能够折叠或伸缩的悬臂,和/或,所述螺旋桨的桨叶为能够折叠或伸缩的桨叶。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陆空两栖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机构包括设置在所述主体结构底部的底盘,以及设置在所述底盘上的车轮,其中: 在所述悬臂和/或所述桨叶未折叠或伸缩的情况下,所述底盘在地面上的矩形投影的面积不大于全部所述螺旋桨的旋转中心在地面上投影后连线形成的矩形的面积; 在所述悬臂和/或所述桨叶折叠或伸缩的情况下,所述底盘在地面上的矩形投影的面积大于全部所述螺旋桨的旋转中心在地面上投影后连线形成的矩形的面积。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陆空两栖车,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结构包括座舱,并且为所述螺旋桨和所述车轮的转动提供电能的电源设置在所述主体结构上。 |
所属类别: |
发明专利 |